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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克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22-12-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872 号”文核准,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克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刊登招股说明书。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668 万股,
全部为新股发行。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认为欧克科技申
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概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K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住     所:           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甫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6 日
电     话:           0792-7332288
传     真:           0792-7818088
互联网网址:          www.jx-ok.com
电子邮箱:            tzzgx@jx-ok.com
邮     编:           3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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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
 经营范围:           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欧克有限,成立于2011年8月23日。2020年9月30日,欧克有限
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欧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股东签署
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所湖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0]1337
号),欧克有限以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账面净资产
24,003.62万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5,000.00万股,其余净资产19,003.62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
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欧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
    2020年10月17日,天健所湖南分所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本及相关资
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0]53
号)。2021年6月25日,天健所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本进行复核审验,并
出具了《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1]2-30号),经审验,公司已收到各
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5,000.00万元。2020年10月26日,九江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公司的整体变更设立登记申请,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24581605242N。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客户提供生
活用纸制造、加工、包装的全自动智能装备及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以技术创新、
智能制造为基础,致力于成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领域的引领者。
    公司产品主要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口罩机等。生活用纸智能装备主要包括
全自动抽取式纸巾生产线、全自动卷纸生产线、全自动手帕纸生产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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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386号),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56,422.11       55,571.22     56,463.24     31,509.40
非流动资产                      33,474.89       29,954.63     17,666.71     10,896.34
资产总计                        89,897.00       85,525.85     74,129.95     42,405.74
流动负债                        23,121.62       27,108.23     39,077.77     26,014.90
非流动负债                         727.09         754.73        294.20       1,289.05
负债总计                        23,848.71       27,862.95     39,371.97     27,303.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048.29       57,662.90     34,757.97     15,101.7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3,910.07      55,846.01     52,881.39     22,620.83
营业利润                          9,846.93      26,297.50     29,013.51      6,791.58
利润总额                          9,842.59      26,287.15     28,776.45      6,775.51
净利润                            8,418.94      22,862.58     24,669.59      5,899.9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18.94      22,862.58     24,669.59      5,899.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8,237.63      19,018.36      6,093.60      5,815.07
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9.49      16,694.21     14,721.13      5,560.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6.27     -12,637.47     -7,569.45     -1,849.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7.56      -1,774.54     -3,092.45     -1,368.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8.65       2,147.31      4,055.80      2,342.99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2.44           2.05          1.44          1.21

                                        3
速动比率(倍)                          1.69          1.42            0.77            0.5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53         32.58           53.11           64.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37         30.01           52.74           65.3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0.17                -               -               -
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13.21         11.53            6.95            7.55
产(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9          2.91            3.98            2.34
存货周转率(次)                        0.69          1.35            0.82            0.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821.05     27,604.64       29,820.23        7,585.2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2.01        158.05          117.06           35.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8,418.94     22,862.58       24,669.59        5,899.9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
                                    8,237.63     19,018.36        6,093.60        5,815.07
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4          3.34            2.94            2.78
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43            0.81            1.17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整体经营状况

    公司报告期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境外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周期、
公司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重大合同条
款及执行情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新增发生对公司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
项。

    2、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业绩审阅情况

    天健所审阅了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2 年 1-9 月的利润表、2022 年 1-9 月的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2-4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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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243.75 万元、16,913.69 万
  元和 15,194.46 万元,与 2021 年 1-9 月相比营业收入上升 2.39%,较上年同期营
  业收入基本保持持平,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9.32%,主要系 2022 年 1-9
  月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
  1.59%。公司 2022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为 1,719.23 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占公司经营利润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不
  存在重大影响。

       3、发行人 2022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对 2022 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合理预估,预计 2022 年度主要经营
  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53,045.92 至 56,461.85      55,846.01        -5.01 至 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66.07 至 23,632.41      22,862.58       -10.04 至 3.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7,505.15 至 19,261.96      19,018.36        -7.96 至 1.28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上述有关公司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预估,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
  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 1,668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发行后总股本为 6,668 万股。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股
       3、发行数量: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68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


                                         5
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后总股本:6,668万股
     5、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1%
     6、发行价格:65.58元/股
     7、发行后每股收益:2.85元/股(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盈率:22.99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3.21元(按照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0、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5.07元(按照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11、发行市净率:2.6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
售
     13、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5、股票锁定期: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无锁定期
     16、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承销及保荐费用5,985.35万元;(2)审计及验资
费用1,243.40万元;(3)律师费用516.98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费462.26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73.16万元。上述费用均不包含
增值税。
     17、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387.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106.2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2-41
号《验资报告》。


                                   6
    1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坚晟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然继续遵
守如下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25%;②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公司法》对转让公司股份的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6 月 12 日,
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明确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控
制权安排,并通过公司对前述控制权安排事宜进行公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
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甫晟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7
    (2)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
内,仍然继续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的 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公司法》对转让公
司股份的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6 月 12 日,
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明确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控
制权安排,并通过公司对前述控制权安排事宜进行公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
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燕梅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6 月 12 日,
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8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明确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控
制权安排,并通过公司对前述控制权安排事宜进行公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
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
定。”

    4、公司股东胡霞群、胡敏慧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欧克科技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为6,668万元,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为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1%;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9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
融资;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安信证券作为欧克科技的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中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10
损失。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
(一)持续督导事项
                                   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认
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人资源的制度                       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程》等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同时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并加以核实。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
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
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鹏、樊长江

                                        1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电话:0755-81682816
    传真:0755-82825319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12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鹏                樊长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