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郑
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郑州千
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拟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拟向银行(一家或是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无偿安排公司为其全资、控股
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可由董事长孙剑先生根
据债权人要求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 彬 韩风雷 蒋 辉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