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郑
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千
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
态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提名孙剑先生、白瑞女士、
王植宾先生、徐振江先生、叶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
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提
名孙剑先生、白瑞女士、王植宾先生、徐振江先生、叶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提名董彬女士、韩风雷先生、
蒋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提名董彬女士、韩风雷先生、蒋辉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资格审核无异议
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符合市场基本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
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秦玉鸣 董彬 陈广垒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