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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克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2)网络投

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坚晟。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

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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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名,代表股份

50,0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61%。

   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50,0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50%。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11%。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6

名,代表股份3,61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4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600,0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39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1%。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

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小玲和阳佳琪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以

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0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

;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5%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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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0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

;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0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

;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198%;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0,0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

;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9474%;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晓玲和阳佳琪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3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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