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节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6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546,900.00 元 , 扣 除 各 类 发 行 费 用 之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564,601,111.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北京金房暖通节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1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余额
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额(人民币/元)
北京金房暖
北京银行股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 2000000174
通节能技术
份有限公司 改造项目募集资金 9300047952 28,263,452.75
股份有限公
双秀支行 的存储和使用 470
司
北京金房暖 中信银行股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
通节能技术 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3
项目(二期)募集资 37,890,561.74
股份有限公 北京出国中 102126126
金的存储和使用
司 心支行
北京金房暖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
1000000010
通节能技术 浙商银行北 营管控平台建设项
1201011016 75,268,464.20
股份有限公 京分行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92
司 和使用
北京金房暖
兴业银行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通节能技术 3215701001
京怡海花园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53,317.65
股份有限公 00016950
支行 使用
司
合计 141,475,796.34
注: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上述余额不包
括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资金。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更好的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
1、同意将用于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2
的专项账户由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账号 1000000010120101101692)
变更至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
2、同意将用于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由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账号 20000001749300047952470)变更至民生
银行广安门支行。
3、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相关事项。
并将存放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
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新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
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原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募集
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
效,公司将与保荐机构、银行对应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陆续发布公告。该新开立的交通银行专户仅用于
公司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该新开立的民生银行专户仅用于公司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的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
3
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公司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
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公司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以及募集资金
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另外,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4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保荐机构对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