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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银绒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1-09-15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7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金

石”)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聚

信”)、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天嘉业”) 持有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65,438,1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2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恒天金石、恒天聚信、恒天嘉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856,3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

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1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公司股东恒天金石及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恒天金石       控股股东         170,994,176       4.01% 竞拍方式获得
           持股5%以上股东、控                           协议受让方式取
恒天聚信                      360,000,000         8.45%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得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证券质押柜台过
恒天嘉业                       34,444,000         0.81%
           动人                                         户方式取得
  合计                        565,438,176        13.27%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天金石实际控制恒天聚信以及恒天嘉业,恒天金石、

恒天聚信、恒天嘉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65,438,17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27%。恒天金石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   减持计划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

    (1)恒天金石所持 170,994,176 股本公司股份是 2019 年 12 月在执行《宁

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过程中通过联合体参与竞拍方式取得。

    (2)恒天聚信所持本公司 360,000,000 股股份是 2015 年 10 月 8 日通过协

议受让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取得。

    (3)恒天嘉业所持 34,444,000 股本公司股份是 2018 年 1 月 2 日通过中国

                                    2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柜台过户的方式获得。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

合计将不超过 127,856,312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则不进行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

持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

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份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恒天金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恒天嘉业出具了关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内容如下:

    以本公司为代表的联合体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以竞价方式受让了宁夏中银绒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根据《重整计划》所利用资本公积金

转增的部分股票和待处置资产。根据联合体内部协议,本公司认购了上述股票中

的 170,994,176 股股票。上述股票完成登记后,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和

恒天嘉业将合计持有中银绒业 565,438,176 股股票,占比 13.27%,成为中银绒

业的第一大股东。

    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成为中银绒业第一大股东,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承诺:


                                    3
    本公司本次认购及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和恒天嘉业之前持有的中银绒业合

计 565,438,176 股股票,自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或转让。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函件出具日,恒天金石及恒天聚信、恒天嘉业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自身行为,上市公司仅履行信披义务,减持计划的

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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