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999-10-09
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于1999年9月30日在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文化宫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表公司股份51882.3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68000万股的76.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的议案;
4、选举刘锦信、李宗信、蒋永富、乜从风、姜福耀、黄泽贵、李洪海、刘成林、吴全顺、郝春山、母育泸、陈金良、武国顺共十三人为公司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选举张同冉、于吉永、李恩洲、付大成四人为公司监事,与公司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徐国安、张立杰、刘树清七人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6、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7、审议通过了聘用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并通过授权董事会负责处理上市各项事宜的决议。
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