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中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六师国资、国恒投资2023-03-22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中基

股票代码:         0009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 9 区天山北路 220-7 号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天山北路 291 号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1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
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

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二、本次交易方案.................................................................................................. 1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0
             (二)募集配套资金 ........................................................................................ 10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15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6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6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16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 1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0




                                                                   3
      一、备查文件目录.................................................................................................. 20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3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六师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国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国恒
                         指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六师国资公司、国恒投资
本报告书                 指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基健康       指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集团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泰农业                 指   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粮集团                 指   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艳阳天               指   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                 指   中泰农业、新粮集团和新疆艳阳天
新粮艳阳天、标的公司     指   新疆新粮艳阳天番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
                              指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交易行为
大包装番茄酱             指   净含量超过 5Kg 的番茄酱产品
小包装番茄酱             指   净含量小于等于 5Kg 的番茄酱产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准则第 26 号》         指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割日                   指   指双方完成标的资产交割之当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多辉
注册资本              213,62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4722354660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煤炭、
                      石灰石及制品、焦炭、矿产品、电子产品、干鲜果品、畜产品、农副
主要经营范围          产品、食用植物油、皮棉及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金属材料、节水材料销售;电子商务;仓储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2-11-18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 9 区天山北路 220-7 号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
                                        191,594.70                   89.69%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
                                        15,500.00                     7.26%
           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
                                         6,533.30                     3.06%
       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计                         213,628.00                   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
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
       职位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       王长江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6
   董事兼总经
 理、法定代表       王多辉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人
       董事         赵江伟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董事          郭超            男      中国          阜康市              无
       董事          邵洁            女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申洁            女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杭友军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郭杰            男      中国        乌鲁木齐市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柠
注册资本               43,010.7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4748684772J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建设投资;市政工程投资;土地整理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主要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3-05-28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天山北路 291 号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
                                          28,067.17                   65.26%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1,825.00                   27.4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
                                          3,118.57                     7.25%
       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计                           43,010.74                   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
下: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
   职位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法
                张柠           男         中国           石河子市              无
   定代表人



                                            7
 董事兼总经
              孙立军    男      中国       天祝藏族自治县     无
       理
     董事     许西宁    男      中国          阜康市          无
    董事       郭超     男      中国          阜康市          无
    董事      薄彩香    女      中国         石河子市         无
    董事      李季鹏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董事      王显成    男      中国          昌吉市          无
    董事       高燕     女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董事      张玉秀    女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蔺学伟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李润     男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刘伟     女      中国         石家庄市         无
    监事      沈秋萍    女      中国         五家渠市         无
    监事      段睿丰    男      中国          阜康市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六师国资公司和国恒投资均系六师国资委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前述主体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导致的
被动持股比例下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六师国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4,769,22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18%;国恒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97%。


二、本次交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中泰农业、新粮集团、新疆艳阳天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新粮艳阳天 100.00%股份。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未持有新粮艳阳天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粮艳阳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
价的 100.00%,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0%。发行数
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
易对价的 25.00%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
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
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
他形式予以解决。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10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市场参考价        股票交易均价(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2.76                           2.21
前 60 个交易日均价                         2.57                           2.05
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                        2.48                           1.98


    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2.24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
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11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D 为该
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泰农业、新粮集团、新疆艳阳天。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发行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
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 41,316.56 万元,发行股份的数
量为 184,448,914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数(((          转让对价(元)        获得股份数(股)

 中泰农业                        280,373,831             304,544,646.99           135,957,431

 新粮集团                         59,000,000              64,086,345.39            28,609,975

 新疆艳阳天                       41,000,000              44,534,579.00            19,881,508

      合计                      380,373,831             413,165,571.39           184,448,914


    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自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                                       锁定期安排
           1.截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以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登记至交易对
           方各方名下之日为准),若交易对方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超过 12 个
中泰农业、
           月,则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本,自本次发行结
新粮集团、
           束之日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
新疆艳阳天
           12 个月,则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本,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2
            交易对方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自公司登记机关就交易对方持股办
            理完毕相关登记手续之日起算,交易对方足额缴纳出资晚于相关登记手续
            办理完毕之日的,自其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算。
            2.锁定期满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减持计划,将
            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3.锁定期内,本公司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约定。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
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各交易对方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比例享有,产生的亏损由各交易对方根据其于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前各自所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比例承担,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完成后以现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8)标的资产的接收主体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即新粮艳阳天 100.00%股权,将由上市公司接收。

    2、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为深交所。

    (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
为发行期首日,相关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最终确定。




                                      1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
价格作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等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
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以发行股票
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100.00%,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00%。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确定。

    在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
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
价格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5)锁定期安排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述特定投
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
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中所认购股票的锁定安排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14
       (6)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金额           投资金额
         新疆新粮艳阳天番茄股份有限公司
  1      番茄生物制品科技研发生产线建设    新粮艳阳天                 7,052.37          7,052.37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                   2,947.63          2,947.63
                              合计                                   10,000.00         10,000.00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上市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配套
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

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771,283,579.00 股。按照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影响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六师国资公司                      124,769,223       16.18%       124,769,223      13.05%

 2      国恒投资公司                      100,000,000       12.97%       100,000,000      10.46%




                                          15
  3    中泰农业                                      -         -    135,957,431    14.23%

  4    新粮集团                                      -         -     28,609,975     2.99%

  5    新疆艳阳天                                    -         -     19,881,508     2.08%

  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103,596     6.50%     50,103,596     5.24%

  7    其他股东                            496,410,760    64.35%    496,410,760    51.94%

                    合计                  771,283,579    100.00%   955,732,493    100.00%

注:其他上市公司股东系除持股 5%及以上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恒投资公
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1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师国资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3.52%的股份。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师国
资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借款,以持有上市公司
59,621,900 股股票质押,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7.79%,占本次
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73%。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六师国资委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恒投资
公司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和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
事项;

      5、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六师国资委及中泰集团备案;



                                           16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注程序如下:

   1、六师国资委针对本次交易事项作出正式批复;

   2、交易对方中泰农业、新粮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4、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的决定;

   5、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如需)。

   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
述决策及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次交易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多辉


                                                       年   月     日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 柠


                                                       年   月     日




                                  2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新疆五家渠市 22 区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海东街 1699 号六
                   限公司
                                                            师国资大厦 7 层
股票简称           ST 中基            股票代码             00097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新疆五家渠市 9 区
                   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
名称                                  一地址               天山北路 220-7 号
                   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新疆五家渠市天山
名称               团有限公司         二地址               北路 291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比例被                     无□
                   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 息 披露义务人
                   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为上市公司
                   否□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导致股份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224,769,223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29.15%
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减少5.63%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之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
时间及方式         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金来源             否□



                                      23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否√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 就以下 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是□
否存在侵害上 市
                   否√
公司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未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解除公司为其 负    否√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是□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24
    (本页无正文,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多辉


                                                       年   月   日




                                  25
    (本页无正文,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 柠


                                                       年   月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