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绒: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 中绒 公告编号:2019-3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
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申晨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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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899,619,073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75,940,444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48.52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3,678,629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1.31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3,678,629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3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3,678,62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3118%。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刘庆国、刘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补选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1,642,473 股
1.02.候选人:关于补选李向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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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892,061,07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补选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702,029 股
1.02.候选人:关于补选李向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120,626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补选张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同意股份数:892,121,97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补选张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同意股份数:16,181,526 股
审议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刘庆国、刘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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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
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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