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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2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进行延期。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 号),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3,360.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49,033.4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
3,972.6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060.7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前期已
预付的承销费 300.00 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4.04 万元,加上承
  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41.8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 43,72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2-1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            9,390.78       9,390.78
 2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14,279.32      12,279.32
 3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14,316.61      12,058.44
 4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000.00
                             合计                               52,986.71      43,728.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入金额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
 1                                                9,390.78       3,943.58          41.99%
       术升级改造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
 2                                               12,279.32       2,773.68          22.59%
       术升级改造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
 3                                               12,058.44       2,273.64          18.86%
       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
 4                                                5,000.00       1,050.94          21.02%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43,728.54      15,041.84         34.40%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受近两年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及公司项目结算等因素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用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
  均受到了制约,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竣工
  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
  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
  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
  况下,拟对以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计可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后预计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
                                           2022 年 1 月              2023 年 12 月
技术升级改造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
                                           2022 年 1 月              2024 年 6 月
术升级改造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
                                           2022 年 9 月              2024 年 8 月
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
  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
  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
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
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
远的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
   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