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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房节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节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对金房节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
     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6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546,9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4,601,111.73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 号)审
     验确认。

         根据《北京金房暖通技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金额         使用募集投资额

 1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                       8,739.33              8,739.33

 2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二期)                  20,404.37             18,580.12

 3     研发中心暨供热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15,134.8             15,129.20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金额           使用募集投资额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11.46               14,011.46

                  合计                                    58,289.96               56,460.1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564,601,111.73 元;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
     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初始阶段,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
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
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
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
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金房节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兴文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