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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张军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张军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张军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宁波

启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启曜”,原名“杭州富阳

宇纳衡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74,738 股。

    2、本次权益变动,系张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

为直接持有。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张军
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
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和规则,张军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以大宗交易
方式受让其通过宁波启曜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74,738 股。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张军先生本次受让股份变动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 9.71
元/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本次受让股份前,张军先生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所任公司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股)         比例(%)      (股)   比例(%)
  张军     董事           0                0       2,074,738    0.3882
      本次受让股份后,张军先生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所任公司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股)           比例(%)         (股)   比例(%)
  张军         董事           2,074,738            0.3882              0               0
    注:1、上述表格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34,424,000 股为基数计算;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张军先生
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按规定自成交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合规性及目的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合规性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宁波启曜及董事张军先生
承诺如下:
      1、股东宁波启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本
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仍在《增资协议》 (本合伙企业入股公司
时签订的编号为 1901020001 的《增资协议》)第十条第 2 款第(10)
项约定的三年锁定期内的,本合伙企业承诺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至
《增资协议》约定的锁定期结束。(3)本合伙企业将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合伙 企业就限制股份转
让作出的承诺。(4)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
让。”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
券交易所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公司实
施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
规章对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本公司违反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董事张军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如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仍在《增资协
议》 合伙企业入股公司时签订的编号为 1901020001 的《增资协议》)
第十条第 2 款第(10)项约定的三年锁定期内的,本人承诺上述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增资协议》约定的锁定期结束。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
易所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实施减持
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章对
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本人违反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
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系张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
有变更为直接持有,未违反上述承诺,且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宁波
启曜及张军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变动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的目的
    张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
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和规则,因此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股东宁
波启曜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持股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督促张军先生严格遵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
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