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7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2月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 —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施铁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86,540,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66.7550%,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320,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63.4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22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3.255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220,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3.25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29,639,500 股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22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 2 — 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3.255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86,5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票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票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 意 4,200,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份 总 数 的 99.5285%;反对票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4265%;弃权票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0.045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 3 — 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 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2.01 选举陈树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2 选举窦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2.03 选举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 4 — 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议案3.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结果如下: 总选举情况:同意票 86,539,0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票 4,218,401 股。 选举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祁艳、阚迪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及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5 — 四、备查文件 1.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