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竹云、龚婕宁、沈小军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