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节能:关于公司拟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的公告2022-05-05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规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道涛先生、独立董事张杰先生的辞职报告。
张道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张杰先生因任期届满
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董事张道涛先生的辞职于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张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张杰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杰先生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辞任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李素芬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李素芬女
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鉴于李素芬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
数,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在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李素芬女士将继续履行
监事职责。
三、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丁琦先生递交的辞呈,因个人原因,
丁琦先生申请辞去相关职务,丁琦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依旧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副总经理丁琦先生的辞职于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补情况
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宋建彪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肖慧琳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耿丹婷女士为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建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核后,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魏澄先
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魏澄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转
为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六、候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说明
董事候选人宋建彪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肖慧琳女士、监事候选
人耿丹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修订)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9,595,328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0.57%,
与公司控股股东杨建勋先生、董事付英女士、董事丁琦先生为一致行
动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
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