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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源飞宠物: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2-07-26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植德(证)字[2021]003-5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邮编:100007
    th
   5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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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植德(证)字[2021]003-5 号


致: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

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北京植德律

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

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由于自前述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

间(以下称“新期间”),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且发行人聘请的天衡会计

师对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

日、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1月至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天衡审字(2021)02580号”《审计报告》(以下称“《审

计报告》”),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查验的基

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本所律师已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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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作进一步的说明。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报告期”系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2021年1-6月的合称,“新增报告期”系指2021年1-6月期间,除此外如无特别说

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同用
语的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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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21)02580号”

《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1)0175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查验发

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三会”会议文件、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发行人新期间内的重大采购及销售合同、主要资产权属文件、有关生

产经营许可证书、相关产业政策、平阳县市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

温州市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平阳县消防大队、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平阳县

应急管理局、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平阳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温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查询企业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信

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行人所在地主管部门温州市市监局

( 网 址 : http://wzmsa.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 网 址 :

http://sthjj.wenzhou.gov.cn),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温州市税务局(网址: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wenzhou),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

http://zrzyj.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网 址 :

http://zjj.wenzhou.gov.cn),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网址:http://yjglj.wenzhou.gov.cn),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址:http://wzzhzfj.wenzhou.gov.cn),国家外汇管理

局浙江省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zhejiang/xzcfxxgs/index.html),温

州市公安局(网址:http://wzga.wenzhou.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址:http://hrss.wenzhou.gov.cn),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http://zfgjj.wenzhou.gov.cn),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网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index/index.html),温州市人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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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址:http://www.wenzhou.gov.cn)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1

年9月22日)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继续具备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主

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下列

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发

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同一类别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

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与光大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发行人聘请了具有保荐人资格的

光大证券担任保荐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内控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

“三会”会议文件、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

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

(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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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发行人及源飞有限最近三年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项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平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签署确认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经查询中国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1年9月22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

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

    (1)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系由源飞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

资料、“三会”会议文件、纳税申报表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

发行人自源飞有限于 2004 年 9 月 27 日成立以来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验资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

资料、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档证

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

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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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平阳县市监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温州市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生态环境

局平阳分局、平阳县消防大队、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温州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

民共和国温州海关、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并经查验与发行人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发行人已取得的业务资

质和许可证书,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

料、股权/股份转让及出资凭证、相关业务合同、“三会”会议文件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发行人及源飞有限最近三年内主营业

务一直为宠物用品与宠物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

及源飞有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三年发

行人及源飞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庄明允、朱晓荣、庄明超,没有发生变更,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工商登记资料、相关验资报告、股权/股份转

让及出资凭证,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规范运行情况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内控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

置、“三会”会议文件、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及其签署确认的基

本情况调查表,并经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辅导培训的材料

以及辅导考试合格的邮件通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保荐

机构组织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辅导培训,且辅导考试成绩合格;发行人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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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

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户籍所在地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查询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上交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12309 中国

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三会”会议文件、《内

控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

人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其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有关机关和平阳县

市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平阳县税务局、温州市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

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平阳县消防大队、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温州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声明,并经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12309 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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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发行人

所在地主管部门温州市市监局(网址:http://wzmsa.wenzhou.gov.cn),温州市生

态环境局(网址:http://sthjj.wenzhou.gov.cn),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温州

市税务局(网址: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wenzhou),温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网址:http://zrzyj.wenzhou.gov.cn),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

http://zjj.wenzhou.gov.cn),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网址:http://yjglj.wenzhou.gov.cn),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址:http://wzzhzfj.wenzhou.gov.cn),国家外汇管理

局浙江省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zhejiang/xzcfxxgs/index.html),温

州市公安局(网址:http://wzga.wenzhou.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址:http://hrss.wenzhou.gov.cn),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http://zfgjj.wenzhou.gov.cn),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网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index/index.html),温州市人

民政府(网址:http://www.wenzhou.gov.cn)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

2021 年 9 月 22 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

定的下列情形:

    ①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三会”会议文件、企业信用报告及对外担保合同,发行人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均已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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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根据《内控报告》《审计报告》《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

的访谈,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资产质量良

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三会”会议文件、《内

控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

人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

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并基于本所律师

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

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

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

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

随意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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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相关方签署确认的基本情况

调查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合同及其履行凭证、发行人报告期内同类型

非关联交易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

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企查查网站(https://pro.qcc.com,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的公开披露信息,并对发行人财务总监进行访谈,发行人完整地

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查

询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发

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条件:

    ①发行人及源飞有限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701.98 万元、5,491.15 万元、6,488.07

万元,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第(一)项的规定。

    ②发行人及源飞有限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3,450.11 万元、51,475.52 万元、60,827.56 万元,累计超过 3 亿元,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③截至查询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0,225 万元,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不

少于 3,000 万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④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535,041,354.21 元,无形资产

(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为 0 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⑤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税收缴纳说明审核报告》、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

监的访谈,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税收

优惠依据文件及其备案证明,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网站的

                                     10

                                    5-1-2-11
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

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

解和判断,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相关业务

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企业信用报告、诉讼/仲裁资料,发行人不存

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并基于本所律

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中不存在

《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重大业务合同、发行人重要资产及/或技术的权属证明/使用许可合同、国

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查档证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并基于本

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判断,截至查询日,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

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11

                                   5-1-2-12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除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外,发行人股票已经具备了在交易所上市的下列条件: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0,225 万元;若本次拟公

开发行的 3,410 万股股份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股本总额将达到 13,635 万元,符

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

决议,发行人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4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若全部发行完毕,

发行人股份总数将达到 13,635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1%,符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三)项关于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上)出具的证明及本所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访 谈 , 并 经 查 询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网站

的公开披露信息(同上)(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截至查询日,发行

人及源飞有限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

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的理

解和判断,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符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核准及深交所对发行人股票上市的审核同意外,发行人已具备了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业务



                                    12

                                  5-1-2-13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的营业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期间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2018 年度                43,450.11               43,245.80              99.53
      2019 年度                51,475.52               51,306.93              99.67
      2020 年度                60,827.56               60,630.44              99.68
    2021 年 1-6 月             47,885.39               47,641.97              99.49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四、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变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主体的工商登记资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发行人的相关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审计报
告》及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查查”
( https://pro.qcc.com)、“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日期:2021
年9月22日)并经查验,新期间内,发行人的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1.发行人关联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新期间内,冯明超配偶的母亲温连弟已不在发行人处任职。


    2.发行人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提供的关联方相关资料,并经

本 所 律 师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 ) 、 企 查 查 网 站

(https://pro.qcc.com,查询日期:2021年9月22日)的公开披露信息,截至查询

日,发行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者由发行人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13

                                      5-1-2-14
其他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除外)变化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变动情况
号
     昆明市官渡   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机     庄明允之姐夫     2021 年 6
1    区冠沣汽配   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方培聪为法定     月 1 日成
     经营部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代表人           立
     平阳县兴邦   一般项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除依      庄明允之姐夫     2020 年 4
2    皮革制品经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方培聪为法定     月 26 日成
     营部         开展经营活动)。                            代表人           立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     庄明允之姐夫
     昆明铭湛企                                                               2021 年 6
                  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互联     方培聪持股
3    业管理有限                                                               月 17 日成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不得涉     100%,并任监
     公司                                                                     立
                  及互联网金融类及其关联衍生业务、个人征     事
                  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项目投资;燃气
                  设备销售、检测和维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矿产品、建筑
                  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
                  电缆、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
     云南云缅新   材、汽车及配件、通信设备的销售;汽车租     庄明允之姐夫     2021 年 4
4    能源科技有   赁;建筑劳务分包;物流管理;普通货物运     方培聪持股       月 22 日成
     限公司       输经营;卷烟零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     55%,并任监事    立
                  机软硬件的研发、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汽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系
                  统集成及综合布线;电梯维修、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工程液压件备件,液压产品及系统开
                  发,机械加工、修理及销售,住宿,塑钢门                      2021 年 8
                                                             王黎莉配偶杨
                  窗加工及安装,木质包装箱,家具,金属材                      月 5 日持
     贵阳枫阳实                                              建 强 持 股
                  料加工销售,销售:化工产品(国家专项控                      股份额自
5    业有限责任                                              16.0414% , 并
                  制产品除外),五金工具,二、三类机电产                      60.6592%
     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
                  品,标准件,水暖器材,建筑材料,汽车零                      变更为
                                                             总经理
                  部件,机械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通
                  讯器材,农副土特产品,装卸搬运,设备租


                                         14

                                        5-1-2-15
序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变动情况
号
                       赁,绿化、保洁,管道及室内水电维修;房                   16.0414%
                       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   王黎莉的儿子
      贵州韫达餐       (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杨韫达持股      2021 年 6
6     饮管理有限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100%,并任执    月 30 日注
      公司             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行董事兼总经    销
                       经营。(餐饮服务(持证经营);销售:食   理
                       品(持证经营);食品加工技术转让。)



        3.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分公司

        (1)嘉兴源飞

        新期间内,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嘉兴源飞已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注销登记程

序,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嘉兴源飞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企业公示系

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嘉兴源飞注

销前的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7YYUN45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七星花园 14 幢 415 室

      法定代表人         庄明超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20 日
                         批发、零售:工艺品,办公用品,家电,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
                         设备,日用百货,家居用品,针纺织品,床上用品,饲料,初级食用

       经营范围          农产品(除食品、药品),宠物用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国内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15

                                               5-1-2-16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情况             源飞宠物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执行董事                    监事             总经理
   董监高情况
                            庄明超                  林金淋            庄明超



    2021 年 4 月 20,嘉兴源飞做出股东决定,决定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同
意注销嘉兴源飞。
    2021 年 6 月 28 日,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签发《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
书》,同意核准嘉兴源飞注销登记。


    (2)柬埔寨莱德
    新期间内,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柬埔寨莱德因投资总额变化,变更了有关境外
投资证书及备案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柬埔寨莱德的登记资料、《营业执照》、柬埔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柬埔寨莱德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00045030
      住所         柬埔寨 4 号国道 175 公里西哈努克省布雷诺县湛哥区德洛帮哥村

      董事         庄明允

    注册资本       1,5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19 年 7 月 17 日
                   宠物生活日用品、宠物食品、箱包、服装、织带的生产、销售;宠物
    主要业务       生活日用品、宠物食品、箱包、服装、织带的研发;辐照杀菌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股东情况             源飞宠物                  1,500.00           100.00
                            合计                   1,500.00           100.00



    2021 年 7 月 15 日,源飞宠物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关于柬埔寨莱德的
“第 N3300202100415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意柬埔寨莱德的投资总额
增加至 1,500 万美元。2021 年 7 月 2 日,源飞宠物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发的《关于同意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柬埔寨设立莱德宠物生

                                         16

                                        5-1-2-17
活用品(柬埔寨)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意该项目投
资 总 额 变 更 为 1,500 万 美 元 , 其 他 事 项 仍 按 照 境 外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2019-330326-13-03-046198-000”执行。
     经查验,截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柬埔寨莱德 1,500 万美元出资实缴已完成。


     (3)柬埔寨爱淘
     新期间内,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柬埔寨爱淘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变更了有关
境外投资证书及备案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柬埔寨爱淘的登记资料、《营业执照》、柬埔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柬埔寨爱淘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00040891
       住所          柬埔寨 4 国道 175 公里西哈努克省布雷诺县湛哥区德洛帮哥村

       董事          庄明允、朱晓荣、陈群、江义山、刘英波

     注册资本        1,58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19 年 3 月 6 日
                     宠物肉类食品、可食用咬胶产品的生产、销售;宠物肉类产品、可食
     主要业务
                     用咬胶产品的研发;辅照杀菌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源飞宠物                 1,128.12                51.00
     股东情况
                            中宠股份                 1,083.88                49.00
                              合计                   2,212.00               100.00



     2021 年 1 月 27,源飞宠物与中宠股份签订《关于共同对柬埔寨公司增资的
协议》,双方决定按照双方持股比例共同对柬埔寨爱淘进行增资,源飞宠物对柬
埔寨爱淘增资 306 万美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中宠股份对柬埔寨爱淘增资 294
万美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柬埔寨爱淘的注册资本将变更
为 2,180 万美元。
     2021 年 8 月 19 日,源飞宠物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关于柬埔寨莱德的
“第 N3300202100519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意柬埔寨莱德的投资总额
增加至 2,180 万美元。2021 年 8 月 11 日,源飞宠物取得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
发的《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同意对《温州源飞

                                           17

                                         5-1-2-18
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柬埔寨设立爱淘宠
物生活用品(柬埔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
“2108-330326-04-01-103906”,项目总投资额 600 万美元。


    经查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述注册资本变更尚未完成实缴出
资。



       (二)新增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

增报告期与关联方之间新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销售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21 年 1-6 月
美国好氏               宠物零食             市场价              98,371,615.53
                              合计                              98,371,615.53


       2.关联采购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21 年 1-6 月
顽皮国际             鸡肉类原材料          市场价               45,944,231.13
                             合计                               45,944,231.13


       3.与中宠股份共同投资

    2020年12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与中宠股份共同向柬埔寨爱淘增资的议案,共同以货币向柬埔寨爱淘增

资600.00万美元,其中发行人增资306.00万美元,中宠股份增资294.00万美元,

增资完成后柬埔寨爱淘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180.00万美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




                                      18

                                     5-1-2-19
司与中宠股份持股比例不变。本次柬埔寨爱淘的增资尚未完成变更登记程序及履

行实缴义务。


    4.代关联方收取货款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类型             2021 年 1-6 月
       青岛远飞                   代收货款                     304,606.67


    5.支付关联方代收取的货款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类型             2021 年 1-6 月
       青岛远飞                 支付代收货款                 2,393,986.32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新增报告期,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共计 206.34 万元,系发行人向员

工支付的合理薪酬支出,除此之外,发行人没有其他新增的关联交易。



    经查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与中宠股份共同投资事项经过了股东大会审

议,其他事项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预计,发行人独立董事就上述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履行,不存在显失公平

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或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19

                                  5-1-2-20
           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出

    具的查询证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查验,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情况如下:
序       不动产权证书    土地使                     使用权   使用权                              他项
                                      坐落                                   终止日期    用途
号           编号        用权人                   面积(㎡) 类型                                权利
         浙(2021)平             平阳宠物小镇
                                                                                         工业
1        阳县不动产权    发行人   M2/M3-4-B 地        2,259.9       出让     2068/3/16            无
                                                                                         用地
         第 0025305 号                块



           (二)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证
    明,并经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网站信息(网址:

    http://cpquery.sipo.gov.cn;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新增报告期,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新增已获授权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    专利                           专利       取得    权利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号                     人      类型                          申请日      方式    期限       权利

                                   外观                                      原始   申请日
     1    树枝玩具       发行人           202030632258X         2020/10/22                       无
                                   设计                                      取得   起十年

          一种用于宠

          物玩具加工               实用                                      原始   申请日
     2                   发行人           2020218626044         2020/8/31                        无
          的超声波清               新型                                      取得   起十年

          洗设备

          简易滚动漏               实用                                      原始   申请日
     3                   发行人           2020210830599         2020/6/12                        无
          食玩具                   新型                                      取得   起十年




           (三)商标权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商标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的证

    明,并经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系统网站信息(网址:


                                                 20

                                             5-1-2-21
http://wcjs.sbj.cnipa.gov.cn;查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新增报告期,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新增已获授权的商标权情况如下:
序                              国际                       有效                   他项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取得方式
号                              分类号                     期限                   权利

                                                         2021/2/28-
1                     发行人      28          44676911                原始取得     无
                                                         2031/2/27

                                                         2021/6/14-
2                    上海质岑     20          50070783                原始取得     无
                                                         2031/6/13
                                                         2021/6/7-
3                    上海质岑     12          50068749                原始取得     无
                                                         2031/6/6
                                                         2021/6/14-
4                    上海质岑     21          50066526                原始取得     无
                                                         2031/6/13
                                                         2021/6/7-
5                    上海质岑     18          50061324                原始取得     无
                                                         2031/6/6
                                                         2021/6/7-
6                    上海质岑     28          50057431                原始取得     无
                                                         2031/6/6
                                                         2021/6/21-
7                    上海质岑     3           50055351                原始取得     无
                                                         2031/6/20
                                                         2021/5/28-
8                    上海质岑     20          50054229                原始取得     无
                                                         2031/5/27
                                                         2021/6/7-
9                    上海质岑     35          50052721                原始取得     无
                                                         2031/6/6
                                                         2021/6/14-
10                   上海质岑     9           50047449                原始取得     无
                                                         2031/6/13
                                                         2021/6/7-
11                   上海质岑     6           50045119                原始取得     无
                                                         2031/6/6
                                                         2021/6/21-
12                   上海质岑     31          50044696                原始取得     无
                                                         2031/6/20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采购合同

及凭证并经查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设备主要情况如

下: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机器设备                               5,961.34                     5,185.13


                                         21

                                       5-1-2-22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运输设备                           568.37                 206.14

器具、工具、家具                          248.99                  86.49

       电子设备                           157.26                  84.11




       (五)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

并经查验在建工程相关合同及建设手续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

额为496.61万元,系子公司柬埔寨莱德二期厂房建设、麻园三期工程。



       (六)发行人租赁的财产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支付凭证、权属证书并经查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因办理注销登记,嘉兴源飞原与嘉兴富亿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

合同已终止履行。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所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权属清晰,需要取得

产权证书的资产已取得了有权部门核发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

纷。



       六、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等文件并经查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重大合同(指实际交易

金额或预期交易金额 500 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

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22

                                    5-1-2-23
       1.销售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有效期

 1         美国好氏              宠物零食           95,155.2 元     2021.06.28               -



       2.采购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有效期

                            咬胶原材料、咬胶半      1,850.5210
 1         顽皮国际                                                 2021.03.10               -
                            成品                       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总监的访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下列重大

债权债务关系:


       (1)关联方应收账款
                                               2021 年 6 月 30 日账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形成原因
                                                    面余额(元)
                                                                        柬埔寨爱淘向关联方销售
 应收账款              美国好氏                         47,080,463.76
                                                                                货物形成
                 合    计                               47,080,463.76                -



       (2)关联方应付账款
                                   2021 年 6 月 30 日账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形成原因
                                      面余额(元)
 应付账款        顽皮国际                   42,783,631.23 柬埔寨爱淘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形成
            合   计                         42,783,631.23                     -


       (三)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23

                                             5-1-2-24
       1.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协议及

凭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628,458.56 元,其中金

额较大(1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为:
 序号               项目               账面余额(元)        款项性质
          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
  1                                         211,133.52      押金及保证金
                 展有限公司
  2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47,080.00   押金及保证金;其他



       2.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协议及

凭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376,774.33 元,系往来

款。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所致,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查验,发行人新期间内的的重
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嘉兴源飞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详
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一)/3”]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已完成的资产变化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没有其

他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具体计划或安排。



       八、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4

                                     5-1-2-25
    根据发行人的“三会”会议资料并经查验,发行人在新增报告期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2 次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有关议案、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并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和决议签署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章

程的情形,合法、有效。



    九、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及《审计报告》《纳税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依法在税务主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报告期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3%;9%;出口货物执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             行“免、抵、退”税政
                                                       策,退税率为9%;13%
                                                       15%、25%、8.25%、2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0.8%
                    按照应纳增值税额和经审批的上期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抵增值税额
                    按照应纳增值税额和经审批的上期免
教育费附加                                             3%
                    抵增值税额
                    按照应纳增值税额和经审批的上期免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抵增值税额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上述主要税种、

税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完税情况



                                      25

                                     5-1-2-26
   根据发行人的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纳税鉴证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平
阳县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
的证明文件并经查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
大违反税收法规之行为而被实施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审计报告》《纳税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并经查

验发行人的税收优惠依据文件及备案证明,发行人及源飞有限、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在新增报告期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发行人于2015年9月17日获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局、浙江省

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533000329),有效期3年;发行人于2018年11月30日通过复审,获得由浙

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局、国税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2221),有效期3年。据此,发行人在新增报告

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公告》(财税〔2021〕12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
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平阳晟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

定,据此,平阳晟丰在新增报告期按相应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柬埔寨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子公司柬埔寨爱淘和柬埔寨莱德

是经柬埔寨发展委员会(Counci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mbodia,“CDC”)批准的

合格投资项目(QIP)企业,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免税期由“触发

期+3年+优先期”构成,据此,发行人子公司柬埔寨爱淘、柬埔寨莱德新增报告

期享受前述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6

                                   5-1-2-27
      根据香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法例规定,2018年、2019年及

其后的课税年度,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不超过200万元港币的应评税利润的

税率为8.25%,其后的利润则按16.5%征税。新增报告期香港飞杨按照8.25%缴纳

利得税(所得税)。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源飞有限、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境内税收

优惠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验财政补贴相关依据文件及

补贴凭证,发行人及源飞有限、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在新增报告期所享受的单

笔 10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贴如下:
序号                   政策文件依据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元)
         《关于印发平阳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评选与
         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平政办〔2020〕
         18 号)
         《中共平阳县委 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20 年度争先创
  1                                                                      200,000.00
         2020 年度平阳县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先进集 优评选奖
         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平委发〔2021〕13
         号)
         《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
         阻县慧企政策“直通车”若干政策意见的通
         知》(平委发〔2019〕70 号)                平阳县企业开展
  2                                                                      220,000.00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产     境外投资奖励
         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
         政办〔2019〕142 号)
         《平阳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进一
         步稳外贸促发展新“十条”政策的通知》(平
         政办〔2020〕69 号)                        平阳县投保出口
  3                                                                      222,516.00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产     信用保险补助
         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
         政办〔2019〕142 号)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

人境外子公司美国 BA 在新增报告期所享受的单笔 10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贴

如下:

                                          27

                                        5-1-2-28
序号                    补贴部门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元)
  1      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                         贷款豁免                 1,156,717.11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源飞有限享受的上述境内财政补贴真实。



       十、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审计报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出具的证
明文件、柬埔寨律师、美国律师、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新期间内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平阳县市监局、上海市徐汇区市监局出具的证明

文件、柬埔寨律师、美国律师、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查询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网 址 : samr.gov.cn ) 、 温 州 市 市 监 局 ( 网 址 :
http://wzmsa.wenzhou.gov.cn)、上海市市监局(网址:http://scjgj.sh.gov.cn)、

杭州市市监局(网址:http://scjg.hangzhou.gov.cn)、嘉兴市市监局(网址:
http://scjgj.jiaxing.gov.cn)、信用中国(网址: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

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以来的生产经营符合国

家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

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持有发行人5%以

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访谈,柬埔寨律师、美国律

师、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28

                                         5-1-2-29
(http://wenshu.court.gov.cn)、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n)、证券

期 货 市 场失 信 记 录查 询 平 台(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上交 所

( http://www.sse.com.cn ) 、 深 交 所 ( http://www.szse.cn )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所 在 地 主 管 部 门 温 州 市 市 监 局 ( 网 址 :

http://wzmsa.wenzhou.gov.cn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               网       址       :

http://sthjj.wenzhou.gov.cn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温州市税务局 (             网

址: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wenzhou),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

http://zrzyj.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网 址 :

http://zjj.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 网 址 :

http://yjglj.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 网 址 :

http://wzzhzfj.wenzhou.gov.cn ) ,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分 局 ( 网 址 :

http://www.safe.gov.cn/zhejiang/xzcfxxgs/index.html ),温州市公安局(网址:

http://wzga.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网 址 :

http://hrss.wenzhou.gov.cn ) , 温 州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 网 址 :

http://zfgjj.wenzhou.gov.cn),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网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index/index.html),温州市人

民政府(网址:http://www.wenzhou.gov.cn)网站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

2021年9月22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

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单个或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除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及深交

所对发行人股票上市的审核同意外,发行人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9

                                        5-1-2-30
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30

                                 5-1-2-31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的签署页)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龙海涛




                                               经办律师:
                                                               侯珊珊




                                                                辜沁




                                                      2021 年 9 月 28 日




                                  31

                                5-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