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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2023-04-2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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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1.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3

2.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 3

3. 第三章 风险处置措施及程序 ............................. 4

4.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 5

5. 第五章 附则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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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
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公司
与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
任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
务部门、审计部门、证券与法律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存款
风险,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
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
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
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
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
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须取得财务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年报;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须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年
报,财务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联交易期间,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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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若发现财务公司资金状况发生异常,应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并
启动风险处置预案。
    第四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措施及程序
    第五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立即启动风险处
置预案: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第 31 条、第 32 条、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
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
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七)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
还。
    (八)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十)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
    (十一)财务公司被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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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
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
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
任,并制订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
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
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
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七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财务公司
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
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八条 存款风险平息后,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对财
务公司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重新进行评估,必要时调
整存款比例。
    第九条 针对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事件,领导小组要组织人
员对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及相关处置措施进行认真
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完善风险处置措施和程序,更好做
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由存款风险
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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