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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味央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0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郑州千
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味央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千味央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69 号)核准,千味央厨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8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34,308,8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2,186,648.71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122,151.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4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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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
  1                                                              37,682.39       24,975.60      新乡千味
          项目(三期)
  2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79.98         3,236.61     千味央厨
                             合计                                43,662.37       28,212.21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2.89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445.8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9,445.81 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合计人民币
466.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未经审计)。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根据公司建
设项目实施时间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 250 万元。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
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
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四、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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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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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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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英阳                         毛    欣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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