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候选人宓保伦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故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旧厂区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政府收储事宜,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收储补偿价以评估数为依据,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晓明、肖成伟、王月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