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0-05-16
编号:黑司律见字【2020】024 号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大庆华科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洋 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出具。
本所律师根据知悉的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
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
进行了必要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必备法律
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此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通知及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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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并向全体股东发出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已列
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并对所有事项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2020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二)会议召开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30,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
1、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13:00—15:00;
2 、公 司股 东 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互联 网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所律师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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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资料的审查,证实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数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核查结果,认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上述各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之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公司股份为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126%。
经核查,本次会议没有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发生重复投票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及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所列的九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了表决,其中 1-6
项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7-9 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同时听取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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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8%。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8%。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弃权票 0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0.0198%;弃权票 0 股。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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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弃权票 0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0.0198%;弃权票 0 股。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4996%,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8%。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 2019 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313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4.1598%,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126%。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13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48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520%。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选举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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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马铁
刚、韩月辉、高新年、孟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选举马铁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3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选举韩月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4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选举高新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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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洋 法律意见书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4、选举孟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1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选举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宋之
杰、于冲、王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宋之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3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
2、选举于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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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洋 法律意见书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2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选举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1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李宜
辉、武云峰、周雪梅为公司第八监事会监视。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宜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1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选举武云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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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2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选举周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82320600 股。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
意票 3 股。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23206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9802%。该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审查,以上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审议的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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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洋 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签署页)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祁 艳
经办律师:阚 迪
负 责 人:陈树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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