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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基: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中辰制罐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 中基                   公告编号:2019-021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新疆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子公司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制罐”)100%股权。公司
经营层根据评估结果及中辰制罐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本次挂牌价格为 4,296.66 万元。自
然人李联最终摘牌,并与公司签署了《新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成交价为人民币(大
写)肆仟贰佰玖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即:人民币 4,296.66 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评估结果已获得
国资委备案核准。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辰制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四
个一批”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
引领力,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生产经营规划,为了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进一
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整合优化资源,降低公司负担,推进业务转型,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
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部分下属子公司股(产)权进行处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中辰制罐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在新疆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以 4,296.66 万元人民币的挂牌价格转让子公司天津中辰制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制罐”)100%股权。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8-090 号)、《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号),
及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号)。
    二、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子公司中辰制罐 100%股权。自然人李联
最终摘牌,并与公司签署了《新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
贰佰玖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即:人民币 4,296.66 万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李联
    身份证号:44050519690624****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辰制罐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辰制罐 100%的股权。
    单位名称: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空港保税路 98 号 307
    法定代表人:赵连发
    成立日期:2005 年 3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番茄酱包装用马口铁罐、其他食品包装用马口铁罐及相关产品、材料的生产、
加工、销售、来料加工。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92 号)。
    五、交易合同的基本内容
    甲方(转让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李联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 100%股权。
    2、产权交易方式
    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在经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组织实施交易,由乙方依法作为买受
人(或中标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3、产权交易价款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或协议转让之批准文件),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
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肆仟贰佰玖拾陆万陆仟陆佰元整【即:人民币 4,296.66 万元】转让给
乙方。乙方按照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产权交易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汇入指定的结算账户。总交
易价款中包含乙方预付的保证金 100 万。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
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
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
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
失。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整合优化资源,
降低公司负担,推进业务转型,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对
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不涉及职工安置、对外债权债务清理、资产剥离等方面事项,按照法定程序通过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辰制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