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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庆华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0-05-16  

						                           编号:黑司律见字【2020】024 号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大庆华科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洋   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出具。

      本所律师根据知悉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

进行了必要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必备法律

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通知及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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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并向全体股东发出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已列

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并对所有事项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2020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二)会议召开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30,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

      1、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13:00—15:00;

      2 、公 司股 东 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互联 网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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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资料的审查,证实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数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核查结果,认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上述各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之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公司股份为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126%。

      经核查,本次会议没有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发生重复投票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及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所列的九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了表决,其中 1-6

项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7-9 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同时听取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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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8%。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8%。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弃权票 0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0.0198%;弃权票 0 股。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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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弃权票 0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0.0198%;弃权票 0 股。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8%。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 2019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31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1598%,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1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48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520%。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选举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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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马铁

刚、韩月辉、高新年、孟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选举马铁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3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选举韩月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4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选举高新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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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4、选举孟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1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选举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宋之

杰、于冲、王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宋之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3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

      2、选举于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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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2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选举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1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李宜

辉、武云峰、周雪梅为公司第八监事会监视。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宜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1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选举武云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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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2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选举周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3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审查,以上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审议的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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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签署页)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祁 艳

                                      经办律师:阚 迪

                                      负 责 人:陈树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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