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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 ST 中基              公告编号:2020-063 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0 日 9:15~
9:25, 9:30~11:0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11 月 20 日下午 15:00;
    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 802 号 3 栋 7 层公司一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柳萍女士;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56 人,
代表股份 370,758,5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070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05,583,659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39.6201 %。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2 人,代表股份 65,174,8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45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
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53,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2904 %;
反对 1,035,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7096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49,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8.9197 %;反对 1,03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803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2.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3、《关于修订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4、《关于修订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修订后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7、《关于修订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9,761,6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31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268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9,761,6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31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268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常州市众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992,42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317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682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13、《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9,761,65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311%;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2689 %;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888,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98.9603 %;反对 9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397 %;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没有议案被否决。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
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千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
议》、《一致行动人协议》,议案 1-6、8、10、11、12 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徐佳琪、刘建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