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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味央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11-10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20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董彬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
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
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董彬仅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
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
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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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千味央厨
    股票代码:001215
    法定代表人:孙剑
    董事会秘书:徐振江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红枫里 2 号
    联系电话:86-371-56978875
    电子信箱:zqb@qwyc.pro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彬女士,其基本情况
如下:
    董彬,女,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
大学,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河南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从事
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涉外法律工作;2002 年 1 月至今任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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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并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理事、郑州市律师协会监事等社会
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5 日期间(9:00—11:00、
14: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
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
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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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本
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
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
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
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合欢街与红瑞路交叉口千味央厨办公楼
    联系人:徐振江、曹原春
    联系电话:0371-5697 8875
    联系传真:0371-5697 8831
    邮政编码:4500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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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董彬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附件: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彬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
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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