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2001-01-11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0年9月26日在河南省濮阳市中原石油勘探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13名董事有12名董事参加了会议,监事会7名监事有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刘锦信董事长主持,经表决,会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机构调整方案。
为了使天然气产销总厂能更好地扩张、发展,集中精力搞好专业化管理,董事会决定以公司下属的原天然气产销总厂的采气、输气、集气、配气、销气的资产为主组建天然气产销厂;以原天然气产销总厂的气体处理、精细化工、项目开发、产品储运、销售的资产为主组建华大利精细化工厂。新组建的天然气产销厂和华大利精细化工厂均为本公司的分公司。
2.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调整方案。
公司自筹资金4000万元,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公司研究发展中心。
3.审议通过了公司资本运营方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向拟成立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拟投资金额5000万元,具体持股数量以公司签署的出资协议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最终数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