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节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查阅了天健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天健
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
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
同意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