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聘 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向我们提交了有关 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基于我 们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彭峰先生、曹茂波先生、王翠萍女士、囤金军先生、贾 开潜先生、王兴富先生、王传甫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 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能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王晓明、肖成伟、王月永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