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8-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菱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就华菱线缆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3,36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7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3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3,728.5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
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备案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 湘潭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备
9,390.78 9,390.78
组件技术升级改造 (2020-430371-38-03-001156)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 湘潭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备
14,279.32 12,279.32
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2020-430371-38-03-001157)
湘潭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备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 14,316.61 12,058.44
(2020-430371-38-03-0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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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备案
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湘潭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备
5,000.00 5,000.00
建设项目 (2019-430371-38-03-03068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000.00 -
合 计 52,986.71 43,728.54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980.34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98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 1,709.98 1,709.98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738.85 738.85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
889.95 889.95
改造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41.55 641.55
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3,980.34 3,980.34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472.68万元(不含增值税),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坐扣本次发行承销费用对应增值税241.85万元,本次拟进行置换
230.83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3,980.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230.83万元置换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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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80.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230.83万元置换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2-363号),认
为华菱线缆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华菱线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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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伟华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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