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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桂林旅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9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6-0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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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罗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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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41,876,439.11              2,857,230,919.94                       -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10,122,902.41              1,478,940,721.39                        2.1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3,441,579.18                    -6.43%       357,047,101.84                -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562,300.33                    26.39%        49,187,043.22                54.8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3,182,005.28                    18.92%        37,245,889.83                15.7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41,609,036.68               179.9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4                  26.53%                 0.137               55.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4                  26.53%                 0.137               55.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0%                   0.59%                  3.29%                1.1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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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8,022.22
                                                                                        ①根据桂林市发展改革委
                                                                                    员会关于“两江四湖景区公益性
                                                                                    补贴”方案和桂林市财政局根据
                                                                                    市审计局关于“两江四湖景区公
                                                                                    益性补贴”的审计意见,本公司
                                                                                    的独资子公司桂林两江四湖旅
                                                                                    游有限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
                                                                                    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公益性补
                                                                                    贴 600 万元。
                                                                                        ②根据广西区财政厅《关于
                                                                                    下达 2015 年中央补助我区旅游
                                                                                    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
                                                                                    财行[2015]129 号)文件,本公
                                                                                    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桂林市财
                                                                                    政局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
                                                                                    家 5A 旅游景区”项目贷款贴息
                                                                                    补助 350 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658,696.68       ③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16 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
                                                                                    金的通知》(市财行[2015]59
                                                                                    号),2016 年 1-9 月公司收到关
                                                                                    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 5A
                                                                                    旅游景区”政府补助 300 万元,
                                                                                    公司按新会计准则规定从递延
                                                                                    收益科目中转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 120 万元。
                                                                                        ④根据《关于扩大失业保险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
                                                                                    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5]47 号),本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失业保
                                                                                    险稳岗补贴 96.84 万元。
                                                                                        ⑤2016 年 1-9 月,按会计准
                                                                                    则规定从递延收益摊销转入及
                                                                                    其他零星奖励 99.03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271.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0,799.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993.59
合   计                                                             11,941,153.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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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根据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财政局下发的市劳社
                                                 发[2004]59 号《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
                                                 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用人单位在市政府下达开发任务指标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
                                         23,132.70 内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由市政府给予用人
公益岗位补贴
                                                 单位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聘用了
                                                 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两江四湖景区保安和保洁工作,2016 年 1-9
                                                 月获得桂林市财政部门给予的岗位补贴为 23,132.70 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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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63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             23.06%         83,051,422                    0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81%         38,915,000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其他                  4.28%         15,417,202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其他                  1.39%            5,000,097                  0
彭世勇                         境内自然人            1.30%            4,695,548                  0
长信基金-宁波银行-永诚财
产保险-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     其他                  1.12%            4,039,326                  0
限公司-自有资金
孙贻财                         境内自然人            0.97%            3,492,600                  0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其他                  0.83%            3,003,555                  0
资基金
吴国春                         境内自然人            0.69%            2,487,200                  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66%            2,367,666                  0
分红保险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83,051,422 人民币普通股    83,051,422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8,9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915,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5,417,202 人民币普通股    15,417,20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5,000,097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97
彭世勇                                                                                  4,695,548 人民币普通股        4,695,548
长信基金-宁波银行-永诚财产保险-永诚
                                                                                        4,039,326 人民币普通股        4,039,326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孙贻财                                                                                  3,4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3,492,600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3,555 人民币普通股        3,003,555
吴国春                                                                                  2,487,200 人民币普通股        2,487,20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2,367,666 人民币普通股        2,367,666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是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知其他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6年      2016年                  变动幅度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项 目            9月30日     1月1日                    (%)

                                                                     公司2016年1-9月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
货币资金            7,614.55   19,742.24   -12,127.69     -61.43
                                                                   款。
                                                                      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
预付款项             585.61       239.07       346.54     144.95   公司预付酒店日常维护款 81.8 万元、电费
                                                                   121.35万元、月饼材料款114.51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将原罗山湖别墅酒店及体育休闲工程项
长期待摊费用        2,237.67      243.09     1,994.58     820.51   目中入园道路及给排水、公共停车场和供水及
                                                                   污水处理工程等配套设施资产使用权重分类
                                                                   至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公司2016年1-9月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
短期借款            1,500.00   30,700.00   -29,200.00     -95.11   款,并调整了公司债务结构,将部分短期借款
                                                                   转为长期借款。
应付职工薪酬        2,133.64    4,121.33    -1,987.69     -48.23      公司于2016年初发放2015年度员工奖金。
                                                                      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行“营改
                                                                   增”政策。本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增加了
应交税费             555.58       343.62       211.96      61.68   152.51万元;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漓江大瀑布
                                                                   饭店有限公司本期计提的房产税比年初增加
                                                                   93万元。
                                                                     2016年1-9月,公司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
应付利息                          154.96       -48.57     -31.34
                     106.39                                        款,公司应付的利息比期初减少。
                                                                     根据《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
                                                                   上游览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本报告期末
其他应付款          9,395.05    7,118.35     2,276.70      31.98
                                                                   公司应支付2,258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
                                                                   营权款项。
                                                                     公司2016年1-9月调整了债务结构,将部分
长期借款        70,990.00      50,180.00    20,810.00      41.47
                                                                   短期借款转为长期。
                                                                      ①公司2016年1-9月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
                                                                   净利润4,918.70万元;
未分配利润      10,671.23       7,890.11     2,781.12      35.25
                                                                      ②公司于2016年6月派发2015年度现金股
                                                                   利1,800.50万元。


    2、利润表




                                                                                                              7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单位:万元
                                                                 同比增减
    利润表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
                                                                                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行“营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0.04        1,865.28    -1,105.24      -59.25 改增”,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将原
                                                                             来缴纳的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
                                                                                 公司2016年1-9月收到桂林市兴进实
                                                                             业有限公司支付的承继福隆园项目转让
                                                                             款6,512.21万元和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
资产减值损失             -266.58          -37.82       -228.76      604.87
                                                                             旅游发展总公司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
                                                                             点2015年度门票分成款项1,134万元,转
                                                                             回的坏账准备增加。
                                                                                 公司2016年1-9月从参股子公司桂林
                                                                             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旅游发
投资收益                2,816.42        2,283.91       532.51        23.32   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桂林龙脊旅游有限公
                                                                             司取得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同比增加
                                                                             476万元、316万元及122万元。
                                                                                 ①2016年1-9月,公司独资子公司桂
                                                                             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收到桂林市政
                                                                             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度公益
                                                                             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
                                                                                 ②2016年1-9月,公司收到桂林市财
                                                                             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
                                                                             补助 350 万元;
营业外收入              1,293.63          277.95      1,015.68      365.42
                                                                                 ③2016年1-9月,根据《关于提前下
                                                                             达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知》(市财行[2015]59号),公司收到
                                                                             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5A旅游景
                                                                             区”政府补助300万元,公司按新会计准
                                                                             则规定从递延收益科目中转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120万元。
                                                                                 2015年7月,公司和公司独资子公司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营业外支出                 32.32          293.89       -261.57      -89.00   参股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37%
                                                                             股权,并向荣宝斋支付品牌使用补偿费
                                                                             256.70万元。
                                                                                 ①2016年1-9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同
                                                                             比增加 1,015.68 万元,其中,公司独资
                                                                             子公司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收到
                                                                             桂林市政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度公益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公司收
                                                                             到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
                                                                             目贷款贴息补助 350 万元;根据《关于
                                                                             提前下达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
                                                                             金的通知》(市财行[2015]59号),公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18.70        3,177.13      1,741.57       54.82   司收到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5A
的净利润
                                                                             旅游景区”政府补助300万元,公司按新
                                                                             会计准则规定从递延收益科目中转入当
                                                                             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0万元。
                                                                                 ②2016年1-9月,公司投资收益同比
                                                                             增加532.51万元,其中:从桂林新奥燃气
                                                                             发展有限公司、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及桂林龙脊旅游有限公司取得确
                                                                             认的投资收益分别同比增加476万元、
                                                                             316万元及122万元。




                                                                                                                    8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       变动幅度
现金流量表项目                                                                         变动原因
                      1-9月       1-9月        金额         (%)

                                                                        ①公司2015年1-9月缴纳了转让福隆园地产项
                                                                    目的相关税费。
                                                                        ②2016年1-9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同比增加。
                                                                        ③2016年1-9月,公司独资子公司桂林两江四湖
经营活动产生的                                                      旅游有限公司收到桂林市政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
                    14,160.90     5,058.39    9,102.51       179.95
现金流量净额                                                        区 2015 年度公益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公司2016
                                                                    年1-9月收到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
                                                                    目贷款贴息补助 350 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行
                                                                    [2015]59号),公司2016年1-9月收到关于“桂林两
                                                                    江四湖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政府补助300万元。
                                                                          ①公司2015年1-9月收到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
                                                                    发展总公司以前年度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门票
投资活动产生的                                                      分成欠款3,129.31万元,2016年1-9月收到关于七星
                     -6,469.99    -1,981.73   -4,488.26      226.48
现金流量净额                                                        公园、象山景点2015年度门票分成款1,134万元。
                                                                          ②2016年1-9月,公司支付了2,242万元桂林漓
                                                                    江景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                                                          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
                    -12,127.68   -21,918.93   9,791.25       -44.67
物净增加额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事宜
    2014年6月18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乙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市临桂新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丙方)、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丁方)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8%的
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6.32%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
年6月24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2016年3月4日,上述甲乙丙丁四方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桂林旅游发
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6%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二》所述的股权变动完成后,桂林航空
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的股份,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7.87%的股份。
     2016年7月8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
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9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人民政府同意桂林
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本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设立。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收到桂林市国资委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向广西壮族自
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出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
1134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所持本公司5761.6000万股股份持有人变更为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91.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81%;桂林旅游发展
总公司持有本公司2543.542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06%。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


                                                                                                                       9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关于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本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2、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
    2014年末本公司将福隆园项目转由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进公司”)承继,兴进公司承继福隆园项
目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
的进展公告》及2015年8月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依据兴进公司于2015年7月
29日制订的还款计划,兴进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应支付7,598.96万元福隆园项目款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兴进公司实际支
付6,512.21万元,尚余1,086.75万元未支付。


    3、公司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打造演艺项目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宋城演艺设立子公司打造演艺项目的议
案,公司与宋城演艺在阳朔县设立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漓江千古情”(暂定名)演艺项目。桂林漓江千
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与宋城演艺以现金认缴各自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
持股比例30%;宋城演艺出资额14,000万元,持股比例70%。漓江千古情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0,000万元,项目地点阳朔县阳
朔镇骥马村,项目用地约160亩,主要建设内容:剧场、演艺、文化旅游、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等。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
展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17日完成,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由本公司与宋城演艺
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货币资金缴纳,其中本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30%;宋城演艺出资 14,000万元,持股比例 70%。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缴纳出资,相关征地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4、签署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
    公司(乙方)于2016年3月29日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署了《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
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公司以4,500万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游船运力数量为700个客位;经营范围:桂林
漓江城市段(虞山桥至大圩),包含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日游、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夜游(完
善象鼻山至龙船坪航道夜航设施后开通)、龙船坪码头——大圩线路水上游览(完善航道设施达到通航条件后开通);经营
权期限:10年,即从2016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止,当前未具备开通条件线路的经营权期限从完善设施达到开通条件起
计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原有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其中本公司及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拥有694个客位。在漓江城
市段运力总量控制数2,395个客位中(原有1,695客位与本公司本次取得的700客位之和),本公司共拥有1,394个客位。根据
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对漓江城市段现有游船企业进行整合及漓江城市段游船更新提升工作,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推动和支持配合本公司上述整合及提升工作。公司可采取股份制合作方式或收购兼并方式完成漓江城市段现有游船企业拥有
的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的整合。上述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控制桂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旅游资源,打造以“三山两
洞”(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芦笛岩、七星岩)为中心,“两江四湖”(漓江、桃花江、榕湖、杉湖、桂湖、木龙湖)为
纽带的市区水上游精品,并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2,242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
项,相关整合事宜尚在进行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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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2014 年 06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兴进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的进 2015 年 07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展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监管
                                     2015 年 08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函回复的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人民
政府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本
                                     2016 年 07 月 09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
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圳公司诉
                                     2016 年 08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讼判决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2016 年 08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国资
委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本公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司 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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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第一大
                                                            股东桂林旅
                                                            游发展总公
                                                                                         2015 年 7 月
                                 桂林旅游发    股份限售承   司承诺在未   2015 年 0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0 日至 2016 已履行承诺
                                 展总公司      诺           来 12 个月内 10 日
                                                                                         年 7 月 10 日
                                                            不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公
                                                            司股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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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7 月 0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刊载于 2016 年 7 月 6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7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刊载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7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刊载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7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刊载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7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刊载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涛(签名)




                                                               2016 年 10 月 28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