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节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2-12-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节能”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房节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2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5,546,9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564,601,11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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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人民币/元)
北京金房暖通 北京银行股 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
2000000174930
节能技术股份 份有限公司 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28,263,452.75
0047952470
有限公司 双秀支行 储和使用
中信银行股
北京金房暖通 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
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3102
节能技术股份 目(二期)募集资金 37,890,561.74
北京出国中 126126
有限公司 的存储和使用
心支行
北京金房暖通 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
浙商银行北 1000000010120
节能技术股份 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募 75,268,464.20
京分行 101101692
有限公司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北京金房暖通 兴业银行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 3215701001000
节能技术股份 京怡海花园 53,317.65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6950
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141,475,796.34
注: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类理财产品,上述余额不包括购买
理财产品部分资金。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
1、同意将用于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由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账号1000000010120101101692)变更至交通银行北京东区
支行。
2、同意将用于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由北京银行
双秀支行(账号20000001749300047952470)变更至民生银行广安门支行。
3、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相关事项。并将存放
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
资金专户,新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原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与保荐机构、
银行对应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陆续发布公
告。该新开立的交通银行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新开立的民生银行专户仅用于公司烟气综合优化节能
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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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公司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公司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
划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另外,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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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兴文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