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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房节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09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3 年 1 月 6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 23 号院 1 号楼 12

层 1201-1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勋先生;
                                   1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57,533,9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3996%。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

表股份 50,389,3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526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股

份 7,144,5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73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 名,代表股份 1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13%。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

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2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32,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7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建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杨建勋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杨建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02 选举魏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魏澄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魏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3 选举付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付英女士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付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4 选举丁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丁琦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丁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
事。

       2.05 选举宋建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宋建彪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宋建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06 选举许振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许振江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许振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胡仕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5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胡仕林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胡仕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02 选举童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童盼女士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童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肖慧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肖慧琳女士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刘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6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刘源先生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4.02 选举耿丹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53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耿丹婷女士积累投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耿丹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石权律师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7
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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