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进行 确认并对其进行审慎的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为公 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张刚 虞世全 安国俊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