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郑州千
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千味央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69 号)核准,千味央厨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8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34,308,8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2,186,648.71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122,151.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4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
1 37,682.39 24,975.60 新乡千味
项目(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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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79.98 3,236.61 千味央厨
合计 43,662.37 28,212.21 -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
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
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并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
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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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
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
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
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
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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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
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
化。
七、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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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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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捷 赵英阳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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