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4-027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源飞宠物 股票代码 00122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群 方静 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 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 办公地址 1号 1号 电话 0577-63870169 0577-63870169 电子信箱 chenqun@wzyuanfei.com fangjing@wzyuanfei.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4,207,733.88 430,624,490.48 2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891,240.75 65,857,985.66 1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0,343,899.19 64,816,318.95 8.5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945,425.32 47,573,753.95 -125.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05 0.3450 13.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05 0.3450 13.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7% 5.59% 0.3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77,583,655.94 1,556,579,820.22 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33,539,686.48 1,225,029,449.67 0.69% 2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12,101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庄明允 28.06% 53,557,560 53,557,56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朱晓荣 13.23% 25,263,000 25,263,0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庄明超 11.71% 22,355,140 22,324,215 不适用 0 人 平阳县晟 飞创业服 境内非国 务中心 6.31% 12,047,000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平阳县晟 睿创业服 境内非国 务中心 5.87% 11,200,000 11,200,00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平阳县晟 雨创业服 境内非国 务中心 4.93% 9,418,643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平阳县晟 洵创业投 境内非国 资合伙企 3.18% 6,072,300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业(有限 合伙) 境内自然 董钢 0.69% 1,315,049 0 不适用 0 人 富德财产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0.68% 1,300,000 0 不适用 0 -自有资 金 平阳县晟 进创业服 境内非国 务中心 0.63% 1,211,000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合 伙)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庄明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庄明允、朱晓荣和庄明超为公司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人。庄明允与庄明超系姐弟关系,朱晓荣与庄明超系夫妻关系。朱晓荣、庄明超为平阳晟睿 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庄明允、庄明超、朱晓荣以及平阳晟睿于 2021 年 3 月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 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 的《 关 于 续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4- 016)。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90,89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509,540 股后 的股本 188,380,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37,676,09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