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银绒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7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星期

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3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

或微信的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分别为

李向春、王润生、郝广利、申晨、刘京津、蒋永,独立董事张刚、虞世全、王新

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向春先生、郝广利先生、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同

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向春先生、郝广利先生、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回避表决。

    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

工的稳定性、凝聚力和积极性,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向春先生、郝广利先生、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
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4:30,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大

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7)。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