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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味央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 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2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合欢街与红瑞路交叉口千味央厨
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5 名,代表股份 48,860,7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股份 39,88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8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 8,978,7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0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 3,274,83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 3,274,83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80%。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董事)均已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体     48,860,580   99.9996%    0        0.0000%    200       0.0004%

中小股东   3,274,633    99.9939%    0        0.0000%    200       0.0061%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体     48,860,580    99.9996%    0        0.0000%    200       0.0004%

中小股东     3,274,633   99.9939%    0        0.0000%    200       0.0061%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体     48,860,58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中小股东     3,274,633   99.9939%   200       0.0061%     0        0.000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关于增补马骏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体     48,860,580    99.9996%   200       0.0004%     0        0.0000%

中小股东     3,274,633   99.9939%   200       0.0061%     0        0.000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5、《关于调整银行贷款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体     48,860,7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彭勃、付婉晔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