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7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流动性前提下,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
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
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晓宇 张民 阎鹏
江曼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