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桂林旅游关于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涉及本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2022-01-26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2-003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象鼻山
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涉及本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市政府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桂林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新闻发布
会,宣布象鼻山景区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2022 年除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
发布会指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
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广西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让更多市民游客分享桂林生
态文明建设成果,桂林市委、市政府决定桂林象鼻山景区于 2022 年元月 31 日(除
夕)开始全面免费开放。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心怀家国情怀、为
民惠民初心和担当实干精神,是桂林扩大影响、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聚
焦要点、提振文旅市场的关键一步。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后,将继续加强景
区建设,不断提升景区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景区升级发展,力争将象鼻山景区打
造成为全国首选的旅游目的地,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事宜对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展”)签
署的《关于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构成影
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2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与旅发展签署《合作协议》,并经公司 200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0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合作协议》的核心内
容如下:
本公司投入现金 3,000 万元用于本公司与旅发展所属的象山景区象山景点
合作建设项目(注:“象山景区象山景点”、“象鼻山景区”实际为同一景区,即
桂林市象山公园),合作期限 40 年,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连续计算。合作期内,
旅发展负责改造工程的建设工作及景点的日常经营管理,双方共同进行市场促销,
本公司所获景点门票收入分成以购票入园实际游客数量×3 元/人次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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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如遇象山景点门票提价,按照门票提价的增幅比例,本
公司获得相同增幅比例的门票分成收入。
《合作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与旅发展每年都对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进行分
成结算,本公司在历年年报中均披露了门票分成事宜。2019 至 2021 年度,本公
司确认的象鼻山景区门票收入分成款分别为:1,315.15 万元、460.24 万元、
444.28 万元,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188.10 万元、385.24 万元、354.70 万
元。
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将导致象鼻山景区不存在门票收入,《合作协议》
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本公司与旅发展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鉴于象鼻山
景区免费全面开放是桂林市委、市政府为了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政府行为,本
公司将与旅发展积极配合,协商终止执行《合作协议》的事宜,并按相关程序处
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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