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股份: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04-26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提高监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股东大会行使
监督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并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利益。
第四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依照国家及当地政
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其正当活动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 事
第五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1
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第八条 监事应当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
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监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三章 监事会成员及职权
第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2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除履行一般监事的职责外,还应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监事会,并安排会议议程;
(二)列席董事会;
(三)向各监事通报董事会情况;
(四)向股东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协调监事会内部工作;
(六)检查监事会决议;
(七)收集各方面意见,改进监事会工作。
第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四章 监事义务
第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五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除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同意外,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和有
关商务资料。
第十七条 监事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股东、员工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时,股东大会可按规定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并视其过失程度,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十八条 监事应当对监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
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五章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通
知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发出通知;通知可以采取书面邮寄通知的方式,也可以采
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电子交换数据等方式。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随
时召开监事会,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
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
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
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
权。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召开监事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
或回答提问。
第二十四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监事会提交正式的书面提议书,提请监事会主席召集临时会议,并
提出会议议题。
4
提议书应载明:
1、提议事由;
2、提出议案的具体内容;
3、提案日期及提案人签名。
(二)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或通讯表决。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并
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应当逐项表决,不得以任
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应以议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
行表决,作出决议。
第二十七条 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半数的监事通
过。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
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决议是否通过,决议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应
记载入会议记录中。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
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10 年。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监事以及受托监事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5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的票数)。
(六)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第三十条 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时,公司各部门必须予以协助,不得拒绝、
推诿、阻挠和变相阻挠。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
程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则经监事会提议予
以修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解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