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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味央厨: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1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短信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
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乡千味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食品加
工建设项目(三期)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1-014 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4、《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5、《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