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0-04-24
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4月19日在河南省濮阳市中原石油勘探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13名董事,有12名参加了会议,监事会7名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刘锦信董事长主持,经表决,会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199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9年度税后可供分配利润255955986.7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7,562,588.69元。公司拟以1999年末公司股本6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总计分配34,000,000元,剩余183,562,588.69元结转下一年度。
7、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8、审议通过了经理工作细则。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股份发[2000]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被河南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为在社会公众中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拟将公司全称由“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变更名称,公司章程第四条相应变更为:“公司注册名称: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Sinopec
ZhongyuanPetroleumCo.,Ltd.”。
10、决定于2000年5月26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年会。
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1999年度公司实现利润25585万元,比招股说明书预测利润29221万元减少3636万元,减少幅度12.44%。本公司董事会特向广大股东表示歉意。
以上决议的第2、4、5、6、9项需提交1999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油气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