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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7-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菱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就华菱线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3,36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7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3,728.5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
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
 1                                           9,390.78          9,390.78                   -
        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
 2                                          14,279.32         12,279.32                   -
        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
 3                                          14,316.61         12,058.44                   -
        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4                                     5,000.00      5,000.00               -
      力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000.00               -
              合计                    52,986.71     43,728.54               -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062.30万元(不含理财,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
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具体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
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
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伟华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