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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里得电科: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2022-04-2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律师工作报告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 4 楼          邮编:430070
4/F,Zhiyin Plaza,No.31 Zhongbei Road,Wuchang District,Wuhan 430070,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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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一年六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2
引     言............................................................................................................................ 5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名律师简介 ............................................................................ 5
   二、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的过程 ........................................................................ 7
   三、律师工作报告的申明事项 ................................................................................ 8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 10
   一、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0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 13
   三、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 15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22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26
   六、         发起人和股东 ............................................................................................ 30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55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83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90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10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42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47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48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49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62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170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其他合规性............... 179
   十八、          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的运用....................................................... 188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90
   二十、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92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94
   二十二、            结论性意见 ....................................................................................... 195




                                                               5-2-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
下特定含义:
里得电科、发行人、公
                         指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里得有限                 指   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系发行人分
里得广东分公司           指
                              公司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
里得济南分公司           指
                              公司

里得通用                 指   广东里得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莱沃科技                 指   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君鹏科技有
立世达                   指
                              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北三铃专用汽车
许继三铃                 指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明瑞达                   指   武汉明瑞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康菲得                   指   武汉康菲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盛源                   指   武汉恒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弈煜力                 指   河北博弈煜力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建鑫一期电力高端制造股权投资(东莞)合伙企业(有限
建鑫投资                 指
                              合伙)

臻至同源                 指   慈溪臻至同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汇投资                 指   武汉海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弘华钜                 指   昆山国弘华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弘纪元                 指   张家港国弘纪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硅谷天堂                 指   武汉东湖高新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星燎高投                 指
                              伙)

长江文锦                 指   湖北长江文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氏投资                 指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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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温氏肆号                 指   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齐创共享                 指   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许继集团                 指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德匠教育                 指   武汉德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大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佑得电力科技有限
湖北大喜                 指
                              公司和湖北俊辉顺达科技有限公司

久保达                   指   武汉久保达科技有限公司

西马矿业                 指   湖北西马矿业有限公司
随县红日                 指   随县红日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整体
本次整体变更             指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

                              里得电科的全体发起人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签订的《武汉
《发起人协议》           指
                              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经里得电科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
《公司章程》             指   大会审议通过并不时修订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及上
《申报审计报告》         指   市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0543
                              号”《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及上
《内控鉴证报告》         指   市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034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及上
《税务审核报告》         指   市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0347
                              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最终经签署并作为本次发行
《招股说明书》           指   及上市申请文件上报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所为本次发行及上市项目,与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同出具
《法律意见书》           指
                              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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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分局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律师工作
本所律师                 指
                              报告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承销商和保
中原证券                 指
                              荐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及上
中审众环                 指
                              市的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目的,不包括
中国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基准日                   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基准日的期间

近三年                   指   报告期及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的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




                                          5-2-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律师工作报告

                                             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2 号


致: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依据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专
项法律服务协议》,担任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
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出具了《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里
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及《国浩律
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名律师简介
    国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8 年 6 月,原名为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组建的中国第一家律师集团事务所,由北京市张涌涛律师
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

                                   5-2-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登记注册。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是国浩为实现国浩全球客户法律服务本地化,着眼
于为华中地区广大客户提供更完善、更高效、更便捷的法律服务而在武汉设立的
成员机构。基于国浩的全球发展战略,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与国浩律师事务
所共享资源,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国浩总部和地方的优势。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现有骨干律师均系知名院校法律或经济专业的本科、
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经验。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发行上市、再融资,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企业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
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各类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任发
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
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
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
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
业、公民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
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客户参加其他各类的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
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经办律师由夏少林律师和王亚军律师担任,简介如
下:
    夏少林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记录良好,主要从事金融、证券、公司法律
业务;
    王亚军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记录良好,主要从事金融、证券、公司法律
业务。
    本所及签字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31 号知音广场 4 楼
    电话:027-87301319      传真:027-87265677
    邮编: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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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二、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的过程
    本所于 2019 年 1 月与里得电科接触,后接受里得电科的聘请正式担任里得
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及上市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所律师首先向发
行人及相关主体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出了作为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需了
解的问题。文件清单下发后,本所律师根据工作进程需要进驻发行人所在地,进
行实地调查。调查方法包括:对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提供的文件进行核查,赴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及调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的文
件,对需现场调查的事实进行现场勘察,对某些无独立第三方证据支持的事实与
相关主体进行访谈、谈话并由该等主体出具相应的说明及承诺等。本所律师尽职
调查的范围涵盖了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问题,审阅的文件包
括:
    (一)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资格的文件,包括:相关主体的营业执照、公
司章程、相关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二)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持有的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证、从事相关经营的许可证书等;
    (三)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设立及历史沿革的文件,包括:发行人设立或
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协议、决议、会议记录等,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设立及历次
变更的相关批准、协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四)涉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独立性和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包括:相关方对于关联关系的答复、可用于判
断关联关系的相关主体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关联方的营业执
照和具体从事业务的文件、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所存在交易的合同及协议(如有)
及相关关联方所出具的不竞争承诺等;
    (五)涉及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文件,包括相关资产的产权证明等;
    (六)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文件,即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并以发行人
为一方的重大协议;
    (七)涉及发行人历次重大资产变化的文件(如有),包括:相关协议、决
议等;



                                   5-2-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八)涉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变化的文件,包括:发行人最初的公司章程及其
历次修订的公司章程、作出该等修订的相关会议决议等;
    (九)涉及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内部决策机构运作的文件,包括: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文件、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等;
    (十)相关的财务文件,包括:中审众环为本次发行及上市出具的《申报审
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税务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的验资报告、审计
报告及评估报告;
    (十一)涉及发行人税务、环保、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等文件,包括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十二)涉及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和业务发展目标的文件,包括: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相应可行性研究报告、登记备案文件(如有)、相关协议、相关会议
决议、发行人对业务发展目标作出的相关描述等;
    (十三)涉及发行人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的文件(如有),包括:相关诉
讼仲裁的诉状、答辩书、证据材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
    (十四)《招股说明书》;
    (十五)其他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文件。
    本所律师参加了由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历次协调会,就本次发行
及上市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表了一系列意见和
建议。
    在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参与了对发行人进行股份
有限公司规范运行和发行上市的辅导工作,协助发行人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
运行所必需的规章制度。
    在根据事实确信发行人已经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后,本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与此同时本所律师制作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工作底稿留存
于本所。
    本所律师在本项目中的累计有效工作时间约为 1,800 个小时。


    三、律师工作报告的申明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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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
请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要求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
    (四)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所必须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
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文件或对其进行访谈的访谈笔录。
    (六)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
所在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
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
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
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任
何解释或说明。
    (八)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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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里得电科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里得电科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3.里得电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文件;
    4.里得电科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其他
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里得电科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发行上市的决议
    1.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 1 月 16 日,里得电科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决定召开股东
大会并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里得电科董事会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向全
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 2 月 2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2 名,占里得电科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议案,包括:《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
集资金用途及其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事项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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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63,6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根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
体方案如下: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1,210,000 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询价结果和市场状况确定,
具体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规模为准。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
    4.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
间后,综合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新股发行
价格。
    5.发行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如相关发行方式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最终发
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6.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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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7.拟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取得核准批文并成功发行后,将申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8.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
决议。
    (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上述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里得电科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合法有效。
    (三)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具体事宜的议案》,里得电科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及上市
事宜对董事会作出如下授权: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
定和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等有关事项;并根
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
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监管机构对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新的规定或政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政策对本次发
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签
署、报送、修改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签署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的重大合同;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用
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做出适当调整;
    5.在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根据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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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票的初始登记、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流通、流通锁定事宜及其他相关事项;
    7.办理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即备案手续;
    8.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其他一切事宜。
    在上述授权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文件
等。
    以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上述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决
议内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其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授权亦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上述授权的程序及范围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后上市尚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及其前身里得有限历次取得的营业执照;
    2.里得电科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发行人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信息咨询报告;
    4.发行人及其前身里得有限设立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工商年检资
料、年度报告。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上市的主体资格
    里得电科前身里得有限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30 日,设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为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 8 月 18 日,里得有限由有限责任公
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里得有限设立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均符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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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法律、法规(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
    里得电科目前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663482338J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洪山区文化大道
555 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一期 A8 号楼 5-6 层;法定代表人为王颂锋;注册资本
为 6,363.00 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
研发、加工、销售、维护、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
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不停电作业产品、标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
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售;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
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
日用百货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输变电工程、承装(修、试)工程设计、
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电力工程设计;实验室建设总承
包;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
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
计开发、工程施工;无人机、多功能飞行器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自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至今,里得电科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具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即不存在下列情形: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
散公司。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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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得电科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证券法》、《公司
法》及《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申报审计报告》;
    2.《内控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辅导协议、保荐协议;
    4.发行人的辅导登记表;
    5.辅导培训资料;
    6.辅导工作报告;
    7.辅导验收文件;
    8.里得电科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
和承诺文件;
    9.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里得电科及其子
公司处罚信息的检索记录;
    10.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里得电科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信息的检索记录;
    11.《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规范化管理章程》。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已与中原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原证券为其本次发行上
市的保荐机构。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公司业务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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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设置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本所律师将在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和“十四、发行
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中详细披露发行人的相关职
能部门的设置情况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规范运作的
情况。
    (2)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公司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190.48 万元、6,843.37
万元、8,844.28 万元,且报告期内持续经营,不存在终止经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
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和《内部鉴证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4)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外支出明细、发行人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过
互联网进行信息查询的结果,核查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外支出明细等,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即《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
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股票上市的下列
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本总额为 6,363.00 万元,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超过 8,484.00
万元,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二)项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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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为 6,363.00 万股,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1.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不少于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内部鉴证报告》和发行人作出的承诺,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以及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国土、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规则》
第 5.1.1 条第(四)项的规定。
    (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规则》第
5.1.5 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1.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种
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
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新股种类、数额等事项作出
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1.根据本律师工作报告“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
述,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发行人系由里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里得有限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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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目前注册资本为 6,363.00 万元,本所律师经核查发行人历次注册资
本变动的验资报告、投资款的认缴凭证,确认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为其合法所有,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
权属纠纷。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专用设
备、专用工具及其他产品和专业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旁路负荷转
移车、旁路环网柜车、旁路电缆车、旁路开关车、绝缘斗臂车、其他专用车辆、
不停电作业旁路系统、绝缘杆操作工具、安防工具、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不停
电作业智能库房、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不停电作业科技研发服务等。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业务”部分)。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股份结构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设立后的股份结构变化已履行法定手续。本所律
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股份结构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7.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含下属各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构成,发行人已依法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相关议事规则,并依
据上述制度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保荐机构、律师、
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记录,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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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开信息,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0.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内控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本所律师对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走访核查及政
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
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
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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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本所律师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后确认,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明确对外担
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根据发行人的承诺、《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3.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内控鉴证报告》及《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14.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
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5.中审众环已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6.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申报审计报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7.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
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
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无随意变更的情形。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8.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
股说明书》中已对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予以了充分的披露,该等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9.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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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1)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公司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190.48 万元、6,843.37
万元、8,844.28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
    (2)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营业收
入分别为 27,071.00 万元、32,614.61 万元和 40,375.02 万元(按合并报表口径计
算),累计超过 3 亿元;
    (3)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 6,363.00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
    (4)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40,311.93 万元(按合并报
表口径计算),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为 195.89
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49%,不超
过净资产的 20%;
    (5)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 16,935.42 万元(按合
并报表口径计算),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20.根据发行人的承诺、有关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
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
    21.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目前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也
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本所律师认为,发
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2.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本次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
形:(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的情形;(2)滥用会计
政策或者会计估计的情形;(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
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的规定。
    23.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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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
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
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除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外,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其他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里得电科的工商书式档案;
    2.企业类型变更通知书;
    3.(鄂武)名变核私字[2015]第 158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里得有限 2015 年 7 月 8 日的股东会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346 号
《审计报告》;
    6.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中瑞评报字[2015]080027247 号《资
产评估报告》;
    7.里得有限 2015 年 7 月 20 日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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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里得电科设立时各发起人共同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9.里得电科设立时各自然人发起人身份证明文件;
    10.里得电科设立时非自然人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1.职工监事选举文件;
    12.里得电科创立大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表决票、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
    13.里得电科设立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公司章程(草案);
    14.里得电科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15.里得电科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1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750434 号
《验资报告》;
    17.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系以发起设立方式,由王颂锋等 6 名股东共同作
为发起人,由里得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里得有限取得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核发的(鄂武)名
变核私字[2015]第 158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
为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8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备委员会的议案》等议案。
    2015 年 7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 711346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里得有限总资产
为 80,498,644.97 元,负债为 40,891,127.75 元,净资产为 39,607,517.22 元。
    2015 年 7 月 19 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瑞评报字[2015]
080027247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里得有限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评估值为 8,327.52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4,089.11 万元,净资产评
估值为 4,238.41 万元。
    2015 年 7 月 20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将公司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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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确认的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39,607,517.22 元,按 1.3202:1
的比率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30,000,000 股,其余 9,607,517.22 元计入资本
公积等事宜。
    2015 年 7 月 20 日,里得有限全体 6 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发
起人协议》,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9,607,517.22 元按 1.3202:1 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 30,000,000 股,溢价部分
9,607,517.22 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
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2015 年 8 月 6 日,里得电科职工代表 13 人作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一
致同意推选李鑫作为里得电科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2015 年 8 月 6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报告》、《武汉里得电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的议案》等议案。
    2015 年 8 月 6 日,里得电科全体董事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等议
案。
    2015 年 8 月 6 日,里得电科全体监事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5]第 750434 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 2015 年 8 月 6 日止,股份公
司(筹)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之约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39,607,517.22 元按 1:0.75743198 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 30,000,000 股,溢价部分
9,607,517.22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 年 8 月 18 日,武汉市工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为股份公司颁发了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20111000001921。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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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颂锋           1,110.90              37.03       净资产折股
  2          明瑞达            917.70               30.59       净资产折股
  3          康菲得            408.60               13.62       净资产折股
  4          宗新志            3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5          恒盛源            172.80               5.76        净资产折股
  6             周跃           90.00                3.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000.00             100.00          ——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上述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办理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
      (二)《发起人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5 年 7 月 20 日,里得电科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
协议》。发起人协议就总则、公司基本情况、股份和出资、治理结构、公司的筹
办、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发起人的陈述与保证、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法律适
用与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协议》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会因此引致里得电科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设立过程中的资产审计、评估及验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2015 年 7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346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里得有限总资产为 80,498,644.97 元,负债为 40,891,127.75 元,净资产为
39,607,517.22 元。
      2015 年 7 月 19 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瑞评报字[2015]
080027247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里得有限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评估值为 8,327.52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4,089.11 万元,净资产评
估值为 4,238.41 万元。
      2015 年 8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5)第 750434 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 2015 年 8 月 6 日止,股份公
司(筹)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之约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39,607,517.22 元按 1:0.75743198 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 30,000,000 股,溢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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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7,517.22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程
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2015 年 7 月 18 日,里得有限向各发起人发出《关于召开武汉里得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详细列明了创立大
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等事项。
    2015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6 名股东出席了股
东大会,代表公司股份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报告》、《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
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
案》等议案,并选举王颂锋、吴庆丰、曾莉莉、兰山、文彬彬为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成员,选举陈静和高静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中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创立大会的程序和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当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办理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里得电科设立过程
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发起人协议》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
此引致里得电科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里得电科创立大会的程序和所议事项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里得电科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内部组织结构图及各职能部门简介;
    3.里得电科的《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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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申报审计报告》;
    5.《内控鉴证报告》;
    6.《纳税审核报告》;
    7.里得电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一)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记载,发行人的经营范
围为:“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研发、加工、销售、维护、租赁、维修
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不
停电作业产品、标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
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输变电
工程、承装(修、试)工程设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
电力工程设计;实验室建设总承包;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包、技术服务及技
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
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计开发、工程施工;无人机、多功能飞行器的研
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
辆、专用设备、专用工具及其他产品和专业服务。
    经核查发行人的重大采购、销售等业务合同及发行人的说明,其业务独立于
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发行人独立从事经营范围中的业务。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所述,发行人拥有独立
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合法拥有经营所需的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办公设备、商
标专用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或使用权,具备开展业务有关的办公及经营场所
和配套设施,发行人的各项资产权利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并根据发行人的《申报审计
报告》,发行人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
人依法行使对该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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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三)发行人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独立
    经核查公司的部门设置及组织结构图,发行人设置了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财务
部、法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研发部、商务部、营销中心、供应
链中心、生产部、品质部、售后服务部、安环部、不停电作业工程事业部、内审
部、济南分公司、广东分公司等职能部门,负责里得电科业务的供应、生产、销
售系统。里得电科上述机构和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互相配合,构成了里得电科独
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里得电科在业务经营各环节不存在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的依赖。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四)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在选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的会议文
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资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2.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承诺和发行人的员工名册,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3.根据发行人员工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于股东的员工,
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对员工
进行管理;发行人有权依法独立自主地确定公司人员的聘用、解聘。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人员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组织结构图,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的组织结
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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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门
委员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发行人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设立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均能
独立履行职责。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组织结构图,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设立了财务部、法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研发部、商务部、
营销中心、供应链中心、生产部、品质部、售后服务部、安环部、不停电作业工
程事业部、内审部、济南分公司、广东分公司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
工作职责。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
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六)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有
财务部,并配备了会计人员从事会计记录和核算工作。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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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决策独立,不存在股东违规干预发行人财务管理的情
况。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开户许可证》,发行人独立开立银行账户,财务核算
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的纳税申报表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
立进行纳税申报、独立纳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混
合纳税现象。
    4.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
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完整的
供应、生产、销售系统、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查验文件;
    2.里得电科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里得电科自然人发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里得电科非自然人发起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企业
信息咨询报告及设立以来全套工商书式档案资料;
    5.里得电科非自然人发起人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劳动合同等;
    6.里得电科股东名册;
    7.里得电科整体变更时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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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里得电科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9.里得电科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最近一年的审计
报告或财务报表、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私募基金及管
理人登记备案证明等文件;
       10.自然人调查表;
       11.投资机构访谈记录。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并对里得电科股东进行了访谈,本所律师确
认: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1.发起人的持股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里得电科设立时的发起人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颂锋              11,109,000               37.03           净资产折股

 2            明瑞达               9,177,000               30.59           净资产折股

 3            康菲得               4,086,000               13.62           净资产折股

 4            宗新志               3,00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5            恒盛源               1,728,000                5.76           净资产折股

 6             周跃                900,000                  3.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0,000,000               100.00              ——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1)王 颂 锋 , 男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420802197609******,住址为武汉市汉阳区******。王颂锋直接持有里得电科
18,170,74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8.56%。
       (2)宗新志,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106197208****** , 住 址 为 南 京 市 鼓 楼 区 ****** 。 宗 新 志 持 有 里 得 电 科
5,10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8.02%。
       (3)周 跃 , 男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420105198002******,住址为武汉市汉阳区******。周跃直接持有里得电科
1,802,00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人总股本 2.83%。
       (4)明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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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瑞达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333446000B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颂锋,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天际路 6
号中冶南方国际社区二期北区 2 栋 14 层 13 号,合伙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35 年 5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对电力产业、能源化工产业、铁路项目、通信项
目、教育产业的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
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明瑞达直接持有里得电科 15,600,90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人
总股本的 24.52%。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明瑞达 3 名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颂锋        普通合伙人              749.76         81.70             货币

  2        曾莉莉        有限合伙人              149.95         16.34             货币

  3         周跃         有限合伙人               17.99         1.96              货币
        合计               ——                  917.7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明瑞达合伙人的具体任职情况如下表所列
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              现/曾任职单位                         职位

                                      发行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里得通用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         王颂锋
                                      许继三铃                          董事

                                      康菲得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曾任),于 2019 年 12
  2         曾莉莉                    发行人
                                                                        月辞职

                                      发行人                     董事、副总经理

                                      莱沃科技                          监事
  3            周跃
                                      立世达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许继三铃                          监事

      根据《武汉明瑞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瑞
达系发行人为激励和约束核心员工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上述合伙人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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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其子公司处的任职,明瑞达激励和约束的对象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明瑞达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
金,无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
      (5)康菲得
      康菲得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333445999C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颂锋,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
5-2 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北主楼 1 单元 6 层 05 号,合伙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35 年 5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对电力产业、能源化工产业、铁
路项目、通信项目、教育产业的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
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
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康菲得直接持有里得电科 6,946,200 股股
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92%。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康菲得 10 名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颂锋        普通合伙人        316.09        77.36        货币

  2         尤昶         有限合伙人            30.00      7.34        货币

  3         陈静         有限合伙人            18.67      4.57        货币

  4         高静         有限合伙人            18.67      4.57        货币

  5         兰山         有限合伙人            18.67      4.57        货币

  6        邓章伟        有限合伙人            2.00       0.49        货币

  7         张航         有限合伙人            2.00       0.49        货币

  8        黄坤腾        有限合伙人            1.00       0.24        货币

  9        湛克琼        有限合伙人            1.00       0.24        货币

 10         葛伟         有限合伙人            0.50       0.12        货币

        合计               ——            408.60        100.00       ——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康菲得合伙人的具体任职情况如下表所列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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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任职单位                      职位

                                 发行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里得通用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         王颂锋
                                许继三铃                      董事
                                 明瑞达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尤昶                发行人                     副总经理

                                                   监事会主席、供应链中心副总
                                 发行人
                                                               监
  3          陈静
                                里得通用                      监事

                                莱沃科技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          高静                发行人                    总经理助理

  5          兰山                发行人                  董事、销售经理

  6         邓章伟               发行人                     地区经理

  7          张航                发行人                    销售工程师

  8         黄坤腾               发行人                     地区经理

  9         湛克琼               发行人                     地区经理

 10          葛伟                发行人                     地区经理

      根据《武汉康菲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康菲
得系发行人为激励和约束核心员工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上述合伙人在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处的任职,康菲得激励和约束的对象为发行人的骨干员工,因此,
康菲得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依
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6)恒盛源
      恒盛源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333445980F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燕,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44 号葛洲坝太阳城 5 栋 12 层 09 室,合伙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35 年 5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为对电力产业、能源化工产业、铁路项目、通信项目、教育
产业的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
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
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5-2-3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营活动)。恒盛源直接持有里得电科 2,437,6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83%。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恒盛源 2 名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方式

 1           徐燕          普通合伙人         142.21                  99.18           货币

 2           徐菁          有限合伙人             1.18                 0.82           货币

          合计                ——            143.39                  100.00          ——

      恒盛源合伙人中徐燕担任发行人安环部总监,徐菁与徐燕系姐妹关系。恒盛
源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依据《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有股
东 32 名,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颂锋                       18,170,740                28.56

     2                      明瑞达                       15,600,900                24.52

     3                      康菲得                       6,946,200                 10.92

     4                      宗新志                       5,100,000                  8.02

     5                      恒盛源                       2,437,600                  3.83
     6                     建鑫投资                      2,285,000                  3.59

     7                       周跃                        1,802,000                  2.83

     8                     温氏投资                      1,595,406                  2.51

     9                     温氏肆号                      1,435,864                  2.26

     10                    长江文锦                      1,276,324                  2.01

     11                    国弘华钜                      1,000,000                  1.57
     12                    臻至同源                       957,243                   1.50

     13                    国弘纪元                       928,622                   1.46

     14                    海汇投资                       638,162                   1.00

     15                    硅谷天堂                       528,518                   0.83
     16                    博弈煜力                       510,000                   0.80

     17                     陈望泉                        425,000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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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8                       杨丽娟                        340,000          0.53

    19                        向宇                         326,000          0.51

    20                     星燎高投                        319,081          0.50

    21                        税弘                         202,300          0.32

    22                       钟均奇                        179,500          0.28

    23                       丁常平                        170,000          0.27

    24                     齐创共享                        159,540          0.25

    25                       姚绍山                        134,000          0.21
    26                       张登峰                        85,000           0.13

    27                        徐菁                         32,000           0.05

    28                        徐燕                         31,000           0.05

    29                        段兆                          9,000           0.01

    30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0.00

    31                        王炜                          2,000           0.00
    32                       孙群利                         1,000           0.00

                      合计                               63,630,000        100.00
注:最后几名股东持股比例显示为 0.00,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1.自然人股东的主体资格
     (1)王颂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行人的发
起人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部分。
     (2)宗新志,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行人的发
起人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部分。
     (3)周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行人的发起
人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部分。
     (4)陈望泉,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800195608******,住址为湖北
省荆门市******。
     (5)杨丽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610103196409******,住址为西安
市碑林区******。
     (6)向宇,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05198407******,住址为武汉市
汉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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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税弘,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11103196705******,住址为辽宁省
盘锦市******。
    (8)钟均奇,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30902194902******,住址为河北
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9)丁常平,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9004196912******,住址为
湖北省仙桃市******。
    (10)姚绍山,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700196805******,住址为武
汉市武昌区******。
    (11)张登峰,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40225197110******,住址为广
东省乐昌铁矿******。
    (12)徐菁,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7903******,住址为上海
市金汇路******。
    (13)徐燕,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7212******,住址为武汉
市洪山区******。
    (14)段兆,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2427195901******,住址为广东
省珠海市斗门区******。
    (15)王炜,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120103197102******,通讯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
    (16)孙群利,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7311******,通讯地址
为武汉市武昌区******。
    2.非自然人股东的主体资格
    (1)明瑞达,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行人的发
起人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部分。
    (2)康菲得,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行人的发
起人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部分。
    (3)恒盛源,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一)发行人的发
起人 2.发起人的主体资格”部分。
    (4)建鑫投资
    建鑫投资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现持有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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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MA53WTTG85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
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融泰中和
(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沁园路 1 号 8 栋 101 室,合伙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建鑫投资合伙人 4 名,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64.50         10.27

        前海融泰中和(深圳)股权投资
  2                                     普通合伙人      100.00          2.8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泰汇金投
  3                                     有限合伙人     2,818.80        79.41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市倍增计划产业并购母基
  4                                     有限合伙人      266.20          7.5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3,549.50        100.00

      经核查,建鑫投资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JF541,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
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4211,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5)温氏投资
      温氏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572195595Q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罗月庭,注册
资本为 50000 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住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58823(集中办公区),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禁止
投资的项目除外);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温氏投资股东 1 名,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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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经核查,温氏投资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2409,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
金管理人。
      (6)温氏肆号
      温氏肆号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MA53H77T2C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
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温氏投资,合伙期限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住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创意谷 18 栋 110 室
-364(集中办公区),经营范围为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
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温氏肆号合伙人 32 名,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氏投资             普通合伙人        100.00           0.52

 2              严居然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58

 3              温小琼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58

 4               魏欢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79

 5              张惠兰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9

 6              温均生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9

 7              梁志雄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9

 8              梁德臣              有限合伙人        600.00           3.12

 9              陈秋红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0             张祥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1              董磊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2             李义俄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3             罗惠红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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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             李和平        有限合伙人        470.00           2.44

 15             梁振华        有限合伙人        440.00           2.28

 16             罗旭芳        有限合伙人        400.00           2.08

 17             吴珍芳        有限合伙人        400.00           2.08

 18             陈秋霞        有限合伙人        390.00           2.02

 19             何文标        有限合伙人        360.00           1.87

 20             梁艳翠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1             李延仲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2             潘梓馨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3             王建中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4             梁培兴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5             温达武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6             叶灼荧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7             谢应林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8             严云广        有限合伙人        200.00           1.04

 29             刘秋月        有限合伙人        200.00           1.04

 30             伍政维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2

 31             辛其兴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2

 32             黎少松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2

             合计                ——         19,260.00         100.00

      经核查,温氏肆号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GU294,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温氏投资。
      (7)长江文锦
      长江文锦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现持有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3MA4KXD4T04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
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武汉长江文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江
汉区经济开发区江旺路 8 号 1 栋 5 号楼 4 层 05 单元 101 号,经营范围为从事非
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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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长江文锦合伙人 5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武汉长江文创产业投资基金管
 1                                     普通合伙人      150.00          1.00
                 理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
 2                                     有限合伙人     5,250.00        35.00
                         司

 3          武汉德锦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600.00        24.00

         武汉恒泽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4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0.00
                         司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5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0.00
                     公司

                合计                      ——        15,000.00       100.00

     经核查,长江文锦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GK443,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武汉长江文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9715,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8)国弘华钜
     国弘华钜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现持有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3MA1TBKFY39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商
银路 538 号国际金融大厦 401 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得从
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国弘华钜合伙人 20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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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1        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16.00            3.16

 2          上海李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21.00

 3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4                       徐才珍              有限合伙人      750.00            7.5

 5                       吴卫明              有限合伙人      640.00            6.40

 6                       武忠兴              有限合伙人      640.00            6.40

 7                        俞瑄               有限合伙人      640.00            6.40
 8            万林富盛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40.00            6.40

 9                        金宏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10                       刘军               有限合伙人      384.00            3.84

 11                      钱玉兰              有限合伙人      320.00            3.20

 12        深圳如日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20.00            3.20

 13                       贾欣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14                      刘维林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15                      汤士萍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16                      汤新宇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17      上海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18         上海华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            2.50

 19                      王惠敏              有限合伙人      150.00            1.50

 20                      徐美凤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合计                           ——      10,000.00         100.00

      经核查,国弘华钜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CM715,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01804,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人。
      (9)臻至同源
      臻至同源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现持有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82MA2AG0090M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慈溪臻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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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37 年 11 月 27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
新园村三北大街 3499 号 2 楼 202 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臻至同源合伙人 14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慈溪臻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2.50
                     伙)

 2                  范迎青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3                  赵志刚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4                  沈胜昔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2.50

 5                   张政               有限合伙人      800.00         10.00

 6                  鲍晓磊              有限合伙人      700.00          8.75

 7                  范宏甫              有限合伙人      600.00          7.50

 8                  陈文鸽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5

 9                   孙强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5

 10                  杨耀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5

 11                 季福民              有限合伙人      500.00          6.25

 12                 荆玉仙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13                  范腾               有限合伙人      250.00          3.13
 14                 包振国              有限合伙人      200.00          2.50

                合计                       ——        8,000.00        100.00

      经核查,臻至同源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EA655,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慈溪臻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
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8317,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人。
      (10)国弘纪元
      国弘纪元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现持有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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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92MA1X4JM377 的《营业执照》,企业
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
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主要经营场所为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
育成中心 A 栋 207B 室,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
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国弘纪元合伙人 18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1       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600.00         2.96
 2                  李春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85

 3         上海李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000.00       33.33

 4      舟山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2,000.00       22.22

        张家港保税区智慧创业投资有限公
 5                                           有限合伙人     4,000.00         7.41
                          司

 6           上海晓琳教育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人     3,100.00         5.74

 7                  吴卫明                   有限合伙人     3,000.00         5.56

 8                  张怡方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70
 9                  叶善群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70

 10                 刘维林                   有限合伙人     1,200.00         2.22

 11       宁波新艾伯特进出口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00.00         2.22

 12                      姚钢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85

 13                 尉淑贤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85

 14        上海汇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          1.48

 15          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          1.11

 16                      吕华                有限合伙人      500.00          0.93

 17                 施贤梅                   有限合伙人      500.00          0.93

 18                 王一杉                   有限合伙人      500.00          0.93

                  合计                            ——      54,000.00       100.00




                                         5-2-4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国弘纪元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EP891,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
称为上海长江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
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01804,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人。
      (11)海汇投资
      海汇投资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4KXT0YXX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武汉海汇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
城大道 9 号武汉软件新城 1.1 期 B 区 A2 号楼 1 层 104 室,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
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
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海汇投资合伙人 11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海汇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

 2         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200.00        52.00

 3           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0        25.00
 4         广州鼎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5                   彭涛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6                  甘煜培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7                  王雪梅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8                  陈春荣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9                   张懿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10                 赖文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11                 王嫩英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合计                       ——       10,000.00       100.00

      经核查,海汇投资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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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EC979,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武汉海汇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8460,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人。
     (12)硅谷天堂
     硅谷天堂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3 日,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4KRBB182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合
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期限
为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老珞喻东路 4 号慧谷时空 1 栋 8 层 02 室,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
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
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
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硅谷天堂合伙人 7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1.66
                 理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
 2                                     有限合伙人     5,000.00        41.49
                         司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3       (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9.92
                  理中心)

 4          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6.60

         湖北宏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
 5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2.45
                         司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
 6                                     有限合伙人      800.00          6.64
                 理有限公司

 7                  李冀武             有限合伙人      150.00          1.24
                合计                      ——        12,0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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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硅谷天堂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S7119,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00660,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13)博弈煜力
     博弈煜力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现持有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00682778820E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吴琴,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营业期限为 2008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住所为河北省石家
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 41 号财库国际商务中心 2315 室,经营范围为电力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设备的维
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力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
器材)、起重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通信产品(卫星地面接收
设施除外)及零配件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通信工程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博弈煜力股东 2 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钟旭                   1,500.00            50.00

 2                   吴琴                   1,500.00            50.00

                合计                        3,000.00           100.00

     (14)星燎高投
     星燎高投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现持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4KNCW045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北广电高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主要经营场所为洪山区欢乐大道特 1 号
东湖 MOMA 项目(德成国贸中心)B 栋(湖北创投大厦)30 层 9 室,经营范围
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本企业所有投资者都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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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己名义出资,不得采取委托某个投资者代持的方式投资;本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
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本企业的货币资产委托商业银行托管,并签署托管协议)。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星燎高投合伙人 9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序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号                                                                    (%)

      湖北广电高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400.00           2.00
                    公司

 2        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4,100.00         20.50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3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00
                     司

 4      湖北高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00         12.50

 5                  贾清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6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7        湖南神裕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8      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00

 9    武汉众视盛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00
                 合计                    ——         20,000.00        100.00

     经核查,星燎高投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W6266,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
称为湖北广电高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3922,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15)齐创共享
     齐创共享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6 日,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5300070263690F 的《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罗月庭,合伙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6 日至无固
定期限,主要经营场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9198(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为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
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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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齐创共享合伙人 8 人,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

  1               罗月庭          普通合伙人        1,216.12        13.40

  2               吴庆兵          有限合伙人        3,416.93        37.64

  3               黄松德          有限合伙人        1,635.38        18.02

  4               梅锦方          有限合伙人         828.53          9.13

  5               孙德寿          有限合伙人         769.97          8.48

  6               覃勇进          有限合伙人         533.57          5.88

  7               何英杰          有限合伙人         467.22          5.15

  8               李叔岳          有限合伙人         209.53          2.31
               合计                  ——           9,077.26        100.00

      经核查,齐创共享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
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D3352,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为温氏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
号为P1002409,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6)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现持有崇明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230MA1K05B43Y 的《营业执
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陆乃将,注册资
本为 1000 万元,营业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37 年 12 月 6 日,住所为上
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V 区 320 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经
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
划,公共关系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
调查、民意测验),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 1 人,
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5-2-4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陆乃将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起人及股东中的法人均依法成立并合法
存续,上述发起人及股东中的自然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里得电科发起人或股东进行出资的资格。
     4.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共 6 名,均在中国境内有住
所,发起人持股比例符合《发起人协议》之约定,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
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里得电科全体发起人系按照各自在里得有限的持股比例,以里得有限经审
计的净资产作为对里得电科的出资,并按 1:0.75743198 的比例折为里得电科的股
份。该等净资产出资已经审计、评估并进行了验资。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已投入里得电科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产
投入里得电科不存在法律障碍。
     6.经核查,里得电科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
折价入股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7.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系由原里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记载于里得
有限名下资产及权利的权属证书均已更名至里得电科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
险。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王颂锋。王颂锋直接持有里得电科 18,170,740 股,占发
行人总股本的 28.56%,王颂锋控制的明瑞达直接持有公司 15,600,900 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4.52%,王颂锋控制的康菲得直接持有公司 6,946,200 股股份,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92%。因此,王颂锋依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
条关于控股股东的规定,认定王颂锋为公司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王颂锋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里得电科设立至今,其一直担任发行人的法定



                                  5-2-5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由王颂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明瑞达持有里得电科
15,600,9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4.52%;由王颂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康菲
得持有里得电科 6,946,2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92%。
    王颂锋直接和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64.00%,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规定,认定王颂锋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 号》,发行人未将曾莉莉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如下:
    (1)王颂锋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能够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是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王颂锋直接持有发行人 28.56%的股份,同时通过明瑞达和康菲得控制公司
35.44%的股份,且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法定代表人,
能够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0 就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进行了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实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
东予以确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
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
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
情况的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经核查,本所律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企业的实际
情况的基础上认为:
    ①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出席、提议、表决和审议结果,王颂锋能够独立
对发行人实施控制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的战略发展和重要决策主要根据王颂锋的意志
制定,之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王




                                 5-2-5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颂锋参加了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的每一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王颂
锋以董事/股东身份在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就根据其意志提出的相关事项投赞
成票,其余股东/董事就相关事项的表决结果基本与王颂锋一致,相关事项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上均被表决通过,公司历史上的各项重大决策能够反映王颂锋本
人在公司战略发展方面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曾莉莉从未在董事会中提出任何
提案,曾莉莉也未曾直接持有过公司的股份,从未出席过股东大会。因此,自股
份公司成立以来,王颂锋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其提名的董
事能够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能够独立对公司实施控制。
    ②王颂锋可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情况独立对公司实施
控制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今,对于董事人选,除外部股东提名的董事外,其余董事
会成员均系由王颂锋提名并最终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于监事人选,除职工代
表监事系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及外部股东提名的监事外,发行人
的其余股东代表监事均系由王颂锋提名并最终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于高级管
理人员,王颂锋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
的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系公司董事会
根据董事长/总经理王颂锋的提名予以聘任。王颂锋可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情况对公司实施控制。
    ③王颂锋作为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可在实际运作中独立对公司实
施控制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王颂锋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其依据《公司章程》等明确赋予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权,履行公司
经营管理的相关职能,包括: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
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
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
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决定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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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会
均由王颂锋召集和主持。公司通过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
细则》等完善的内控制度,亦确保了王颂锋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控制人
地位。
    ④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不存在影响王颂锋独立对发行人进行控制的任
何条款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因此公司章程不存
在其他特殊安排,如前所述,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王颂锋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其提名的董事能够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独立对公司实施控制。同时,王颂
锋未与任何他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亦未与他人存在任何有关所持股份及公司控
制权的其他协议或安排,前述王颂锋可对公司独立实施控制的情形未受任何限
制。
    ⑤王颂锋对公司独立实施控制的情形已得到股东曾莉莉的确认
    曾莉莉已出具了《关于确认王颂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函》,确认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颂锋先生一人。
    ⑥王颂锋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
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
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前文第①和第②点论述,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出席、
提议、表决和审议结果,王颂锋能够独立对公司实施控制,同时王颂锋可通过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情况独立对公司实施控制。发行人最近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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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者均为王颂锋,且自股份公司成立以
来一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法定代表人,能够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
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
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的核查,本所律
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发行人股东的确认,认定
王颂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以独立对公司实施控制。
    (2)曾莉莉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于 2019 年 12
月辞去董事职务,曾莉莉从未向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提出任何议案,从未参与且未
来也无意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亦从未参与对发行人董监高的
提名任免,不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0 就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进行了如下规定:
    “(二)共同实际控制人
    法定或约定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并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
情况,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应为扩大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的主体范围或满足发行
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认定。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
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
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为共同实
际控制人。”
    曾莉莉系王颂锋的配偶,双方未签署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虽然基于夫妻关
系的存在,双方存在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但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并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有控制公司控制权的情况。根据上
述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未将曾莉莉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如下:
    ①曾莉莉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仅通过明瑞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份公司
成立后,曾莉莉一直通过明瑞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
从未出席过公司股东大会,未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任何提案及表决。
    ②曾莉莉曾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董事期间从未参与公司董事会之外的任何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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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的程序,且曾莉莉已于 2019 年 12 月辞去董事职
务。
    ③曾莉莉出具的《关于确认王颂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函》,确认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颂锋先生一人,且曾莉莉未来无意愿参与发行人的经营管
理。
    (3)曾莉莉不存在通过不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而规避相关股东义务的情况
    曾莉莉就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等内容
均比照其配偶王颂锋出具相同内容的承诺函,不存在通过未被认定为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而规避相关股东义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曾莉莉虽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颂锋的配偶,但双方未签署书面
的一致行动协议。虽然基于夫妻关系的存在,双方存在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但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并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
有控制公司控制权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确认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王颂锋先生一人,因此,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规定,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尊重企业实际情况的角度出发,未认定曾莉莉为公司的共同
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曾莉莉已比照实际控制人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和锁定要求出具了相
同内容的承诺函,不存在通过未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规避履行相关股东义
务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颂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依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
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
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
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
股的情形;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行
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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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里得有限设立以来全套工商书式档案资料;
    2.里得电科设立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文件;
    3.设立至 2019 年历次年检报告和公示报告;
    4.里得有限/里得电科历次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文件;
    5.里得有限/里得电科历次增加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
    6.里得电科历次增资的增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7.里得有限历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文件;
    8.里得有限/里得电科历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
    9.里得有限/里得电科历次股权转让的付款记录、个税申报表;
    10.股转系统函[2015]7574 号《关于同意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11.《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挂牌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
提示性公告》;
    12.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3114 号《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13.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8701 号《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14.《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15.股转系统函[2019]1501 号《关于同意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16.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17.里得有限设立时之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里得电科设立时之《公司章
程》及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18.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0349 号《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
    19.历史过程中工商股权质押登记文件及对应质押协议;
    20.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期间的股份质押和冻结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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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公司股份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期间的股份质押和冻结情况及该
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股权质押或司法冻结业务的证明。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对相关股东进行了访谈,并查询了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的历史沿革
      发行人系由里得有限通过整体变更形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因里得有限与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里得电科属同一法人,里得电科的股本设置及演变应追
溯至里得有限阶段。
      1.2007 年 7 月 30 日里得有限成立
      2007 年 7 月 17 日,武汉市工商局核发“(鄂武)名预核私字[2007]第 10755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 28 日,陈昌樊、胡祥望共同签署了《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章
程》。里得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陈
昌樊以货币出资 2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胡祥望以货币出资 3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
      2007 年 7 月 24 日,武汉正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武正兴验字[2007]
04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20 日,里得有限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7 月 30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核准设立登记,里得有限成立。
里得有限成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陈昌樊          270.00            270.00     货币        90.00

  2           胡祥望          30.00             30.00      货币        10.00

           合计               300.00            300.00     ——       100.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里得有限在设立过程中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出资、验资等必要的法定程序,
并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里得有限的设立程序、方式符合当时中
国法律的规定。
      2.2009 年 11 月 10 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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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0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陈昌樊将其持有的里
得有限 90%股权对应的 270 万元出资转让给陈微,同意股东胡祥望将其持有的里
得有限 5%股权对应的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跃,同意股东胡祥望将其持有的里得
有限 5%股权对应的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伟,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09 年 11 月 10 日,陈昌樊与陈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上述决议
内容进行了股权转让。同日,胡祥望与周跃及刘伟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按上述决议内容进行了股权转让。
      2009 年 11 月 10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
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元)           (万元)                     (%)

  1              陈微         270.00             270.00       货币         90.00
  2              周跃          15.00              15.00       货币          5.00

  3              刘伟          15.00              15.00       货币          5.00
          合计                300.00             300.00       ——         100.00

      3.2010 年 7 月 2 日增资到 1,200 万元
      2010 年 6 月 28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200
万元。增资后,股东陈微出资 1,0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0%;股东周跃出资 97
万元,占注册资本 8.08%;股东刘伟出资 23 万元占注册资本 1.92%。同时同意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0 年 7 月 2 日,武汉一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航验字[2010]第 H137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7 月 1 日,里得有限已收到刘伟、陈微、
周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9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0 年 7 月 2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1              陈微        1,080.00            1,080.00     货币         90.00

  2              周跃          97.00              97.00       货币         8.08

  3              刘伟          23.00              23.00       货币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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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合计               1,200.00            1,200.00     ——        100.00

      4.2011 年 1 月 11 日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10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陈微将其持有的里得
有限 10%股权对应的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常伟男,同意股东陈微将其持有的里得
有限 8%股权对应的 96 万元出资转让给徐燕,同意股东陈微将其持有的里得有限
1%股权对应的 12 万元出资转让给余展。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0 年 12 月 10 日,陈微与常伟男、徐燕、余展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
议》,按上述决议内容进行了股权转让,同日,周跃与刘伟签署了《出资转让协
议》,约定周跃将其持有的里得有限 37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刘伟。
      2011 年 1 月 11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1              陈微         852.00             852.00       货币         71.00

  2           常伟男          120.00             120.00       货币         10.00

  3              徐燕         96.00               96.00       货币         8.00
  4              刘伟         60.00               60.00       货币         5.00

  5              周跃         60.00               60.00       货币         5.00
  6              余展         12.00               12.00       货币         1.00

          合计               1,200.00            1,200.00     ——        100.00

      5.2011 年 12 月 7 日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6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陈微将其在里得有限 71%
的股权对应的 852 万元出资转让给王颂锋,同意股东常伟男将其在里得有限 10%
的股权对应的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王颂锋,同意股东徐燕将其在里得有限 8%的
股权对应的 96 万元出资转让给王颂锋,同意股东刘伟将其在里得有限 5%的股权
对应的 60 万元出资转让给王颂锋,同意股东余展将其在里得有限 1%的股权对应
的 12 万元出资转让给王颂锋;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1 年 12 月 6 日,常伟男、徐燕、刘伟、余展分别与王颂锋签署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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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按上述决议内容进行了股权转让。
      2011 年 12 月 7 日,陈微与王颂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上述决议内
容进行了股权转让。同日,双方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由王颂锋一次
性支付陈微人民币 300 万元,陈微将登记在其名下的里得有限的股权变更登记到
王颂锋名下。王颂锋向陈微支付人民币 300 万元整且签订该协议之日起,里得有
限所有债权债务由王颂锋享有和承担,与陈微无关,无纠纷。武汉市江汉区民政
局婚姻登记处已于同日对该协议进行存档。经核查相关付款凭证,王颂锋已付讫
前述 3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7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1           王颂锋         1,140.00            1,140.00     货币         95.00

  2              周跃          60.00              60.00       货币         5.00
          合计               1,200.00            1,200.00     ——        100.00

      6.2012 年 11 月 6 日增资到 2,771 万元
      2012 年 11 月 1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里得有限注册资本增加到 2,771
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2 年 11 月 2 日,武汉一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航验字[2012]第 11-00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1 月 1 日,里得有限已收到王颂锋、周
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571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2 年 11 月 6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1           王颂锋         2,632.45            2,632.45     货币         95.00

  2              周跃         138.55             138.55       货币         5.00
          合计               2,771.00            2,771.00     ——        100.00

      7.2013 年 10 月 14 日增资到 3,000 万元
      2013 年 9 月 14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里得有限注册资本增加到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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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3 年 9 月 13 日,武汉信易鑫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信会验[2013]
第 9-02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9 月 13 日,里得有限已收到王
颂锋、周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29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3 年 10 月 14 日,经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1           王颂锋         2,850.00            2,850.00     货币         95.00

  2              周跃         150.00              150.00      货币         5.00

          合计               3,000.00            3,000.00     ——        100.00

      8.2015 年 5 月 28 日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27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在里得有限
的 30.59%股权对应的 917.7 万元出资转让给明瑞达,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在里得
有限 13.62%的股权对应的 408.6 万元出资转让给康菲得,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在
里得有限 8%的股权对应的 240 万元出资转让给宗新志,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在
里得有限 5.76%的股权对应的 172.8 万元出资转让给恒盛源,同意股东周跃将其
在里得有限 2%的股权对应的 60 万元出资转让给宗新志;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
      2015 年 5 月 27 日,王颂锋分别与恒盛源、明瑞达、康菲得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王颂锋、周跃与宗新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上述决议内容进
行了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28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1           王颂锋         1,110.90            1,110.90     货币         37.03

  2           明瑞达          917.70             917.70       货币         30.59

  3           康菲得          408.60             408.60       货币         13.62

  4           宗新志          300.00             300.00       货币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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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万元)

  5           恒盛源            172.80               172.80           货币          5.76

  6               周跃          90.00                90.00            货币          3.00

           合计                3,000.00             3,000.00          ——         100.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有限的上述股权变动均已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股权变动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增资均已
实缴出资并验资,历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实际支付完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产权
纠纷和风险。
       (二)里得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此后的股本演变
       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8 日,里得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为依据,按照 1:0.75743198 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
更过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后,里得电科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颂锋                1,110.90                  37.03         净资产折股

   2               明瑞达                 917.70                   30.59         净资产折股

   3               康菲得                 408.60                   13.62         净资产折股

   4               宗新志                 3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5               恒盛源                 172.80                    5.76         净资产折股

   6                周跃                  90.00                     3.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000.00                  100.00           ——

       2.2015 年 11 月,里得电科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5 年 8 月 6 日,里得电科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
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
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10 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5]7574 号《关于同意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出具《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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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起在股转
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里得电科,证券代码:834474。
       3.2016 年 6 月增资到 3,040 万元
       2016 年 2 月 18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等
议案。
       2016 年 3 月,里得电科分别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原证券签署了《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约定里得电科向上述 3 名认
购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等事宜,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价格(元/股)   数量(股)    金额(元)

 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        200,000      700,000.00

 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        100,000      350,000.00

 3              中原证券                  3.50        100,000      350,000.00

               合计                       ——        400,000     1,400,000.00

       2016 年 4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75019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里得电科已收到了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合计新增投资款 1,400,0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4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000,000.00 元。
       2016 年 4 月 18 日,里得电科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3114
号《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2016 年 5
月 10 日,经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2016 年 6 月 21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变更登记,里得电科注册资本变更为 3,040
万元。
       4.2017 年 2 月增资到 3,176 万元
       2016 年 10 月 18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
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 9 月 29 日,里得电科分别与周跃、杨丽娟、何环英、张登峰、丁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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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平、陈望泉、向宇、博弈煜力签署了《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约定里得电科向上
述 8 名认购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等事宜,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价格(元/股)   数量(股)    金额(元)

 1              博弈煜力              8.00         300,000      2,400,000.00
 2               陈望泉               8.00         250,000      2,000,000.00

 3                向宇                8.00         200,000      1,600,000.00

 4               杨丽娟               8.00         200,000      1,600,000.00

 5                周跃                8.00         160,000      1,280,000.00

 6               丁常平               8.00         100,000       800,000.00

 7               何环英               8.00         100,000       800,000.00

 8               张登峰               8.00          50,000       400,000.00

              合计                    ——         1,360,000   10,880,000.00

       2016 年 10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6]第 75077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里得电科已收到了周跃、杨丽
娟、何环英、张登峰、丁常平、陈望泉、向宇、博弈煜力合计新增投资款
10,880,0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1,36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9,520,000.00
元。
       2016 年 11 月 28 日,里得电科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
8701 号《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017 年 2 月 14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变更登记,里得电科注册资本变更为 3,176
万元。
       5.2017 年 10 月增资到 5,399.2 万元
       2017 年 8 月 23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8 月 8 日,里得电科在股转系统公示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
增 9,528,000 股,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共计转增 12,704,000 股。本次送红股及转增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增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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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53,992,000 股,转增后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9 年 11 月 1 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了永
拓鄂验字(2019)第 0400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止,里得电科已将资本公积 9,528,000.00 元,未分配利润 12,704,000.00 元,合计
22,232,000.00 元转增股本。
    2017 年 10 月 23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变更登记,里得电科注册资本变更为
5,399.2 万元。
    6.2019 年 5 月 10 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及收购异议股东股份事宜
    2019 年 1 月 24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共 5 名;未出席股东共 17 名,其中:15 名股东同意公司终止挂牌相
关事项并继续持有股份;异议股东何光新不同意终止挂牌,经协商一致同意由王
颂锋收购其股份;异议股东王炜要求王颂锋以每股 56 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全
部股份,因无法与王颂锋就收购价格协商一致,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2019 年 3 月 13 日,王颂锋与何光新签署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回购合同》,约定王颂锋收购何光新持有的里得电科 4,000 股股份,每股
价格为人民币 4.15 元,收购款金额总计人民币 16,600 元。经核查,前述收购款
已支付完毕。2019 年 8 月 26 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办理了前述股份转让的
过户业务。
    2019 年 5 月 8 日,里得电科公告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根据股转公司出具的
股转系统函[2019]1501 号《关于同意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终
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本次股份转让后,截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经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托
管的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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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王颂锋                        19,290,500           35.73

    2                      明瑞达                        15,600,900           28.89

    3                      康菲得                         6,946,200           12.87

    4                      宗新志                         5,100,000            9.45

    5                      恒盛源                         2,937,600            5.44

    6                        周跃                         1,802,000            3.34

    7                    博弈煜力                          510,000             0.94

    8                      陈望泉                          425,000             0.79
    9                      杨丽娟                          340,000             0.63

   10                        向宇                          326,000             0.60

   11                        税弘                          202,300             0.37

   12                      何环英                          170,000             0.31

   13                      丁常平                          170,000             0.31

   14                      张登峰                          85,000              0.16
   15                        徐菁                          32,000              0.06

   16                        徐燕                          31,000              0.06

   17                      钟均奇                           9,500              0.02

   18                        段兆                           9,000              0.02
   19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0.00

   20                        王炜                           2,000              0.00

   21                      孙群利                           1,000              0.00

                      合计                               53,992,000           100.00
注:因最后几名股东持有股份数及其占比较小,四舍五入后显示为 0.00,下同。

        7.2019 年 10 月终止挂牌后第一次协议转让
        2019 年 10 月,股东何环英与股东钟均奇签署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约定何环英将其持有的公司 170,000 股股份转让给钟均
奇,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单价为 8 元/股,转让款合计 1,360,000 元。经核查,前述
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9 年 10 月 24 日,何环英与钟均奇就本次股份转让,在武汉股权托管交
易中心完成了变更登记程序,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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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王颂锋                   19,290,500         35.73

   2                      明瑞达                   15,600,900         28.89

   3                      康菲得                    6,946,200         12.87

   4                      宗新志                    5,100,000          9.45

   5                      恒盛源                    2,937,600          5.44

   6                        周跃                    1,802,000          3.34

   7                     博弈煜力                   510,000            0.94

   8                      陈望泉                    425,000            0.79
   9                      杨丽娟                    340,000            0.63

  10                        向宇                    326,000            0.60

  11                        税弘                    202,300            0.37

  12                      钟均奇                    179,500            0.33

  13                      丁常平                    170,000            0.31

  14                      张登峰                     85,000            0.16
  15                        徐菁                     32,000            0.06

  16                        徐燕                     31,000            0.06

  17                        段兆                     9,000             0.02

  18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0.00
  19                        王炜                     2,000             0.00

  20                      孙群利                     1,000             0.00

                     合计                          53,992,000         100.00

       8.2019 年 11 月 26 日增资到 5627.7 万元
       2019 年 11 月 8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019 年 11 月,建鑫投资与里得电科、王颂锋签署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建鑫投资以 14 元/股的价格认购里得电科 2,285,000
股股份等事宜。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验字(2019)010088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建鑫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285,000.00 元,股 东以货币出资 31,990,000.00 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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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5,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705,000.00 元。
    2019 年 11 月 26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变更登记,里得电科注册资本变更为
5,627.7 万元。
    9.本次增资与恒盛源向姚绍山转让股份事宜同时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进行了变更登记,详见下文“9.2019 年 11 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协议转让”。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引入投资者过程中作了有关对赌的安排,详细情
况如下:
    2019 年 10 月,建鑫投资与王颂锋及曾莉莉、周跃、徐燕、里得电科签署了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第一条第 1 项系
有关对赌的约定,具体为:“1.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建鑫投资,下同)
有权要求乙方(王颂锋及曾莉莉,下同)、丙方(周跃、徐燕,下同)无条件回
购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甲方有权决定其回购全部或部分公司股
份):(1)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上市的
申请材料。(2)若公司未能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或被上
市公司并购。(3)若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累计未达到 1.6 亿元(含
本数),或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亦未达到 1.6 亿元
的 90%(含本数)。上述净利润以具有相关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所载金额为准。(4)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实质性调整。(5)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6)公司发生违约情况导致甲方主张解除《增资协议》,但公
司未能按约定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增资款。(7)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托管
或提前终止营业或进入清算、破产程序。(8)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对首次公开发
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事故、或行为,或被重大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或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因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 50%及以上的股份被查封。”回购价格按下列方式确
定:“回购价格=本次增资款×(1+n×年化资金占用费率),其中:n 为‘(公
司持有增资款天数)/365’;年化资金占用费率按 10%计算。”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第 4 项约
定:“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情况下,丁方(里得电科,下同)同意在收到甲方前述
书面要求后十五日内办理丁方公司相关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以保证乙方、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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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对甲方股份的回购(相关应收账款内容应事先获得甲方的确认同意,丁方应按
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应收账款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资料);同时,在收到甲方前
述书面要求后十五日内,丁方应出具与回购金额对应的应收账款付款函(函件内
容应事先获得甲方确认同意)并交由甲方保管,由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 1
项约定的回购情形触发时,直接向应付账款的次债务人主体收取应收账款,直至
回购股份的款项以及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收集全部抵销为止。丁方未能按时履行
上述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等于股份回购款 1.5 倍的违约金,乙方、丙方对上述
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第 4 项约
定:“4.各方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上市的申请材料时,甲方根据本
补充协议享有的特别保护权利应自动中止,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若公司上市
申请证监会未受理或公司从证监会撤回上市申请,或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的上市
申请,各方承诺及确认上述特别保护条款即自动恢复效力。若中国证监会不认可
前述关于权利的自动中止和自动恢复的约定,甲方同意配合清理《增资协议》和
本补充协议中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相关约定和条款,并另行协商和签署相关
协议。特别保护权利指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领售权、共同出售、优先认购权、
反稀释权、清算优先权、最惠投资人待遇。上述特别保护性权利在公司于上海或
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应自行终止。”经本所律师对建鑫投资授权人员的访谈确
认,建鑫投资确认了上述对赌条款将随里得电科的上市申报自动中止和上市后自
动解除。
      10.2019 年 11 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协议转让
      2019 年 11 月,股东恒盛源与新股东姚绍山签署了《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恒盛源将其持有的公司 134,000 股股份转
让给姚绍山,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单价为 14 元/股,转让款合计 1,876,000 元。经
核查,前述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托
管的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王颂锋                  19,290,500         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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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2                         明瑞达                         15,600,900         27.72

  3                         康菲得                         6,946,200          12.34

  4                         宗新志                         5,100,000           9.06

  5                         恒盛源                         2,803,600           4.98

  6                        建鑫投资                        2,285,000           4.06

  7                             周跃                       1,802,000           3.20

  8                        博弈煜力                         510,000            0.91

  9                         陈望泉                          425,000            0.76
  10                        杨丽娟                          340,000            0.60

  11                            向宇                        326,000            0.58

  12                            税弘                        202,300            0.36

  13                        钟均奇                          179,500            0.32

  14                        丁常平                          170,000            0.30

  15                        姚绍山                          134,000            0.24
  16                        张登峰                           85,000            0.15

  17                            徐菁                         32,000            0.06

  18                            徐燕                         31,000            0.06

  19                            段兆                         9,000             0.02
  20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0.00

  21                            王炜                         2,000             0.00

  22                        孙群利                           1,000             0.00

                         合计                              56,277,000        100.00

       11.2019 年 12 月终止挂牌后第三次协议转让
       2019 年 12 月,股东王颂锋、恒盛源与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签署
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约定王颂锋、恒盛源将其
持有的公司合计 1,485,760 股股份转让给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各方
协商一致转让单价为 15.67 元/股,转让款合计 23,281,859.20 元。本次股份转让
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单价(元/股)      转让数量(股)   金额(元)

王颂锋       温氏投资                  15.67               559,881       8,773,3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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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单价(元/股)      转让数量(股)   金额(元)

             温氏肆号               15.67               503,892       7,895,987.64
             齐创共享               15.67                55,987        877,316.29

           小计                     15.67               1,119,760     17,546,639.20
             温氏投资               15.67               183,000       2,867,610.00

恒盛源       温氏肆号               15.67               164,700       2,580,849.00

             齐创共享               15.67                18,300        286,761.00

           小计                     15.67               366,000       5,735,220.00

           合计                     ——                1,485,760     23,281,859.20

       经核查,前述股份转让款已支付。2020 年 6 月,转让方恒盛源的合伙人徐
燕、王宏、汪雪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和前次向姚绍山转让股份事宜进行了个人所得
税申报和缴纳。2021 年 6 月,王颂锋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进行了个人所得税
申报和缴纳。
       本次股份转让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经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
托管的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王颂锋                       18,170,740           32.29

 2                        明瑞达                       15,600,900           27.72

 3                        康菲得                       6,946,200            12.34

 4                        宗新志                       5,100,000            9.06

 5                        恒盛源                       2,437,600            4.33

 6                       建鑫投资                      2,285,000            4.06

 7                         周跃                        1,802,000            3.20

 8                       温氏投资                       742,881             1.32

 9                       温氏肆号                       668,592             1.19

 10                      博弈煜力                       510,000             0.91

 11                       陈望泉                        425,000             0.76

 12                       杨丽娟                        340,000             0.60

 13                        向宇                         326,000             0.58

 14                        税弘                         202,300             0.36

 15                       钟均奇                        179,500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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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6                       丁常平                  170,000            0.30

 17                       姚绍山                  134,000            0.24

 18                       张登峰                   85,000            0.15

 19                      齐创共享                  74,287            0.13

 20                        徐菁                    32,000            0.06

 21                        徐燕                    31,000            0.06

 22                        段兆                    9,000             0.02

 23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0.00
 24                        王炜                    2,000             0.00

 25                       孙群利                   1,000             0.00

                     合计                        56,277,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作了有关对赌的安排,详细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里得电科、王颂锋与广东温氏、珠海肆号、齐创共享签署了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其中有关对赌的
约定为:“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条件回购
受让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即 1,485,760 股全部股份,或 1,485,760 股
中的部分股份:(1)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报
送上市的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通知书。(2)若公司未能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仅限于在中国境内 A 股市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下同)或被上市公司并购。(3)
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计的净利润未达到 1.6 亿元 90%(含本数)。上述净利
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税后净利润孰低者,以具有相
关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载金额为准。(4)公司的主营业
务发生实质性变更。(5)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6)公司发生其他可能
对首次公开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事故或行为。”回购价格按下列方式
确定:回购价格=本次股份转让价款×(1+n×年化资金占用费率),其中:n 为
“(转让方持有股份转让价款天数)/365”;年化资金占用费率按 10%计算。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颂锋已与广东温氏、珠海肆号、齐创
共享签署解除协议,清理了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对赌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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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3 月,里得电科、王颂锋与广东温氏、珠海肆号、齐创共享签署了
《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解除协
议》,该解除协议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未实际履行亦不再履行。各方确认,就《武
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之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
何争议或未决事宜。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就《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解除向他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也无权就此向他方提起
诉讼、主张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该解除协议不影响《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的效力,该解除协议未特别约定事项适用前述股份转让
协议的约定。
       12.2019 年 12 月增资到 6,363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5 日,里得电科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2019 年 12 月,里得电科分别与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国弘华钜、国弘纪元、
硅谷天堂、星燎高投、长江文锦、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签署了《武汉
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和《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上述投资人以 15.67 元/股的价格认购里得电科
7,353,000 股股份等事宜。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价格(元/股)       数量(股)         金额(元)

  1             长江文锦                  15.67           1,276,324        19,999,997.08

  2             国弘华钜                  15.67           1,000,000        15,670,000.00

  3             臻至同源                  15.67            957,243         15,000,000.00

  4             国弘纪元                  15.67            928,622         14,551,506.74

  5             温氏投资                  15.67            852,525         13,359,066.75

  6             温氏肆号                  15.67            767,272         12,023,152.24

  7             海汇投资                  15.67            638,162         10,000,000.00

  8             硅谷天堂                  15.67            528,518          8,281,877.06

  9             星燎高投                  15.67            319,081          4,999,999.27

 10             齐创共享                  15.67             85,253          1,335,914.51

              合计                        ——            7,353,000       138,503,372.85
注:因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在合同中约定和实际支付的投资款略高于其认购股份数量乘以单价 15.6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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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金额(向上取整),总投资款较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15.67 倍高出 3.65 元。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验字(2019)010109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国弘华钜、
国弘纪元、硅谷天堂、星燎高投、长江文锦、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353,000.00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115,221,513.65 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 7,353,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7,868,513.65 元。
       2019 年 12 月 20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变更登记,里得电科注册资本变更为
6,363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 月 6 日,经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的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王颂锋                          18,170,740               28.56

   2                     明瑞达                          15,600,900               24.52

   3                     康菲得                           6,946,200               10.92

   4                     宗新志                           5,100,000                8.02

   5                     恒盛源                           2,437,600                3.83

   6                     建鑫投资                         2,285,000                3.59

   7                       周跃                           1,802,000                2.83

   8                     温氏投资                         1,595,406                2.51

   9                     温氏肆号                         1,435,864                2.26

   10                    长江文锦                         1,276,324                2.01
   11                    国弘华钜                         1,000,000                1.57

   12                    臻至同源                          957,243                 1.50

   13                    国弘纪元                          928,622                 1.46

   14                    海汇投资                          638,162                 1.00
   15                    硅谷天堂                          528,518                 0.83

   16                    博弈煜力                          510,000                 0.80

   17                    陈望泉                            425,000                 0.67

   18                    杨丽娟                            340,000                 0.53

   19                      向宇                            326,000                 0.51

   20                    星燎高投                          319,081                 0.50

   21                      税弘                            202,300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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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22                     钟均奇                  179,500            0.28

  23                     丁常平                  170,000            0.27

  24                     齐创共享                159,540            0.25

  25                     姚绍山                  134,000            0.21

  26                     张登峰                   85,000            0.13

  27                       徐菁                   32,000            0.05

  28                       徐燕                   31,000            0.05

  29                       段兆                   9,000             0.01
  30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             0.00

  31                       王炜                   2,000             0.00

  32                     孙群利                   1,000             0.00

                    合计                        63,63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引入投资者过程中作了有关对赌的安排,详细情
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里得电科、王颂锋分别与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国弘华钜、
国弘纪元、硅谷天堂、星燎高投、长江文锦、广东温氏、珠海肆号、齐创共享签
署了《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其中有关对
赌的约定为:当出现触发回购的情形时,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条件
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投资方有权决定其回购全部或部分公
司股份)。触发回购的情形包括:(1)若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
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上市的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通知书)。(2)若公司未能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或被上市公司并购。(3)2019 年
度、2020 年度合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未达到 1.6 亿元 90%(含本数)。
上述净利润以具有相关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载金额为准。
(4)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实质性变更。(5)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6)
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对首次公开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事故或行为。(7)
任何影响公司全面开展其经营范围所述活动的能力的批准、许可、执照被撤销、
以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被修改,或者到期时未被更新而导致公司无法
正常经营。(8)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认购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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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构成严重违约的。回购价格按下列方式确定:回购价格=本次增资款×(1+n
×年化资金占用费率),其中:n 为‘(公司持有增资款天数)/365’;年化资
金占用费率按 8%或 10%计算。
     各投资人签署的协议的具体约定如下:
序                                       触发回购的情形(以前段中      回购价格的年化
      投资人       要求回购的权利期限
号                                         约定事项的序号指代)         资金占用费率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1    臻至同源                                     (1)至(8)项            8%
                         形后 3 个月内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2    海汇投资                                     (1)至(6)项            10%
                         形后 3 个月内

                                         (1)至(6)项,其中第(2)
                                         项增加“并购估值不低于人
                                          民币 124,000 万元”;增加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3    国弘华钜                            第 7 项:“公司其他投资者          10%
                         形后 3 个月内
                                         根据生效的书面协议提出要
                                         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
                                                   要求的。”

                                         (1)至(6)项,其中第(2)
                                         项增加“并购估值不低于人
                                          民币 124,000 万元”;增加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4    国弘纪元                            第 7 项:“公司其他投资者          10%
                         形后 3 个月内
                                         根据生效的书面协议提出要
                                         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
                                                   要求的。”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5    硅谷天堂                                     (1)至(6)项            10%
                         形后 3 个月内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6    星燎高投                                     (1)至(6)项            10%
                         形后 3 个月内

                   出现任一触发回购情
7    长江文锦                                     (1)至(6)项            10%
                         形后 3 个月内

8    广东温氏               无限制       (1)至(6)项,其中第(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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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触发回购的情形(以前段中   回购价格的年化
      投资人       要求回购的权利期限
号                                        约定事项的序号指代)      资金占用费率

                                        项增加“上述净利润是指扣
9    珠海肆号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的税后净利润孰
10   齐创共享
                                                 低者”约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王颂锋已分别与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国弘华
钜、国弘纪元、硅谷天堂、星燎高投、长江文锦、广东温氏、珠海肆号、齐创共
享签署了解除协议,清理了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对赌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里得电科、王颂锋分别与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国弘华钜、
国弘纪元、硅谷天堂、星燎高投、长江文锦、广东温氏、珠海肆号、齐创共享签
署了《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解除协
议》,该解除协议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未实际履行亦不再履行。各方确认,就《武
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之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
何争议或未决事宜。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就《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解除向他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也无权就此向他方提起
诉讼、主张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该解除协议不影响《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的效力。该解除协议未特别约定事项适用前述股份认购
合同的约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前身里得有限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
确认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里得电科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资格、
条件、方式符合《公司法》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里得
电科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一年内新增股东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一年内,发行人股东及股权结构无变化。
     (四)发行人股份代持的形成、演变过程及解除
     1.2011 年 12 月 7 日第三次股权转让时的代持情况
     2011 年 12 月 6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常伟男、刘伟、陈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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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徐燕、余展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王颂锋。王颂锋受让徐燕持有的里得有限 8%
股权对应的 96 万元出资后向徐燕支付了相应股权转让款,后徐燕又将其收取的
该部分股权转让款返还给王颂锋,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王颂锋代徐燕继续持有
里得有限 8%的股权,其对应的里得有限当时出资额为 96 万元。
     本次代持形成后,里得有限的工商登记、实际出资及股份代持情况为: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号     姓名         (万元)      (%)        号         姓名         (万元)      (%)

                                                   1     王颂锋        1,044.00       87.00
1     王颂锋        1,140.00      95.00
                                                   2      徐燕           96.00        8.00

2      周跃           60.00        5.00            3      周跃           60.00        5.00

     合计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2.2012 年 8 月的代持情况
     高静、陈静、兰山为公司设立早期即入职的员工,因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并
且有意愿与公司共同发展。2012 年 8 月,王颂锋分别向高静、陈静、兰山各转
让 1%的股权,对应的里得有限当时 12 万元出资,但本次股权转让未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均根据口头约定由王颂锋代为持有。
     本次代持形成后,里得有限的工商登记、实际出资及股份代持情况为: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号      姓名         (万元)     (%)       号         姓名        (万元)       (%)

                                               1        王颂锋        1,008.00       84.00

                                               2         徐燕          96.00          8.00

1      王颂锋         1,140.00     95.00       3         高静          12.00          1.00

                                               4         陈静          12.00          1.00

                                               5         兰山          12.00          1.00

2       周跃             60.00     5.00        6         周跃          60.00          5.00

     合计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3.2012 年 11 月 6 日增资到 2,771 万元时的代持情况
     2012 年 11 月 1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里得有限注册资本增加到 2,771
万元。徐燕、高静、陈静、兰山委托王颂锋根据其各自持有股权的出资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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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对里得有限进行了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里得有限的工商登记、实际出资及股份代持情况为: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序    股东名      出资金额                     序     股东名     出资金额(万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号   称/姓名      (万元)                     号    称/姓名         元)         (%)

                                                1     王颂锋       2,327.64        84.00

                                                2      徐燕         221.68          8.00

1     王颂锋      2,632.45         95.00        3      高静          27.71          1.00

                                                4      陈静          27.71          1.00

                                                5      兰山          27.71          1.00

2      周跃        138.55          5.00         6      周跃         138.55          5.00
     合计         2,771.00        100.00             合计          2,771.00       100.00

     4.2013 年 10 月 14 日增资到 3,000 万元
     2013 年 9 月 14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 3,000 万元。徐燕、高静、陈静、兰山委托王颂锋根据其各自持有股权的出资
比例,等比例对里得有限进行了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里得有限的工商登记、实际出资及股份代持情况为: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号     姓名         (万元)       (%)       号      姓名        (万元)       (%)

                                                1     王颂锋        2,520.00       84.00

                                                2      徐燕          240.00         8.00

1     王颂锋        2,850.00        95.00       3      高静          30.00          1.00

                                                4      陈静          30.00          1.00
                                                5      兰山          30.00          1.00

2      周跃          150.00          5.00       6      周跃          150.00         5.00

     合计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5.2015 年 5 月 28 日第四次股权转让及解除代持
     2015 年 5 月 27 日,里得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审议,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持
有的里得有限 30.59%股权 917.7 万元出资转让给明瑞达,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持
有的里得有限 13.62%的股权 408.6 万元出资转让给康菲得,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




                                            5-2-7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持有的里得有限 8%的股权 240 万元出资转让给宗新志,同意股东王颂锋将其持
有的里得有限 5.76%的股权 172.8 万元出资转让给恒盛源,同意股东周跃将其持
有的里得有限 2%的股权 60 万元转让给宗新志。
    本次股权转让时,徐燕将其通过王颂锋代持的部分股权进行了转让,其余部
分进行了还原,即形成了其通过恒盛源对里得有限的间接持股;高静、陈静、兰
山将其通过王颂锋代持的部分股权进行了转让,其余部分进行了还原,即形成了
其通过康菲得对里得有限的间接持股。至此,王颂锋与徐燕、高静、陈静、兰山
的代持关系均已完全解除。
    本次股权转让前的各实际股东王颂锋、周跃、徐燕、高静、陈静、兰山,其
在本次股权转让变更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5-2-8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还原前                            还原过程                                                          还原后
                                                                                                    持股平台     间接持有
             出资额(万              出资额(万   转让出资   留存出资                    受让出资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受让方                对应合伙     出资额(万   间接持股比例(%)
               元)                    元)       额(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人           元)
                                                         -      1,110.90      王颂锋       1,110.90     -          1,110.90            37.03
                                                                                                      王玥         299.90      10.00
                                                                                                     吴庆丰        449.86      15.00
                           王颂锋     2,280.00                                明瑞达      917.70                                                30.59
                                                      1169.10      -                                 曾莉莉        149.95      5.00
                                                                                                      周跃            17.99    0.60
                                                                                                     王颂锋        292.59      9.75
                            高静       30.00           11.33     18.67                                高静            18.67    0.62
 王颂锋       2,850.00
                            兰山       30.00           11.33     18.67                                兰山            18.67    0.62
                                                                              康菲得      408.60                                                13.62
                            陈静       30.00           11.33     18.67                                陈静            18.67    0.62
                                                                                                     文彬彬           30.00    1.00
                                                       67.20       -
                                                                                                      尤昶            30.00    1.00
                            徐燕      240.00
                                                       26.25       -                                  汪雪            26.25    0.87
                                                                              恒盛源      172.80                                                5.76
                                                         -      146.55                                王宏         146.55      4.89
                           王颂锋     240.00          240.00       -                      240.00       -           240.00      8.00
                                                                              宗新志                                                            10.00
                                                                                           60.00       -              60.00    2.00
  周跃        150.00        周跃      150.00           60.00     90.00
                                                                                  周跃     90.00       -              90.00             3.00
  合计        3,000.00       -        3,000.00     1,596.54     1,403.46           -      3,000.00     -           3,000.00            100.00




                                                                         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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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5 月 28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核准变更登记,里得有限的股
权结构变更为: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
 1               王颂锋                   1,110.90              货币         37.03
                         吴庆丰   449.86
                          王玥    299.90
 2      明瑞达                                       917.70     货币         30.59
                         曾莉莉   149.95
                          周跃    17.99
                         王颂锋   292.59
                          尤昶    30.00
                         文彬彬   30.00
 3      康菲得                                       408.60     货币         13.62
                          高静    18.67
                          兰山    18.67
                          陈静    18.67
 4               宗新志                    300.00               货币         10.00
                          王宏    146.55
 5      恒盛源                                       172.80     货币         5.76
                          汪雪    26.25
 6               周跃                      90.00                货币         3.00
             合计                         3,000.00              ——        100.00


     至此,里得有限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与实际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一
致,曾经发生过的代持全部解除,各股东持有的股权不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的情
形。对此,王颂锋、徐燕、高静、陈静、兰山等发生过代持的各方分别出具了《关
于投资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及确认(承诺)函》,确认各方在里得
有限阶段的股权代持情况及代持关系解除的事实真实、完整,对各自在里得电科
的持股数额无异议,互相之间或对里得电科均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2020 年 4
月 29 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对上述《关于投资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的
情况说明及确认(承诺)函》的签署过程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2020)鄂黄鹤
内证字第 2190 号至(2020)鄂黄鹤内证字第 2194 号的《公证书》。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有限的股权代持均未对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
失,股东间也均未追究赔偿责任,并且各方已签订书面转让协议解除代持,解除
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5-2-8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五)里得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历次增资情况的复核
    2021 年 5 月 12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专字[2021]0100349 号《验资复核
报告》,对武汉正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里得电科出具的武正兴验字
[2007]043 号验资报告、武汉一航会计师事务所为里得电科出具的武航验字
[2010]第 H137 号验资报告及武航验字[2012]第 11-008 号验资报告、武汉信
易鑫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里得电科出具的武信会验字[2013]第 9—022 号验
资报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拓鄂验字(2019)第 04009
号验资报告所述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相关股东均已缴纳了相应出资。
    (六)根据发行人股东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包括其前身里得有限)及其子公司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书式档案
资料;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4.《申报审计报告》;
    5.《招股说明书》;
    6.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历次经营范围变更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及
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8.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1)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根据武汉市工商局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663482338J 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
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研发、加工、销售、维护、租赁、维修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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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不停电作业
产品、标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售;特种作
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建
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输变电工
程、承装(修、试)工程设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
电力工程设计;实验室建设总承包;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包、技术服务及技
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
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计开发、工程施工;无人机、多功能飞行器的研
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里得广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MA5CXT2U4K 的《营业执照》,里得广东分公司的经营
范围为:联系总公司业务。
    (3)里得济南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0MA3N4HCLXL 的《营业执照》,里得济南分公
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研发、加工、销售、维护、租
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
材料、不停电作业产品、标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
产、销售;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
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输变电工程、承装(修、试)工程设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
计、施工及维修;电力工程设计;实验室建设总承包;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
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计开发、工程施工;无人机、
多功能飞行器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里得通用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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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MA5CXTGT55 的《营业执照》和里得通用《公司章程》,
里得通用的经营范围为:无人机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
术进出口;办公设备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环保设备批发;销售洗涤设备;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
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批发;电力销售代理;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
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抄表装置、负荷控制装置
的设计、安装、维修;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零售;通用
机械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五金零售;仪器仪表修
理;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
品除外);建筑材料检验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零售;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
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装修用玻璃零售;装修质量鉴定;送变电工程专
业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不
含许可审批项目);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机器人
系统技术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无人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应用;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分离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5)莱沃科技的经营范围
    根据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1200MA49EMGA20 的营业执照和莱沃科技《公司章程》,莱沃科技的经营
范围为:各种特种作业车,专用汽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载
货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
不停电作业产品、标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
售;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
险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白货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计、
输变电工程、承装(修、试)工程设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
及维修;电力工程设计;实验室建设总承包;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包、技术




                                  5-2-8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服务及技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计开发、工程施工;无人机、多功能飞行
器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立世达的经营范围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20111594503990W 的营业执照和立世达《公司章程》,立世达的经营范围
为: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研发、加工、销售、维护、租赁、维修服务;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不停电作
业产品、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售;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
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服装鞋
帽、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
实验室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电气工程、
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气状态试验;
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
机器人、无人机、多功能飞行器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技术咨
询及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许继三铃的经营范围
    根据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1321695105633T 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许继三铃的经营范围为:各
种特种作业车、抢险车、专用汽车、工程机械、建设机械、环保机械等产品及相
关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载货汽车销售;汽车车厢及配
件制造销售;电力设备的代购、代销、电力设备试验、检修、租赁;电力技术咨
询、服务;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制造;不停电
作业设备的营销、试验、租赁及技术咨询,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及培训;设备租
赁(特种设备除外)、机械、汽车、电子行业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
务;经营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相关专业人才培训(以本单位培训为主)****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




                                 5-2-8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前述
经营活动,取得了如下资质或许可:
序                编号/备
     证书名称                    许可范围          有效期日     发证/公告单位      持有人
号                 案号码
                  (鄂)JZ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2 年 2 月    湖北省住房和城
1                                建筑施工                                          里得电科
     许可证       [2019]028                        27 日            乡建设厅
                     923
     承装(修、
                               承装类四级 承
     试)电力     5-4-01071-                    2025 年 5 月    国家能源局华中
2                              修类四级 承试                                       里得电科
     设施许可        2019                          21 日            监管局
                                   类四级
           证
     建筑业企                  建筑装修装饰
                  D2420952                      2023 年 6 月    湖北省住房和城
3    业资质证                  工程专业承包                                        里得电科
                     04                            13 日            乡建设厅
           书                      贰级
     建筑业企
                  D3421657     输变电工程专     2023 年 5 月    武汉市城乡建设
4    业资质证                                                                      里得电科
                     68          业承包三级        30 日            委员会
           书
     中国国家
     强制性产     201801110     高空作业车      2023 年 8 月    中国质量认证中
5                                                                                  里得电科
     品认证证      1110162        LDF550           31 日              心
           书
     中国国家
     强制性产     201901110     高空作业车         2024 年 11   中国质量认证中
6                                                                                  里得电科
     品认证证      1251760      LDF550 S            月 20 日          心
           书
     对外贸易
7    经营者备     04722626           -                 -         武汉市商务局      里得电科
     案登记表
     出入境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检疫报     420060692
8                                    -                 -        湖北出入境检验     里得电科
     检企业备         7
                                                                    检疫局
         案表
     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     420136131    进出口货物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9                                                    长期                          里得电科
     发货人备         1          发货人                           海关武昌海关
       案回执
                                                                湖北省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     GR201942                         2022 年 11   厅、湖北省财政
10                                   -                                             里得电科
     企业证书      001874                           月 29 日    厅、国家税务总
                                                                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     GR201842                         2021 年 11   厅、湖北省财政
11                                   -                                              立世达
     企业证书      001197                           月 14 日    厅、国家税务总
                                                                局湖北省税务局
     环境管理                  电力产品(工具
                  USA20E4                          2023 年 11   北京东方纵横认
12   体系认证                  仪表、电力工程                                      里得电科
                  4426R1M                           月 24 日    证中心有限公司
       证书                    车辆、智能电网




                                          5-2-8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在线监测产品、
                             安全标识产品)
                             的销售,旁路转
                             供电作业系统
                             生产(绝缘操作
                             杆、高低压快速
                             插拔接头及低
                             压连接器的组
                             装)及其所涉及
                             场所的相关环
                               境管理活动
                             电力产品(工具
                             仪表、电力工程
                             车辆、智能电网
                             在线监测产品、
                             安全标识产品)
     质量管理
                 USA20Q4     的销售,旁路转 2023 年 11     北京东方纵横认
13   体系认证                                                               里得电科
                 4425R0M     供电作业系统    月 24 日      证中心有限公司
       证书
                             生产(绝缘操作
                             杆、高低压快速
                             插拔接头及低
                             压连接器的组
                                   装)
                             电力产品(工具
                             仪表、电力工程
                             车辆、智能电网
                             在线监测产品、
                             安全标识产品)
                             的销售,旁路转
     职业健康
                             供电作业系统
     安全管理    11420S26                   2023 年 11     北京东方纵横认
14                           生产(绝缘操作                                 里得电科
     体系认证     295R1M                     月 24 日      证中心有限公司
                             杆、高低压快速
       证书
                             插拔接头及低
                             压连接器的组
                             装)及其所涉及
                             场所的相关职
                             业健康安全管
                                 理活动
                             与订单快速交
     两化融合    AIITRE-0
                             付能力建设相 2023 年 8 月     中国船级社质量
15   管理体系    0220I1IM                                                   里得电科
                 S0232001    关的两化融合      21 日           认证公司
     评定证书
                               管理活动
                 914213216
     排污许可                               2022 年 8 月   随州市生态环境
16               95105633     废气、废水                                    许继三铃
       证          T001Q                       11 日             局
   专用车生
                                        2017 年 1 月
17 产许可公       -        专用车生产                         工信部        许继三铃
                                            22 日
       告
   注:许继三铃2018年至2019年4月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除里得通用、莱沃科技尚未实质性开展业务外,发行人及其



                                       5-2-8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子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均在其各自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所核准的经营
范围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没有超出上述经核准登记的范围。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分
支机构等从事境外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发明人的说明及《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专用设备、专用工具及其他产品
和专业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旁路负荷转移车、旁路环网柜车、旁路电缆车、
旁路开关车、绝缘斗臂车、其他专用车辆、不停电作业旁路系统、绝缘杆操作工
具、安防工具、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不停电作业智能库房、不停电作业工程服
务、不停电作业科技研发服务等。
    根据发行人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档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公司
章程、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业务变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
2020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6,976.05 万元、32,505.81 万元和 40,241.47 万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65%、99.67%和 99.67%,发行人主营业务
突出,且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5-2-8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经营
范围的历次变更都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突出且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里得电科股东填写的调查表;
    2.里得电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3.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4.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工商登记资料;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之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登记资料;
    6.其他部分主要关联法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发行人的关联方的网络查询资料;
    8.里得电科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工商信息的网络查询资料;
    9.里得电科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10.里得电科现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1.里得电科报告期内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资料;
    12.《申报审计报告》;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的银行账户情况及银行流水;
    14.里得电科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签署、履行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价款支付
凭证等文件;
    15.里得电科就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的对
比分析;
    16.里得电科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
见;



                                   5-2-9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7.里得电科监事会就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意见;
    18.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里得电科 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说明承诺;
    19.里得电科、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里得电科 5%以上股份
股东就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员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代持股权关系等情况的说明;
    20.里得电科、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
务情况的说明;
    21.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承诺;
    22.《招股说明书》。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并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
他企业信息查询网站,了解里得电科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对外投资情况,对里
得电科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了走访,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于关联方的界定,主要依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以该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发行人的
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王颂锋,实际控制人为王颂锋,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之“(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重要股东
    除控股股东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重要股东分别为明瑞达、康
菲得、宗新志、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情况

   1                     明瑞达                 直接持有发行人 24.52%股份

   2                     康菲得                 直接持有发行人 10.92%股份

   3                     宗新志                 直接持有发行人 8.0151%股份
            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
   4                                          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5.0146%股份
                         创共享




                                     5-2-9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重要股东明瑞达、康菲得、宗新志的基本情况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部分。
    温氏投资是温氏肆号、齐创共享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温氏投资的法定代表人
罗月庭是齐创共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述三家投资机构合并计算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因此,认定该三名股东为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重要股东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的基本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股东”之“(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部分。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以外
的公司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
接或间接控制除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公司 5%以上股东明瑞达、康菲得以外
的公司或企业,明瑞达、康菲得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和
股东”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部分。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                     王颂锋                 董事长、总经理

   2                      周跃                  董事、副总经理

   3                      兰山                       董事

   4                     肖昊来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                     刘延东                 董事、副总经理

   6                      彭湃                       董事

   7                      夏勇                     独立董事

   8                      罗飞                     独立董事

   9                     阮江军                    独立董事

   10                     陈静                    监事会主席

   11                     李鑫                     职工监事

   12                    李秀琼                    职工监事

   13                    萧凤娜                      监事

   14                     张瀚                       监事




                                  5-2-9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5                 尤昶                                   副总经理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5.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重要股东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
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江苏荆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宗新志持有 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宗新志持有 98%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江苏金天甲科技有限公司
                                                                  的企业

                                              宗新志持有 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             南京荆元科技有限公司
                                                                  的企业

 4            易虎网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宗新志持有 20%股权的企业

 5           江苏智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宗新志持有 14%股权的企业

 6             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宗新志持有 10.67%股权的企业

 7           南京荣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宗新志持有 10%股权的企业

                                              江苏荆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宗新志
 8           南京理合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间接控制,宗新友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江苏金天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0%,宗新志担
 9               基元电气有限公司
                                                               任董事的企业

                                              南京荆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0%的企业,宗新
 10          江苏齐正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志间接控制的企业

 11            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持有 100%股权的企业

           广州鸿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2                                              温氏投资持有 99.9278%合伙份额的企业
                         伙)

           青岛悦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3                                              温氏投资持有 99.8004%合伙份额的企业
                      合伙)

           嘉兴悦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4                                              温氏投资持有 99.5025%合伙份额的企业
                      合伙)

 15        珠海温氏安赐产业并购股权投资              温氏投资持有 98.77%合伙份额的企业




                                            5-2-9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新兴温氏新三板投资合伙企业(有
 16                                          温氏投资持有 98.5915%合伙份额的企业
                    限合伙)

       新兴创新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7                                          温氏投资持有 95.2744%合伙份额的企业
                     合伙)

        珠海新兴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
 18                                              温氏投资持有 95.25%合伙份额的企业
                 (有限合伙)
       裕石(上海)稀土新材料股权投资
 19                                              温氏投资持有 93.75%合伙份额的企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温氏成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20                                              温氏投资持有 85.00%合伙份额的企业
               企业(有限合伙)

        新兴温氏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
 21                                              温氏投资持有 85.00%合伙份额的企业
               企业(有限合伙)

       温氏成长叁号股权投资(肇庆)合
 22                                              温氏投资持有 80.00%合伙份额的企业
              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
 23                                          温氏投资持有 76.7018%合伙份额的企业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温氏叁号股权投资基金
 24                                              温氏投资持有 67.50%合伙份额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温润创新挑战股权投资基金
 25                                              温氏投资持有 58.80%合伙份额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温润挑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6                                         温氏投资持有 50%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温氏玖号股权投资基金
 27                                         温氏投资持有 50%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煦兴叁号(珠海)股权投资基
 28                                         温氏投资持有 50%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温氏科元股权投资基金       温氏投资持有 24.3309%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
 2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

        珠海横琴温氏陆号股权投资基金
 30                                       温氏投资持有 2.1322%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    温润安心(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      温氏投资持有 2.00%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5-2-9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温氏捌号股权投资基金
 32                                       温氏投资持有 0.9653%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兴温氏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3                                       温氏投资持有 0.6849%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
 34                                       温氏投资持有 0.6510%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温氏伍号股权投资基金
 35                                       温氏投资持有 0.6365%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煦兴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
 36                                       温氏投资持有 0.5342%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振信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
 37                                       温氏投资持有 0.3347%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煦兴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
 38                                       温氏投资持有 0.1923%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业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软硬蜂巢孵化加速基金管理      温氏投资持有 48.7805%合伙份额(出资比例最
 39
               企业(有限合伙)                          高)的企业

        横琴粤科中星技术专项投资合伙       温氏投资持有 31.17%合伙份额(出资比例最
 40
               企业(有限合伙)                          高)的企业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1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嘉兴丰悦四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42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43       广东煦兴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44     广州市从化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45          高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46          启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47          南通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温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

        北京温润振信成长管理咨询合伙       齐创共享持有 14.2857%合伙份额并控制的企
 48
               企业(有限合伙)                              业

                                          王颂锋弟弟常伟男配偶李小定担任执行董事兼
 49      荆门市哲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企业




                                        5-2-9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王颂锋弟弟常伟男持有 95.8824%股权、王颂锋
 50          湖北西马矿业有限公司         弟弟常伟男配偶李小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的企业

 51                 许继三铃                王颂锋担任董事的企业、发行人持股 40%

       6.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湖北丰行薯业有限公司                肖昊来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         武汉黉门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阮江军持有 64.80%股权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         武汉黉门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阮江军间接控制的企业

 4         武汉黉门大维科技有限公司                    阮江军间接控制的企业

 5         武汉黉门楚和科技有限公司                    阮江军间接控制的企业

 6         黉门电工(杭州)有限公司                    阮江军间接控制的企业

         湖北华泰文旅养老产业发展有限
 7                                                     张瀚担任董事的企业
                         公司

                                          张瀚母亲郑春珍(曾用名郑云之)持有 90%股
 8        湖北嘉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尤昶哥哥尤海林持有 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9           海南和珍珠宝有限公司
                                                             的企业

                                          尤昶哥哥尤海林持有 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10        宜都奔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海南福康安缦生命科技投资有限     尤昶哥哥尤海林持有 40%股权(第一大股东)
 11
                         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尤昶哥哥尤海林持有 40%股权(第一大股东)
 12          湖北长湖商务有限公司
                                                             的企业

                                          尤昶哥哥尤海乔持有 8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13        宜昌七色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的企业

                                          尤昶哥哥尤海林的配偶孙和姣持有 50%股权、
 14      湖北宜都禾华商业开发有限公司
                                          尤昶哥哥尤海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5      中科威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尤昶姐姐尤旭持有 51%股权、尤昶姐姐尤旭的




                                        5-2-9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配偶张红玉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尤昶哥哥尤海林的配偶孙和姣持有 55%股权并
 16       海口励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7.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王颂锋实际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1                 湖北大喜
                                                          6 月 10 日注销

                                          报告期内王颂锋实际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2                   久保达
                                                          9 月 27 日注销

                                          曾通过明瑞达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报
 3                       王玥             告期初至 2019 年 5 月任明瑞达执行事务合伙
                                                    人,已于 2019 年 7 月退出

 4           苏州民能投资有限公司          王玥担任执行董事并持有 100%股权的企业

 5         苏州英丝雷帝电气有限公司          王玥担任总经理并持有 50%股权的企业

 6           苏州高晟游艇有限公司                      王玥担任董事的企业

         霍尔果斯齐正企业咨询管理有限     王玥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有 95%股权的
 7
                         公司                    企业,已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注销

         东莞市欧赛净水设备销售有限公     王玥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有 50%股权的企
 8
                          司                      业,已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注销

                                          报告期内曾通过明瑞达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9                   吴庆丰               上股份;报告期期初至 2019 年 7 月曾任发行人
                                                               董事

                                          吴庆丰持有 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10         台州市铭特电梯有限公司
                                                              的企业

 11                  恒盛源                报告期内曾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企业

                                            恒盛源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发行人
 12                      徐燕             0.0487%股份,与其姐妹通过恒盛源间接持有发
                                                        行人 3.8309%股份

                                          报告期期初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曾任发行人监
 13                      高静
                                                                事

 14      海羿电子商务(武汉)有限公司     高静配偶陈海峰持有 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




                                        5-2-9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原监事高静及其配偶陈海峰实际控制的公司,
 15                随县红日
                                                     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注销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期间为发
 16                德匠教育               行人全资子公司,因发行人业务规划变更,发
                                           行人已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转让其全部股权

                                          周跃、陈静曾持股 90%、10%,周跃曾担任其
 17      武汉凯信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注销

                                          常伟男 2018 年 7 月 19 日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18         广州亚顿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9 月 2 日注销

 19       南京华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宗新志曾持有 10%股权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20      江苏赫兹曼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宗新志哥哥宗新友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宗新志曾持有 15%股权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21       江苏颐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 月 16 日退出

                                          宗新志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1 年 3 月 4
 22       江苏凯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日注销

                                          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黉门电工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19 日注销

                                          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黉门电气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28 日不再控制

                                          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武汉世纪元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9 日不再控制

                                          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黉门电工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22 日不再控制

                                          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四川黉门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2 日注销

        嘉兴稳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温氏投资持有 99.3377%股权的企业,已于 2020
 28
                         伙)                             年 9 月 22 日退出

       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温氏投资曾持有 48.8759%股权(第一大股东)
 29
                         伙)                    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退出

 30     汇睿企业咨询(武汉)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肖昊来曾持股 20%的企业,已于 2020




                                        5-2-9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年 1 月 19 日退出
注:根据本所律师对冯荆陵、刘玉玲、王颂锋的访谈及其出具的确认函,冯荆陵、刘玉玲持有的湖北大喜
全部股权均为代王颂锋持有,冯荆陵、刘玉玲均未曾对湖北大喜实际出资。在整个委托持股事件中冯荆陵、
刘玉玲与王颂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湖北大喜与里得科技同受王颂锋控制,因此,认定其为关联
方。湖北大喜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完成注销。
根据本所律师对李凤敏、魏华、王颂锋的访谈及其出具的确认函,李凤敏、魏华持有的久保达全部股权均
为代王颂锋持有,李凤敏、魏华均未曾对久保达实际出资。在整个委托持股事件中李凤敏、魏华与王颂锋
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久保达与里得科技同受王颂锋控制,因此,认定其为关联方。久保达已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完成注销。

       8.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其他方

    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刘玉玲               曾经代王颂锋持有湖北大喜 5%股权的自然人,与冯荆陵系夫妻
冯荆陵               曾经代王颂锋持有湖北大喜 95%股权的自然人,与刘玉玲系夫妻
李凤敏               曾代王颂锋持有久保达 95%股权的自然人
魏华                 曾代王颂锋持有久保达 5%股权的自然人
荆门市安 保达汽
                     李凤敏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车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 汇智科      核心技术人员胡荣强曾经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胡荣强
技有限公司           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转让全部股权并辞去全部职务
深圳市森 焱科技      实际控制人王颂锋表弟郭清文曾经担任监事的公司,郭清文已于 2021
有限公司             年 3 月 8 日辞去监事
       (二)关联交易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如下: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湖北大喜              购买材料               -                  53.61            350.64
                     购买宣传、会
    随县红日                                     -                    -               37.16
                           议服务

 汇睿企业咨询
(武汉)有限公       购买咨询服务                -                  26.21             6.55
         司

    许继三铃         购买车辆、上          1,546.43                 339.47              -




                                                5-2-9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装及外协加工
                         服务

荆门市安保达汽       采购车辆运输
                                           98.79                82.83                       -
车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

北京互联汇智科       购买库房建设
                                           91.91               108.62                     62.35
  技有限公司             系统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湖北大喜             销售商品                 -                843.69               151.35

 基元电气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300.88                    -

        久保达              销售商品                 -                  -                   6.15

       许继三铃             销售商品          2,136.38               1,139.84                   -

深圳市森焱科技有限
                            销售商品           365.43                 181.42               204.20
         公司
注:发行人及子公司与许继三铃汽车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为2019年5-12月数据。

       3.关联租赁
       发行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确认的       2019 年确认        2018 年确认的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久保达             融创智谷房产                  -                  -                  0.57

   德匠教育            融创智谷房产                  -                16.99               13.61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
担保     被担                       期末借款余额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方     保方                           (元)
                                                                                             完毕
王颂     里得
                  16,500,000.00                          2018/6/14          2020/6/13               是
锋       电科
王颂     里得
                  15,000,000.00                          2018/10/9          2020/10/8               是
锋       电科
王颂     里得                                            2018/6/21          2020/6/20               是
                  10,000,000.00
锋       电科                                            2019/1/15          2020/1/14               是



                                           5-2-10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担保是否
担保   被担                     期末借款余额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方   保方                         (元)
                                                                                完毕
                                                 2018/12/4     2020/12/3         是
                                                 2019/12/4     2021/12/3         是
                                                 2019/5/29     2020/5/28         是
                                                2018/1/8-20   2020/1/7-20
王颂   里得                                                                      否
                66,000,000.00   16,788,535.84     28/1/8        30/1/7
锋     电科                                     2019/12/24    2022/12/23         是
                                                2019/12/24    2022/12/23         是
                                                2019/12/24    2022/12/23         是
                                                2019/12/24    2022/12/23         是
                                                2019/10/16    2021/10/15         是
王颂   里得                                      2020/1/15     2022/1/14         是
                20,000,000.00
锋     电科                                     2019/10/30-   2021/10/29-
                                                                                 是
                                                2020/10/15    2022/10/14
王颂
锋、   里得
                4,000,000.00                     2019/6/6      2021/6/5          是
曾莉   电科
莉
王颂
锋、   里得
                4,000,000.00                     2020/7/4      2022/7/3          是
曾莉   电科
莉
王颂                                            2019/12/31    2021/12/30         是
锋、   里得
                5,000,000.00                    2019/7/5-20   2021/7/4-20
曾莉   电科                                                                      是
                                                  20/7/4        22/7/3
莉
王颂   里得
                10,000,000.00                    2020/2/3      2022/2/2          是
锋     电科
王颂
锋、   里得                                     2019/3/27-2   2021/3/26-2
                25,000,000.00                                                    是
曾莉   电科                                      023/12/27     025/12/26
莉
王颂
锋、   里得
                20,000,000.00                   2019/3/18     2021/3/17          是
曾莉   电科
莉
王颂
锋、   里得
                20,000,000.00                   2019/1/23     2021/1/22          是
曾莉   电科
莉
王颂
锋、   里得
                15,000,000.00                   2019/10/12    2021/10/11         是
曾莉   电科
莉
常士   里得                                     2018/10/9     2020/10/8          是
                4,900,000.00
新     电科                                     2018/10/9     2020/10/8          是
周跃   里得     2,454,000.00                    2018/6/21     2020/6/20          是




                                      5-2-10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担保是否
担保     被担                      期末借款余额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方     保方                          (元)
                                                                                       完毕
         电科                                         2019/1/15       2020/1/14         是
常士     里得                                        2019/10/16      2021/10/15         是
                 5,351,640.00
新       电科                                         2020/1/15       2022/1/14         是
         里得                                        2019/10/16      2021/10/15         是
周跃             1,717,800.00
         电科                                         2020/1/15       2022/1/14         是
姚庆     里得
                 1,838,000.00                         2020/2/3        2022/2/2          是
华       电科
         里得
周跃             1,116,570.00                        2018/6/21       2020/6/20          是
         电科
王颂                               10,013,291.65     2021/5/25       2023/5/24
锋、     里得                      10,013,291.66     2021/5/31       2023/5/30
                40,000,000.00                                                           否
曾莉     电科
                                   8,931,856.16      2021/6/30       2023/6/29
莉
王颂
锋、     里得
                 4,000,000.00      4,005,316.67      2021/7/15       2023/7/14          否
曾莉     电科
莉
                                                     2019/10/18      2021/10/17
王颂                                                                                    是
                                                      2020/9/29       2022/9/28
锋、     里得                      3,004,941.65      2021/12/10       2023/12/9
                24,000,000.00
曾莉     电科                      6,009,974.96      2021/12/13      2023/12/12
                                                                                        否
莉                                 1,946,571.57      2021/12/16      2023/12/15
                                   1,823,240.31      2021/12/16      2023/12/15
王颂     立世
                 2,000,000.00      2,002,658.32      2021/6/23       2023/6/22          否
锋         达
       5.关联方资金拆借
       (1)收取资金拆借利息

   关联方         拆借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资金拆出:

  湖北大喜          3,000,000.00        2019/5/17         2019/12/23             年利率 6%

  湖北大喜          2,000,000.00        2019/5/17         2019/12/23             年利率 6%

  湖北大喜          1,000,000.00        2018/1/22         2018/3/27              年利率 6%

  湖北大喜          2,500,000.00        2018/1/22         2018/3/27              年利率 6%

                                                         2018/12/26、
   久保达           1,000,000.00        2018/12/14                               年利率 6%
                                                          2018/12/29

   久保达           1,000,000.00        2018/12/14
                                                          2019/4/2、             年利率 6%
   久保达            990,000.00         2018/12/14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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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拆借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2019/12/30
   久保达            5,010,000.00      2018/12/17

   久保达             250,000.00       2018/11/21        2018/12/28           年利率 6%

   久保达             145,825.55        2019/3/6         2019/12/30           年利率 6%

   久保达              85,000.00       2019/11/13        2019/12/30           年利率 6%

   久保达            4,000,000.00       2019/1/2         2019/12/24           年利率 6%

                                       2018 年 1 月
  随县红日           2,140,000.00                       2020 年 12 月         年利率 6%
                                      -2019 年 6 月

深圳市森焱科                           2018 年 1 月   2018 年 3 月-2018
                     10,540,000.00                                            年利率 6%
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年9月

深圳市森焱科                          2019 年 1 月
                     4,920,000.00                       2019 年 12 月         年利率 6%
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资金拆入:

  湖北大喜             50,000.00        2017/9/12         2018/4/9            年利率 6%

  湖北大喜            100,000.00        2017/8/22         2018/6/20           年利率 6%

  湖北大喜            200,000.00        2018/3/15         2018/6/20           年利率 6%

   久保达            3,800,000.00      2018/10/12        2018/11/21           年利率 6%

王颂锋(通过借
                     5,400,000.00    2018/4/18-7/20     2018/4/25-9/30        年利率 6%
用刘玉玲卡)

    (2)其他资金拆入拆出情况

                                                                                        说
   关联方        拆出金额(元)      拆出日期         拆入金额            拆入日期
                                                                                        明

    姚静             50,000.00       2019/9/26        50,000.00           2019/9/20

                                                      420,000.00          2018/7/19
  德匠教育         570,000.00        2018/10/8
                                                      150,000.00          2018/9/7
                                               5,000,000.00    2018/6/15
 深圳市森焱
                                               1,000,000.00    2018/6/15
 科技有限公    15,000,000.00     2018/6/15
                                               5,000,000.00    2018/6/15
     司
                                               4,000,000.00    2018/6/15
    注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分别确认
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124,882.19元、1,137,363.23元、234,472.19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关
联方拆入资金,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分别确认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0.00元、0.00
元、129,866.67元。




                                        5-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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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报告期内,为满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发行人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
存在转贷的情形,即贷款银行向发行人发放贷款后,将该款项支付给收款方,收款方在收到
银行贷款后再转回给发行人。深圳森焱上述资金拆借实际为配合发行人与汉口银行发生的转
贷行为。根据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出具的确认函,发行人在贷款期间均
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贷款用途为支付
货款。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
心与发行人及收款方就已履行完毕的借款合同不存在任何违约或纠纷,均按约履行完毕,银
行对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的情形。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94.73            170.90          178.06

    7.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颂锋通过关联方,代本公司承担相关成本费用金额,
分别为 2019 年度 71.87 万元、2018 年度 720.29 万元。
    (2)为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王颂锋控制的湖北大喜、
久保达均于 2020 年注销。根据发行人、湖北大喜、久保达、王颂锋签订的《债
权债务抵消协议》,发行人将其账面与湖北大喜、久保达相关往来余额全部转移
至王颂锋。上述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发行人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1,064.18 万元、
预收账款余额减少 122.42 万元、合同负债余额减少 70.75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
减少 61.28 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 932.29 万元。
    (4)收购立世达股权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发行人向王颂锋受让其持有的立世达 51%股权对应的 632 万元出资,向文彬彬受
让其持有立世达 10%股权对应的 120 万元出资,本次股权转让后,立世达成为发
行人控股 61%的子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
化及收购兼并”部分)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1 年 2 月 28 日,里得电科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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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电科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
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
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对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1 年 2 月 28 日,里得电科独立董事对里得电科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
公允性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占比较小,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规范,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1 年 2 月 28 日,里得电科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里得电科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参与表决的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最近
三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
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里得电科与其关联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双
方之间发生的正常公司经营、运作行为或平等民事主体间意思自治的行为。上述
关联交易以市场化为定价原则,价格合理、公允,且均已得到了独立董事、董事
会、监事会的确认并经非关联股东确认,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里
得电科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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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里得电科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或补充履行了上
述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亦就关联交易发表了合法合规性的意见;里得电科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颂锋及其配偶曾莉莉出具《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
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
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
交易;2.本人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企业签
署相关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
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企业给予的优于其在任意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给予
的条件;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避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
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并敦促公司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依法行使股东、
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保
证,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公司进行的关
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须对违
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瑞达、康菲得、宗新志、温氏投资、温氏
肆号、齐创共享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
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不
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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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
时,保证按正常的商业条件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
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本企业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公司给予的优于其在任意一项
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给予的条件;3.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将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避免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4.如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
同意赔偿相应损失;5.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企业不再作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申报文件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以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本人保证不向公司借款或占用公
司资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里得电科发生任何形式的关
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
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里得电科
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里得电科及其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与保证而导致里得电科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里得电科或其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
直至本人不再是里得电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六)同业竞争及避免措施
    1.同业竞争情况
    里得电科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研发、
加工、销售、维护、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
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不停电作业产品、标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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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售;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
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
货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输变电工程、承装(修、试)工程设计、施工;
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电力工程设计;实验室建设总承包;电
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
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计开发、
工程施工;无人机、多功能飞行器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专用设备、专用工具及其他产
品和专业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全资
子公司以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主营业务如下:
序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现状
号

                                 2015 年 5 月     投资武汉里得电力科   现有股东,无同
 1     明瑞达     有限合伙企业
                                     22 日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竞争。

                                 2015 年 5 月     投资武汉里得电力科   现有股东,无同
 2     康菲得     有限合伙企业
                                     22 日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竞争。

                                 2011 年 3 月
 3    湖北大喜    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工器具贸易。      已注销。
                                     16 日

                                 2018 年 3 月 1
 4     久保达     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工器具贸易。      已注销。
                                      日

                                 2012 年 4 月     电力工器具的研发、   发行人全资子
 5     立世达     有限责任公司
                                     12 日           生产、销售。         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明瑞达、康菲得仅投资发行人一家企业,未经营其他业务;
湖北大喜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注销;久保达已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注销;立世
达已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湖北大喜、久保达、立世达与发行人属同行业,湖
北大喜、久保达完成注销之前,立世达被发行人收购为控股子公司之前,湖北大
喜、久保达、立世达与发行人构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王颂锋实际存在违反其在
公司挂牌期间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发行人召开的 2021 年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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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鉴于目前湖北大喜、久保
达已完成注销,立世达已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述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已经解决,同意豁免王颂锋对公司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豁免王颂锋其
他关于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法律责任。
    经查询股转系统监管公开信息网页(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enqui
ry_letter.html),发行人、王颂锋自 2015 年 10 月(发行人股票于 2015 年 11 月 2
6 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至今,未收到或受到过股转公司的问询函、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复核或强制终止挂牌监管措施。
    经检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 询 平 台 (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中 国 证 监 会 网 站
(www.csrc.gov.cn/pub/zjhpublic/)、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百
度(https://www.baidu.com/)等网站,发行人、王颂锋未受到过监管部门问责处
罚。
       综上,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如下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颂锋及其配偶曾莉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里得电科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里得电科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
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二、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人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
事的业务与里得电科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在里得电科提出要求时,本人承
诺:(1)停止生产、销售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停止从事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2)出让本人在上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里得电科对上
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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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三、本人承诺不向业务与里得电科及里得电科的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四、除非里得电科明示同意,本人将不采用代销、特约经销、指定代理商等
形式经营销售其他商家生产的与里得电科产品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
    五、如出现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里得电
科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潜在同
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关联交易的情况和避免
同业竞争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已就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披露,且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已
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里得电科及其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影响。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里得电科
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且里得电科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发行人子公司设立以来全套工商书式档案、相关会计凭证;
    3.立世达股权转让涉及的财务报告、股权转让协议、付款记录,本所律师对
相关当事人的访谈记录、当事人出具的确认函等资料;
    4.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其他权属证
明文件;
    5.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
属证书及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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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专利年费缴付凭证(抽样);
    7.《申报审计报告》;
    8.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
    9.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动产使用权相关合同等文件;
    10.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及说明文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及
一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里得通用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里得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XTGT55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颂锋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人民币
                         广州市南沙区海通四街 1 号 803 房(部位:之一)(仅限办公)
 住所
                         (临时经营场所)
                         无人机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办公设备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
                         除外);环保设备批发;销售洗涤设备;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
                         品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批发;
                         电力销售代理;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
                         装;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抄表装置、负荷控制装置的设计、
 经营范围
                         安装、维修;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零售;
                         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五
                         金零售;仪器仪表修理;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
                         材料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检验服
                         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零售;办公设备租
                         赁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建筑工程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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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装修和清理;室内装饰、装修;装修用玻璃零售;装修质
                          量鉴定;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
                          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信息
                          电子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机器人系统技术
                          服务;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无人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应用;通信技术研究开发、
                          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分离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登记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成立日期                 2019-09-02
 营业期限                 2019-09-02 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里得通用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5,5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5,500.00       货币          100.00

       (2)里得通用设立
       2019 年 8 月 30 日,里得通用股东里得电科作出股东决定,决定设立里得通
用,并签署《广东里得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章程》。
       2019 年 9 月 2 日,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设立登记,里得通用
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5,5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5,500.00       货币          100.00

       里得通用自成立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生过股权变更。
       2.莱沃科技
 企业名称                 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00MA49EMGA20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静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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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特种作业车,专用汽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及技术服
                         务;载货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维修
                         (二类汽车维修资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
                         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绝缘材料、不停电作业产品、标
                         识产品及耗材、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生产、销售;
                         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
                         的销售;建筑装修装饰计、输变电工程、承装(修、试)工程设
 经营范围                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电力工程设计;
                         实验室建设总承包;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总承包、技术服务及技
                         术咨询;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工程技术及设备的设计开发、工程施
                         工;无人机、多功能飞行器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20-03-12
 营业期限                2020-03-12 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莱沃科技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3,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3,000.00       货币           100.00

       (2)莱沃科技设立
       2020 年 3 月 10 日,咸宁市工商局出具了编号为 012020031000044《名称自
主申报告知书》,登记企业名称为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1 日,莱沃科技股东里得电科作出股东决定,决定设立莱沃科
技,并签署《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章程》。
       2020 年 3 月 12 日,经咸宁市工商局设立登记,莱沃科技设立时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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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3,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3,000.00         货币          100.00

       莱沃科技自成立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生过股权变更。
       3.立世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1594503990W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跃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洪山区文化大道 555 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一期 A8 号楼 2 层 2 号
                         电力电气设备、电力专用车辆的研发、加工、销售、维护、租赁、
                         维修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液压工具、高低压电器、仪器仪
                         表、绝缘材料、不停电作业产品、安防产品、特种作业服装的研发、
                         生产、销售;特种作业服装的洗涤服务;环保设备、化工产品(不
                         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服装鞋帽、办公用品、
                         日用百货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实
经营范围
                         验室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工具柜及库房的设计、施工及维修;
                         电气工程、电网线路不停电作业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技
                         术服务;电气状态试验;绝缘材料的电气性能试验;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人力资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机器人、无人机、多功能飞
                         行器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12-04-12
营业期限                 2012-04-12 至长期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立世达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1,2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1,200.00       货币           100.00

    (2)历次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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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2012 年 4 月 12 日,立世达成立
    立世达成立时的名称为武汉伊美德尔科技有限公司,后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
更名为武汉君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更名为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10 日,尹永红、周文涛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2 年 4 月 12 日,湖北春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春会[2012]验字
A4-03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止,立世达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 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
    立世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尹永红              1.5        货币            50.00

   2               周文涛              1.5        货币            50.00

  合计              ——               3.0       ——            100.00

   ②2015 年 7 月 29 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7 月 6 日,立世达召开股东会,同意尹永红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50%
股权对应的 1.5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跃,周文涛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5%股权对应的
0.15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跃,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45%股权对应的 1.35 万元出资转
让给尤昶,变更后尤昶出资 1.35 万元,周跃出资 1.65 万元;同意修改立世达公
司章程或立世达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7 月 9 日,周文涛与周跃、周文涛与尤昶、尹永红与周跃分别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上述方案进行股权转让。
    2015 年 7 月 29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变更登记,立世达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周跃            1.65          货币            55.00

   2                尤昶            1.35          货币            45.00

  合计              ——            3.00          ——            100

   ③2016 年 1 月 11 日,第二次股权转让




                                  5-2-11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16 年 1 月 4 日,立世达召开股东会,同意尤昶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0.39 万
元出资转让给胡权胜,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0.18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彬彬,将其持
有的立世达 0.39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菊香,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0.39 万元出资转让
给杨丽娟;周跃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1.53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玉玲,将其持有的立
世达 0.12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彬彬。变更后刘玉玲出资 1.53 万元,文彬彬出资 0.3
万元,张菊香出资 0.39 万元,杨丽娟出资 0.39 万元,胡权胜出资 0.39 万元。同
意变更立世达公司章程。
       2016 年 1 月 4 日,尤昶与胡权胜、文彬彬、杨丽娟、张菊香及周跃与文彬
彬、刘玉玲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上述方案进行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11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变更登记,立世达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玉玲             1.53             货币           51.00
   2             杨丽娟             0.39             货币           13.00
   3             胡权胜             0.39             货币           13.00
   4             张菊香             0.39             货币           13.00
   5             文彬彬             0.30             货币           10.00
             合计                   3.00             ——           100.00

   ④2016 年 1 月 14 日,立世达增资至 1,200 万元
       2016 年 1 月 8 日,立世达召开股东会,同意立世达增资至 1200 万元,变更
后杨丽娟出资 156 万元,张菊香出资 156 万元,文彬彬出资 120 万元,刘玉玲出
资 612 万元,胡权胜出资 156 万元;同意修改立世达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根据本
次修改后的立世达公司章程约定,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股东承诺在 2035 年 1 月
1 日前投入到位。
       2016 年 1 月 14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变更登记,立世达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刘玉玲            612             货币           51.00
   2             杨丽娟            156             货币           13.00
   3             胡权胜            156             货币           13.00




                                    5-2-11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4             张菊香             156              货币           13.00
   5             文彬彬             120              货币           10.00
             合计                  1,200             ——           100.00

       ⑤2019 年 12 月 27 日,立世达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收购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1%股权的议案》。2019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武汉
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1%股权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25 日,立世达召开股东会,同意刘玉玲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51%
股权对应的 612 万元出资转让给里得电科,文彬彬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10%股权对
应的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里得电科。同意修改后的立世达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
正案。
       2019 年 11 月 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审字
(2019)013502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2019 年 4 月 30 日,立世达资产总额
为 8,953,551.37 元,净资产为 3,989,382.84 元,营业收入为 4,015,254.93 元,净
利润为 1,130,198.32 元。
       2019 年 11 月 6 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2019]
第 EWH023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立世达净资产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
值为 401.36 万元人民币。
       2019 年 12 月,里得电科与刘玉玲、王颂锋、文彬彬签署了《关于武汉立世
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约定里得电科以现金 204 万元向刘玉
玲收购其持有的立世达 51%的出资,以现金 40 万元向文彬彬收购其持有的立世
达 10%的出资。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向王颂锋及文彬彬支付了相关股权转让款。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变更登记,立世达的股东及
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732              货币         61.00

   2                杨丽娟            156              货币         13.00




                                     5-2-11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3                 胡权胜           156             货币         13.00

   4                 张菊香           156             货币         13.00

              合计                   1,200           货币          100.00

       ⑥2021 年 5 月 21 日,立世达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1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收购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9%股权的议案》。
       2021 年 5 月,立世达召开股东会,同意杨丽娟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13%股权
对应的 156 万元出资转让给里得电科,胡权胜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13%股权对应的
156 万元出资转让给里得电科,张菊香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13%股权对应的 156 万
元出资转让给里得电科。同意修改后的立世达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4 月 22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审字(2021)0102216 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2020 年 12 月 31 日,立世达资产总额为 20,584,717.36 元,净资产为
13,293,019.81 元,营业收入为 12,670,897.33 元,净利润为 3,129,292.84 元。
       2021 年 4 月 27 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2021]
第 F528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立世达净资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
值为 1,411.97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5 月,发行人与杨丽娟、胡权胜、张菊香签署了《关于武汉立世达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约定里得电科以现金 121 万元向杨丽娟
收购其持有的立世达 13%股权对应的 156 万元出资,里得电科以现金 121 万元向
胡权胜收购其持有的立世达 13%股权对应的 156 万元出资,里得电科以现金 121
万元向张菊香收购其持有的立世达 13%股权对应的 156 万元出资。
       2021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向杨丽娟、胡权胜及张菊香支付了相关股权转让
款。
       2021 年 5 月 21 日,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变更登记,立世达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1,2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1,200.00         货币          100.00

       (3)立世达的委托持股及清理演变




                                     5-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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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计凭证、本所律师对相关当事人的访谈及其出具的确
认函等资料,立世达股权演变中周跃、尤昶、刘玉玲存在代他人持有股权的情形,
所有委托持股事宜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清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①委托持股的形成及演变
      2015 年 7 月,经立世达股东会同意,周跃和尤昶受让周文涛、尹永红持有
的立世达出资共计 3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周跃本次
受让的立世达 1.65 万元出资、尤昶本次受让立世达 1.35 万元出资存在委托持股
的情形。立世达的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元)                                       元)
                                                  1      王颂锋             1.53
  1              周跃            1.65
                                                                            0.12
                                                  2      文彬彬
  2                                                                         0.18
  3                                               3      杨丽娟             0.39
                 尤昶            1.35
  4                                               4      胡权胜             0.39
  5                                               5      张菊香             0.39
          合计                   3.00                 合计                  3.00
      2016 年 1 月,经立世达股东会同意,刘玉玲、文彬彬、杨丽娟、胡权胜、
张菊香受让周跃、尤昶持有的立世达出资共计 3 万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
经核查,刘玉玲本次受让的立世达 1.53 万元出资系代王颂锋受让并持股,文彬
彬本次受让周跃、尤昶持有的立世达出资共计 0.3 万元系为了还原委托持股关系,
杨丽娟、胡权胜、张菊香各受让尤昶持有的立世达 0.39 万元出资亦系为了还原
委托持股关系,至此,立世达的委托持股情况如下: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元)                                           元)
  1          刘玉玲             1.53          1         王颂锋              1.53
  2          杨丽娟             0.39          2         杨丽娟              0.39
  3          胡权胜             0.39          3         胡权胜              0.39
  4          张菊香             0.39          4         张菊香              0.39
  5          文彬彬             0.30          5         文彬彬              0.30




                                        5-2-11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3.00                    合计                  3.00
      2016 年 1 月,经立世达股东会同意,立世达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200 万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对相关当事人的访谈,刘玉玲的上述增资存在
委托持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工商登记情况                                 实际出资情况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元)                                         元)
  1           刘玉玲            612.00              1      王颂锋            612.00
  2           杨丽娟            156.00              2      杨丽娟            156.00
  3           胡权胜            156.00              3      胡权胜            156.00
  4           张菊香            156.00              4      张菊香            156.00
  5           文彬彬            120.00              5      文彬彬            120.00
          合计                 1,200.00                 合计                1,200.00
      ②委托持股的清理规范
      2016 年 1 月 11 日,周跃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0.12 万元出资转让给文彬彬,将
其持有的立世达 1.53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玉玲;尤昶将其持有的立世达 0.18 万元
出资转让给文彬彬,并分别向胡权胜、杨丽娟、张菊香转让其持有的立世达 0.39
万元出资。本次股权转让系为了还原周跃、尤昶与王颂锋、文彬彬、胡权胜、张
菊香、杨丽娟的代持关系。
      以上股权转让已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工商变更后代
持方周跃、尤昶与被代持方王颂锋、文彬彬、胡权胜、张菊香、杨丽娟的委托持
股关系解除,同时由刘玉玲代王颂锋持有立世达 1.53 万元出资。本所律师对代
持方周跃、尤昶分别进行了访谈并由其出具确认函,对被代持方王颂锋、文彬彬
胡权胜、张菊香、杨丽娟分别进行了访谈并由其出具确认函。前述代持方与被代
持方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1 日工商变更登记后,各方已解除委托持股关系,上述
被代持人确认对代持人受托期间行使股权表决权的事实及相关结果没有任何异
议。被代持人同时确认,就上述股权与代持人不存在任何纠纷,不向代持人、立
世达的其他股东以及现立世达的其他股东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019 年 12 月 27 日,里得电科受让刘玉玲代王颂锋持有的立世达 51%股权
对应的 612 万元出资,受让文彬彬持有的立世达 10%股权对应的 120 万元出资,
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至此,王颂锋、文彬彬不再持有立世达的股权,同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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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颂锋与刘玉玲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本所律师对被代持方王颂锋及代持方刘玉玲
进行访谈,并由其分别出具确认函,均确认自 2019 年 12 月 27 日工商变更登记
后,双方的代持关系解除,王颂锋确认对刘玉玲受托期间行使股权表决权的事实
及相关结果没有任何异议,就上述股权与刘玉玲不存在任何纠纷。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立世达的委托持股已规范清理,其委托持股的规范清
理过程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他人
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因委托持股的规范清理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立世达历史上存
在的委托持股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许继三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21695105633T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红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随县经济开发区
                         各种特种作业车、抢险车、专用汽车、工程机械、建设机械、环
                         保机械等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技术服
                         务;载货汽车销售;汽车车厢及配件制造销售;电力设备的代购、
                         代销、电力设备试验、检修、租赁;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汽车
                         维修(二类汽车维修);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制造;不停电
 经营范围
                         作业设备的营销、试验、租赁及技术咨询,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及
                         培训;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除外)、机械、汽车、电子行业技术
                         服务、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经营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相
                         关专业人才培训(以本单位培训为主)****(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09-09-23
 营业期限                2009-09-23 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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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货币          60.00
      2               里得电科             2,000.00            货币          40.00
                 合计                      5,000.00           ——           100.00

      (2)许继三铃的股权演变情况
      ①     2009 年 9 月 23 日,许继三铃成立
      2009 年 7 月 6 日,随州市工商局出具了(鄂工商)登记内名预核字[2009]
第 0444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登记企业名称为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
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21 日,何振江与邓华秀签署《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章程》。
      2009 年 9 月 21 日,随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随正信验字[2009]
10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许继三铃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
币,由全体股东分期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之前缴足。截至 2009 年 9 月 21 日止,
许继三铃收到股东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
出资。
      2009 年 9 月 23 日,经随州市工商局设立登记,许继三铃设立时的股东及股
权结构为:

             股东姓                                                        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名                                                            (%)
  1          何振江          1,000.00               200.00        货币         50.00

  2          邓华秀          1,000.00               200.00        货币         50.00

          合计               2,000.00               400.00        ——        100.00

      ②     2012 年 6 月 29 日,许继三铃实收资本变更
      2012 年 6 月 22 日,许继三铃召开股东会,同意许继三铃实收资本由 400 万
元变更为 2,000 万元,增加实收资本 1,600 万元,其中邓华秀以货币出资 100 万
元、以实物出资 700 万元;何振江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以实物出资 700 万元,。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2 年 6 月 25 日,随州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何振江、邓华秀
的实物出资出具随方评报房字[2012]030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报告》,报告表
明:估价对象位于随县厉山镇星炬村车间、厂房房产,房产证号为:随县房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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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山字第 20120500263、20120500262、20120500261、20120500260 号,产权所
有人为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经评估确定房产价值为 RMB 1,411.24 万元。
       2012 年 6 月 27 日,随州方正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随方正验字
[2012]41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6 月 28 日止,许继三铃已
收到股东第 2 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80%。各股东以实物出资人民币 1,400 万元,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
       2012 年 6 月 29 日,经随县工商局变更登记,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
更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万元)     (%)
                                                      货币            300
 1          何振江       1,000.00     1,000.00                                    50.00
                                                    房屋所有权        700
                                                      货币            300
 2          邓华秀       1,000.00     1,000.00                                    50.00
                                                    房屋所有权        700
合计         ——        2,000.00     2,000.00               ——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许继三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邓华秀、何振江各以房地产
出资 700 万元,但根据 2012 年 6 月 25 日随州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随方
评报房字[2012]030 号《房地产价值估价报告》所载,何振江、邓华秀用以出
资的房地产所有权人为许继三铃,何振江、邓华秀不享有上述房地产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2012 年 6 月 29 日,何振江、邓华秀以房地产所有权出资的部分
不应纳入实收资本增加的范围,本次变更后,许继三铃实收资本实际由 400 万元
增加至 600 万元。
       ③    2014 年 1 月 14 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何振江与邓华秀、刘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1 月 8 日,许继三铃召开股东会,同意何振江向刘尧转让其持有的
许继三铃 22.86%股权对应的 457.2 万元出资,向邓华秀转让其持有的许继三铃
5.71%股权对应的 114.2 万元出资。同意修改许继三铃公司章程。
       2014 年 1 月 14 日,经随县工商局变更登记,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
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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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邓华秀           1,114.20        货币         55.71

   2                刘尧            457.20          货币         22.86

   3               何振江           428.60          货币         21.43

  合计              ——            2,000.00        ——         100.00

    ④    2014 年 7 月 21 日,许继三铃增资至 5,000 万元
    2014 年 7 月 17 日,许继三铃召开股东会,同意将许继三铃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变更为 5,000 万元。股东的出资额于章程修改日起三年内到位。同意修改许
继三铃公司章程。
    2014 年 7 月 21 日,经随县工商局变更登记,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
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邓华秀           2,785.50        货币         55.71

   2                刘尧            1,143.00        货币         22.86

   3               何振江           1,071.50        货币         21.43

  合计              ——            5,000.00        ——         100.00

    ⑤    2017 年 1 月 13 日,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 月 6 日,许继三铃召开股东会,同意许继三铃股东变更为何振江
一人;刘尧将其持有的许继三铃 22.86%股权对应的出资 1,143 万元转让给何振
江,邓华秀将其持有的许继三铃 55.71%股权对应的出资 2,785.5 万元转让给何振
江。转让后何振江持有许继三铃 100%股权。同意修改许继三铃公司章程。
    2017 年 1 月 6 日,许继三铃(自然人独资)股东何振江决定:许继三铃股
权变更后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何振江一人出资,于 2037 年 7 月 16 日出资到位。
    2017 年 1 月 13 日,邓华秀与何振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按上述方
案进行股权转让。
    2017 年 1 月 13 日,经随县工商局变更登记,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
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5-2-12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何振江               5,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                5,000.00      ——              100.00

    ⑥    2017 年 5 月 11 日,许继三铃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5 月 10 日,许继三铃股东何振江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何振江
持有的许继三铃 100%股权即 5,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里得电科,同意修改公司章
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E50033 号《审计报告》,许继三铃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
审计数据如下: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总额(元)                 24,708,045.64                    16,383,956.54

营业收入(元)                 5,285,384.63                     4,459,979.51

 净利润(元)                  -1,198,645.37                     24,724.69

 净资产(元)                  2,802,545.25                     2,827,269.94

    根据 2017 年 4 月 15 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众合评报
字[2017]第 1009 号《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湖
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至评估基准日
许继三铃资产总计账面价值 1,638.40 万元,评估价值 1,807.69 万元。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为 282.73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2.02 万元。
    2017 年 4 月 18 日,里得电科、何振江、许继三铃三方签订《武汉里得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何振江之股权收购协议》。协议约定里得电科向何振江以现
金购买何振江持有的许继三铃 100%股权,本次收购价格为 1,155.00 万元。交易
完成后里得电科持有许继三铃 100%股权,许继三铃成为里得电科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已支付了相关股权转让款项。
    2017 年 5 月 11 日,经随县工商局变更登记,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
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5-2-12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里得电科           5,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            5,000.00        ——         100.00

    ⑦    2019 年 4 月 9 日,许继三铃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4 月 3 日,许继三铃召开股东会,同意里得电科将其持有的许继三
铃 3,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许继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许继集团持有的许继三铃出
资额为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里得电科持有的许继三铃出资额为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8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8]第 ZB24647 号《里得电科收购湖北三铃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根
据上述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许继三铃资产总额为 60,098,694.49 元,
所有者权益为 19,760,593.55 元。
    2019 年 1 月 31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19)第 3071 号《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涉及的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许继三铃
在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价值为 2,541.15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9 日,许继集团与里得电科签订《关于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
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许继集团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里得电科持有许
继三铃 60%的股权,里得电科持有许继三铃 40%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
1,524.6841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许继集团已向里得电科支付了相关股
权转让款项。
    2019 年 4 月 9 日,经随县工商局变更登记,许继三铃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
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货币         60.00

   2              里得电科           2,000.00        货币         40.00

              合计                   5,000.00        ——         100.00

    综上,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许继三铃的历次股权变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并经主管部门核准登记,股权变动合法、有效。



                                     5-2-12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情况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拥有 12 处不动产
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不动产权                   规划        面积                             权利
                           坐落                           登记日期     使用期限
号   人       证号                     用途      (㎡)                             限制
                       东湖新技术
            鄂(2017)
                       开发区光谷
             武汉市东                  工业
     里得              大道 77 号金              145,92
1            开不动产                  用地/              2017/11/10   2056/05/17   抵押
     电科              融港后台服                 2.96
               权第                    办公
                       务中心 A4 栋
            0078409 号
                         2 层 02 室
                       洪山区文化
            鄂(2019)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2            山不动产                  用地/              2019/07/17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他
                       号楼/单元 2
            0055231 号
                           层1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9)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3            山不动产                  用地/              2019/08/19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工业
                       号楼/单元 2
            0066145 号
                           层2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9)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4            山不动产                  用地/              2019/07/17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3
            0055234 号
                           层1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9)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5            山不动产                  用地/              2019/07/17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3
            0055235 号
                           层2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9)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6            山不动产                  用地/              2019/07/17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4
            0055236 号
                           层1号
            鄂(2019) 洪山区文化
             武汉市洪 大道 555 号融    工业
     里得                                        187,04
7            山不动产  科智谷工业      用地/              2019/07/17   2065/03/30   抵押
     电科                                         2.46
               权第    项目一期 A8     其它
            0055237 号 号楼/单元 4




                                       5-2-12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权利   不动产权                     规划        面积                              权利
                             坐落                            登记日期     使用期限
号   人       证号                       用途      (㎡)                              限制
                           层2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8)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8            山不动产                    用地/               2018/10/16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5
            0075245 号
                           层1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8)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9            山不动产                    用地/               2018/10/16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5
            0075244 号
                           层2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8)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10           山不动产                    用地/               2018/10/16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6
            0075247 号
                           层1号
                         洪山区文化
            鄂(2018)
                         大道 555 号融
             武汉市洪                    工业
     里得                科智谷工业                187,04
11           山不动产                    用地/               2018/10/16   2065/03/30   抵押
     电科                项目一期 A8                2.46
               权第                      其它
                         号楼/单元 6
            0075246 号
                           层2号
                         咸宁高新区
            鄂(2020)
                         (三期)横二
     莱沃    咸安区不                    工业      66,673.
12                       路与西园十                          2020/07/10   2070/04/27    --
     科技    动产权第                    用地        21
                         一路交叉口
            0010418 号
                           东北侧
     根据武汉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武汉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
《武汉市不动产抵押信息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告知单》,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取得上述不动产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合法拥有上述土
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情形外,上述房产不存在设置
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抵押系发行人因正常
经营的银行借款担保之需要,具体情况参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一、发
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部分。
     (三)租赁房屋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之需要,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如下:



                                         5-2-12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人                                  (㎡)
                                                           第一、二年度 15 元/
                           文化大道
                                                           月/平米;第三年度
             武汉智谷    555 号融科
     里得                                                  16.5 元/月/平米;第    2018/01/01-
1            投资有限    智谷工业项      1,050      仓储
     电科                                                  四年度 18.15 元/月/    2022/12/31
               公司      目一期 A8 栋
                                                             平米;第五年度
                           负一楼
                                                             19.97 元/月/平米
                         洪山区巴黎
     里得   张萍/钱志                                                             2020/08/10-
2                              春天      101.92     宿舍     8,350.1 元/季度
     电科       新                                                                2021/08/09
                         1-1-1202 房
                         洪山区巴黎
     里得                                                                         2020/08/01-
3             邱琼英           春天      101.92     宿舍    10,206.18 元/季度
     电科                                                                         2021/07/31
                         1-1-2702 房
                         洪山区巴黎
     里得                                                                         2021/02/27-
4              程锦      春天 4-1-203    108.00     宿舍       2,700 元/月
     电科                                                                         2022/02/26
                                房
                         文化大道巴
     里得                                                                         2021/02/27-
5              李松          黎春天      108.00     宿舍       2,700 元/月
     电科                                                                         2022/02/26
                           4-1-303 房
             湖北华翔    咸安经济开                 生产   租金 37,380 元/月;
     里得                                3,738.                                   2020/06/01-
6            数控机床    发区通江大                 及办   物业管理费 5,607 元
     电科                                  00                                     2021/06/31
             有限公司        道 48 号               公             /月
                         合肥市蜀山
                         区金牛路六
     里得                                                                         2021/03/30-
7             杨晓辉     号富祯商务      100.39     宿舍       3,300 元/月
     电科                                                                         2022/03/29
                           广场 7 幢
                             1003 室
                         福州市晋安
                         区南平东路
     里得                                                                         2020/08/25-
8              陈勇      815 号东方      95.00      宿舍       3200 元/月
     电科                                                                         2021/08/24
                         高尔夫花园
                         一期 7 栋 501
                         杭州市拱墅
     里得                区茗盛苑 4                                               2020/07/01-
9           梁成、李洁                   162.77     办公      120,000 元/年
     电科                幢 5 单元 202                                            2023/07/06
                                室
                         广东省广州
                         市南沙区越
     里得                                                                         2021/06/01-
10            廖丹霞     秀滨海御城      103.00     宿舍       3,800 元/月
     电科                                                                         2022/05/31
                           二区 13 栋
                               2003
                         广东省广州
                         市南沙区南
     里得                                                                         2021/04/01-
11           张艺露梓    沙街海通四      62.65      宿舍       2,500 元/月
     电科                                                                         2022/03/31
                         街 1 号 803
                                房
                         乌鲁木齐市
     里得                                                                         2021/04/05-
12            卢蔷薇     新市区嘉德      167.28     宿舍       2,800 元/月
     电科                                                                         2022/04/04
                         园二期 1 号




                                          5-2-12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人                              (㎡)
                       楼 1 单元 602
                               室
                         郑州市管城
                         回族区石化
     里得                                                               2021/02/16-
13             杜虎      路 69 号 60  90.68 宿舍        3,219 元/月
     电科                                                               2022/02/16
                         号楼 2 单元
                             1606
                         贵阳市观山
                         湖区金阳南
                         路 6 号贵阳
     里得                                                               2021/03/24-
14             范庆      世纪城 P 组  94.45 宿舍        2,640 元/月
     电科                                                               2022/03/23
                       团 45 号楼 1
                       单元 12 层 2
                               号
                         济南市天桥
                         区西工商河
     里得              路 13 号重汽                                     2021/03/25-
15           王桂超                  191.57 宿舍        7,500 元/月
     电科                翡翠郡北区                                     2022/03/24
                           23 号楼
                             1-302
                         昆明市西山
                         区棕树营街
     里得                道办事处鱼                                     2021/03/01-
16           杨丽仙                   94.78 宿舍        2,950 元/月
     电科                翅路社区云                                     2022/02/28
                       投尚苑 8 幢 8
                           层 802 号
     注: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核查,上述第 1 号房屋为人民防空工程,出租方无法办
理产权登记,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
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
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出租方仍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和管理,故武汉智
谷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将上述第 1 号房屋出租给发行人。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所租赁的上述 6-16 号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手续,但上述房屋的租赁合同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发行人已合法占有和使
用租赁房屋。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
(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
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
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2-13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部分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形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法律瑕疵,亦存在因该等瑕疵而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
款的法律风险。但鉴于:第一,该等法律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发行
人有权根据相关租赁合同使用租赁房屋。第二,上述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租赁
房屋主要用于员工宿舍,不涉及生产经营过程,易于搬迁,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
第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颂锋亦承诺承担在租赁期限内,里得电
科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议、整体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形而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上述租赁房屋亦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上述租赁房屋所存在
的法律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
     (四)知识产权
     1.商标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在
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注册商标共计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国际分
                注册号            商标图像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号      人                 类号
      里得                                    2014-05-28 至
 1           11882639      9                                  原始取得         无
      电科                                     2024-05-27
      里得                                    2018-01-28 至
 2           22000763A     9                                  原始取得         无
      电科                                     2028-01-27
     根据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商标系发行人自行申请取得。根据
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商标网(http://wsjs.saic.gov.cn/)相关信息,核
查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原件等资料,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注册商标的专用
权,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存在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产权
纠纷或潜在纠纷。
     2.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在
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专利共计 127 项,其中里得电科已取得的专利共
110 项,立世达取得专利共 17 项,具体情况如下:



                                    5-2-13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里得电科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自动动态监
                    发明   ZL2016100               2016-01-            原始取
1    测数字式接                        里得电科               20 年             质押
                    专利    06098.0                   07                 得
       输电线
     基于配电线                        里得电科/
     路维护的旁                        中国电力
                    发明   ZL2018108               2018-08-            原始取
2    路作业方法                        科学研究               20 年              无
                    专利    88156.6                   07                 得
     及其配套作                        院有限公
       业装置                              司
     一种融冰搭     实用   ZL2011205               2011-12-            原始取
3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线装置       新型    12457.2                   09                 得
     旁路负荷转     实用   ZL2012203               2012-06-            原始取
4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移车       新型    09379.0                   29                 得
     自动电缆擦     实用   ZL2012203               2012-07-            原始取
5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拭装置       新型    56598.4                   23                 得
     旁路完全不
                    实用   ZL2013200               2013-01-            原始取
6    停电作业系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6626.0                   18                 得
           统
     旁路作业电     实用   ZL2014201               2014-03-            原始取
7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缆车       新型    20988.0                   18                 得
     旁路电缆接     实用   ZL2014201               2014-03-            原始取
8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头       新型    20998.4                   18                 得
                    实用   ZL2014201               2014-03-            原始取
9    电缆转接头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0997.X                   18                 得
                    实用   ZL2014201               2014-03-            原始取
10   电缆分接箱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1000.2                   18                 得
     新型变电站     实用   ZL2016200               2016-01-            原始取
11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地线夹头     新型    09293.4                   07                 得
     接线夹安装     实用   ZL2016200               2016-01-            原始取
12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工具         新型    17947.8                   08                 得
     新型旋转组
                    实用   ZL2016200               2016-01-            原始取
13   合工作台手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09313.8                   07                 得
         臂
                    实用   ZL2016200               2016-01-            原始取
14   导线剥皮器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新型    17462.9                   08                 得
     旁路环网柜     实用   ZL2016200               2016-01-            原始取
15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车         新型    09291.5                   07                 得
     可移出式旁     实用   ZL2016201               2016-03-            原始取
16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路开关车       新型    58908.X                   02                 得
     带电作业库     实用   ZL2016203               2016-04-            原始取
17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房车         新型    27024.2                   18                 得
     自动化控制     实用   ZL2016203               2016-04-            原始取
18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旁路开关柜     新型    16791.3                   14                 得
     弹簧夹紧式     实用   ZL2016203               2016-05-            原始取
19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夹持装置       新型    93597.5                   03                 得
     斗臂车用运     实用   ZL2016204               2016-05-            原始取
20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程录像装置     新型    33937.2                   13                 得




                                       5-2-13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一种自粘遮     实用   ZL2016205              2016-06-            原始取
21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蔽罩       新型    55947.3                  07                 得
     适用于自粘
                    实用   ZL2016205              2016-06-            原始取
22   遮蔽罩的安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47641.3                  07                 得
       装装置
     便携式 10K
                    实用   ZL2016209              2016-08-            原始取
23   V 旁路电缆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60226.0                  26                 得
      过街装置
     一种农配网
                    实用   ZL2016211              2016-10-            继受取
24   旁路电缆接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新型    21387.7                  12                 得
           头
     一种输电线
                    实用   ZL2016211              2016-10-            继受取
25   路检修用棘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1414.0                  12                 得
     轮吊装装置
     一种绝缘子
     更换用电动
                    实用   ZL2016211              2016-10-            原始取
26   手动一体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5448.7                  12                 得
     液压油缸闭
       式卡具
     一种带电检     实用   ZL2016211              2016-11-            原始取
27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测车       新型    83630.8                  03                 得
     应急发电车     实用   ZL2017211              2017-09-            原始取
28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输出装置      新型    65365.5                  12                 得
     L 型自锁防     实用   ZL2017212              2017-09-            原始取
29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脱接地线夹     新型    08337.7                  15                 得
     发电车快速
                    实用   ZL2017211              2017-09-            原始取
30   低压应急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64909.6                  12                 得
       入装置
     一种旁路电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继受取
31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缆车       新型    05302.5                  26                 得
     一种电动扭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32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力传动杆      新型    11703.1                  26                 得
     一种可快速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33   安装拆卸的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16061.4                  26                 得
     卡线器工具
     一种引流线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34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地横担      新型    16064.8                  26                 得
     一种新型旁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继受取
35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路环网柜车     新型    05173.X                  26                 得
     一种旁路负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继受取
36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荷转移车      新型    05225.3                  26                 得
     带电作业脚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继受取
37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手架车       新型    05283.6                  26                 得
     一种 10KV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继受取
38   移动开关站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新型    05284.0                  26                 得
           车
                           ZL2018206              2018-04-
39   一种旁路电     实用               里得电科              10 年    原始取    质押
                            15668.0                  26



                                       5-2-13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缆接头       新型                                                得

     一种基于绝
     缘扭力杆作     实用   ZL2018206              2018-05-            原始取
40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业的穿刺线     新型    81268.X                  09                 得
     夹安装工具
     一种绝缘托     实用   ZL2018207              2018-05-            原始取
41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瓶杆       新型    32735.7                  17                 得
     一种杆上挂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42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工具       新型    11684.2                  26                 得
     一种多功能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43   旁路中间接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新型    11701.2                  26                 得
           头
     一种汇流排     实用   ZL2018206              2018-05-            原始取
44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夹钳       新型    81269.4                  09                 得
     一种绝缘摇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45   把式扭力传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新型    11095.4                  26                 得
         动杆
     一种低压接     实用   ZL2018217              2018-10-            原始取
46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头       新型    84361.X                  31                 得
                    实用   ZL2018218              2018-11-            原始取
47   户外转接箱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45203.0                  09                 得
                    实用   ZL2018218              2018-11-            原始取
48   户外转接头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45213.4                  09                 得
     高压旁路中     实用   ZL2018218              2018-11-            原始取
49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间接头       新型    46115.2                  09                 得
     一种硬质绝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0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缘杆紧线器     新型    27059.3                  18                 得
     一种环网柜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1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转接头       新型    34417.3                  18                 得
     一种裸导线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2   绝缘杆式恢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34420.5                  18                 得
       复工具
     一种户外转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3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头       新型    34421.X                  18                 得
                    实用   ZL2018217              2018-10-            原始取
54    断线切刀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95442.X                  31                 得
     一种应急发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5   电车快速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34425.8                  18                 得
         入箱
     一种硬质绝     实用   ZL2018222              2018-12-            原始取
56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缘杆紧线器     新型    79220.9                  28                 得
     一种绝缘杆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7   断线切割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6274.1                  18                 得
           具
     一种绝缘子     实用   ZL2018221              2018-12-            原始取
58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起吊杆       新型    27067.8                  18                 得




                                       5-2-13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一种新型旁
     路柔性电缆     实用   ZL2019206              2019-05-            原始取
59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低压快速接     新型    75759.8                  13                 得
           头
     一种快速插
                    实用   ZL2018222              2018-12-            原始取
60   拔式旁路负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79241.0                  28                 得
       荷开关
     一种 C 型线    实用   ZL2018222              2018-12-            原始取
61                                     里得电科              10 年             质押
     夹安装金具     新型    77451.6                  28                 得
     一种消除励
                    实用   ZL2019207              2019-05-            原始取
62   磁涌流的装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3484.0                  20                 得
           置
     一种适用于
     带电作业工
                    实用   ZL2019212              2019-08-            原始取
63   具的绝缘封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36291.9                  01                 得
     装 RFID 电
       子标签
     一种引流线     实用   ZL2019213              2019-08-            原始取
64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夹安装金具     新型    72976.6                  22                 得
     一种带泄漏
     电流监测和     实用   ZL2019213              2019-08-            原始取
65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报警功能的     新型    00593.8                  12                 得
       绝缘杆
     一种接地线
                    实用   ZL2019215              2019-09-            原始取
66   漏电流测控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14730.8                  11                 得
         装置
     一种不滴水
     且可快速更     实用   ZL2019215              2019-09-            原始取
67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换冷源的降     新型    12869.9                  11                 得
         温服
     一种中间线     实用   ZL2020209              2020-05-            原始取
68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缆收紧装置     新型    00992.4                  26                 得
     一种双钩导     实用   ZL2020209              2020-05-            原始取
69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线收紧装置     新型    01021.1                  26                 得
     一种用于电
                    实用   ZL2020212              2020-06-            原始取
70   缆快速连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28495.0                  29                 得
       的结构
     一种引流线     实用   ZL2020209              2020-05-            原始取
71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支撑杆       新型    00991.X                  26                 得
     一种自锁式     实用   ZL2020209              2020-05-            原始取
72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绝缘操作杆     新型    02408.9                  26                 得
     一种瓷瓶吊     实用   ZL2020209              2020-05-            原始取
73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臂       新型    02441.1                  26                 得
     一种电缆电     实用   ZL2020214              2020-07-            原始取
74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动剥皮器     新型    90749.6                  26                 得
     一种绝缘摇     实用   ZL2020209              2020-05-            原始取
75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把杆       新型    02409.3                  26                 得




                                       5-2-13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一种智能安     实用   ZL2020218                2020-08-            原始取
76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全帽系统       新型    32115.4                    28                 得
                                       里得电科/
     一种低压快                        中国电力
                    实用   ZL2018212                2018-08-            原始取
77   速接入成套                        科学研究                10 年              无
                    新型    60208.7                    07                 得
       装置                            院有限公
                                           司
                                       里得电科/
                                       中国电力
     一种旁路快     实用   ZL2018212                2018-08-            原始取
78                                     科学研究                10 年              无
     速接入装置     新型    60210.4                    07                 得
                                       院有限公
                                           司
                                       国网安徽
                                       省电力有
     一种单边绝                        限公司蚌
                    实用   ZL2017209                2017-07-            原始取
79   缘穿刺线夹                        埠供电公                10 年              无
                    新型    44001.0                    31                 得
     的安装工具                        司、国家电
                                       网公司、里
                                         得电科
                                       国网安徽
                                       省电力有
                                       限公司蚌
     穿刺线夹的     实用   ZL2018206                2018-04-            原始取
80                                     埠供电公                10 年              无
     接续工具       新型    31923.0                    28                 得
                                       司、国家电
                                       网公司、里
                                         得电科
                                       株式会社
     远程旋转操     实用   ZL2016214                2016-12-            原始取
81                                     永木精机、              10 年              无
       作工具       新型    21494.1                    21                 得
                                       里得电科
                                       株式会社
     远程操作用     实用   ZL2016214                2016-12-            原始取
82                                     永木精机、              10 年              无
     锁止装置       新型    20224.9                    21                 得
                                       里得电科
     间接带电作                        株式会社
                    实用   ZL2016214                2016-12-            原始取
83   业用把持工                        永木精机、              10 年              无
                    新型    21428.4                    21                 得
         具                            里得电科
     间接带电作                        株式会社
                    实用   ZL2016214                2016-12-            原始取
84   业用把持工                        永木精机、              10 年              无
                    新型    13622.8                    21                 得
         具                            里得电科
                                       株式会社
                    实用   ZL2017201                2017-02-            原始取
85   剥离用工具                        永木精机、              10 年              无
                    新型    12877.9                    06                 得
                                       里得电科
     绝缘杆断线     外观   ZL2018306                2018-10-            原始取
86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切刀         设计    13957.2                    31                 得
                    外观   ZL2018306                2018-11-            原始取
87   户外转接箱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35159.X                    09                 得
     高压旁路中     外观   ZL2018306                2018-11-            原始取
88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间接头       设计    35171.0                    09                 得




                                       5-2-13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带计量的高
                    外观   ZL2018306              2018-10-            原始取
89   压环网转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13956.8                  31                 得
         头
                    外观   ZL2018307              2018-12-            原始取
90    低压接头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67154.2                  28                 得
     硬直绝缘杆     外观   ZL2018307              2018-12-            原始取
91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紧线器       设计    67155.7                  28                 得
     线夹安装金     外观   ZL2018307              2018-12-            原始取
92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具(C 型)     设计    67157.6                  28                 得
     快速插拔式
                    外观   ZL2018307              2018-12-            原始取
93   旁路负荷开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67161.2                  28                 得
         关
                    外观   ZL2018306              2018-11-            原始取
94   户外转接头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35658.9                  09                 得
     并沟线夹安     外观   ZL2018306              2018-10-            原始取
95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装金具       设计    13955.3                  31                 得
     快插式开关     外观   ZL2020301              2020-04-            原始取
96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头       设计    83181.2                  28                 得
     快插式开关     外观   ZL2020304              2020-08-            原始取
97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接头       设计    72286.X                  18                 得
                    外观   ZL2020303              2020-07-            原始取
98    智能头盔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73825.4                  10                 得
     低压电源快
                    外观   ZL2020304              2020-07-            原始取
99     速连接器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设计    29849.7                  31                 得
     (一体式)
     电缆快速转
10                  外观   ZL2020304              2020-07-            原始取
     接装置(10k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0                  设计    29857.1                  31                 得
           V)
     手提式低压
10   快速接入自     外观   ZL2020304              2020-08-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1   动并网装置     设计    37277.7                  04                 得
       (380V)
       环网柜车
10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小型皮卡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2                  设计    28199.9                  21                 得
           式)
10   轮式电缆展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3       放小车     设计    28200.8                  21                 得
10   电缆自动收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4     放线装置     设计    28213.5                  21                 得
10   履带式电缆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5     展放小车     设计    28222.4                  21                 得
10     环网柜车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6   (小型化)     设计    29051.7                  21                 得
10   旁路式移动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7       开关车     设计    29052.1                  21                 得
10   电缆配置车     外观   ZL2020306              2020-10-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8     (小型)     设计    29053.6                  21                 得




                                       5-2-13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限制
10     负荷开关承 外观 ZL2020307                 2020-11-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9       载座      设计    03204.8                  19               得
11     低压接入装 外观 ZL2020307                 2020-11-          原始取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0         置      设计    12101.8                  23               得
     注:里得电科因正常经营的银行借款担保需要,上述专利中共有 16 项专利进行质押登
记,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部分。上述共有 7 项专利
为继受取得,其中 5 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型旁路环网柜车”、“一种旁路负荷转移车”、
“带电作业脚手架车”、“一种 10KV 移动开关站车”、“一种旁路电缆车”均于 2019 年
6 月从许继三铃处继受取得,2 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农配网旁路电缆接头”、“一种输电
线路检修用棘轮吊装装置”均于 2017 年 4 月从王颂锋处继受取得。

     ①上述发行人与共有权人株式会社永木精机(以下简称“NGK”)已达成
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已完成关于绝缘杆工具的合作研发,并就绝缘杆产品已经取
得中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共有专利。针对该共有专利里得电科委托 NGK 制造产
品并将其供应给里得电科,里得电科独家享有共有专利对应产品在中国的销售
权。NGK 不得自行许可、授权任何第三人在中国领土范围内销售其制造产品或
者以相近产品、技术成果进入中国领土。里得电科自主从事产品的购买和销售。
     ②发行人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就“一种低压快速接入成
套装置”(专利号:2018212602087)专利技术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约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就前述专利技术对发行人进行排他
许可,发行人向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支付专利使用入门费及专
利使用提成,其中专利使用入门费 60 万元,专利使用提成费为计算周期内产品
销售额 X5%,专利使用提成费每年度结算一次。
     除前述专利合作外,上述发行人与其他共有权人关于其他共有专利未签署相
关协议约定专利的研发过程及使用、收益分配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
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
配。”因此,发行人作为专利共有权人,可以单独实施该共有专利,并享有收益
权。
     (2)立世达




                                     5-2-13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有效    取得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号                 类型                                             期      方式   限制
     一种高压
                   发明   ZL2018116441                                      原始
1    电缆剥皮                                立世达    2018-12-29   20 年            无
                   专利       18.2                                          取得
        装置
     动态监测
                   实用   ZL2016200093                                      原始
2    数字式接                                立世达    2016-01-07   10 年            无
                   新型       76.3                                          取得
      输电线
     一种中高
     压旁路电      实用   ZL2016209566                                      原始
3                                            立世达    2016-08-26   10 年            无
     缆过路口      新型       25.X                                          取得
     敷设装置
     C 型线夹      实用   ZL2017211865                                      原始
4                                            立世达    2017-09-15   10 年            无
     安装金具      新型       06.1                                          取得
                   实用   ZL2017212082                                      原始
5    低压接头                                立世达    2017-09-15   10 年            无
                   新型       23.2                                          取得
                                           立世达/中
     一种接地
                   实用   ZL2017212082     国电力科                         原始
6    线防烧蚀                                          2017-09-15   10 年            无
                   新型       34.0         学研究院                         取得
       装置
                                           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
                                           省电力有
     C 型自锁      实用   ZL2017212218                                      原始
7                                          限公司金    2017-09-15   10 年            无
      线夹         新型       53.3                                          取得
                                           华供电公
                                           司/立世达
     并沟线夹      实用   ZL2017212218                                      原始
8                                            立世达    2017-09-15   10 年            无
     安装金具      新型       54.8                                          取得
     外六角螺
                   实用   ZL2017212050                                      原始
9    母拆装金                                立世达    2017-09-15   10 年            无
                   新型       66.X                                          取得
          具
     一种绝缘      实用   ZL2017207663                                      原始
10                                           立世达    2017-06-28   10 年            无
       高枝锯      新型       47.6                                          取得
     线夹固定
     装置及带
                   实用   ZL2017212084                                      原始
11   有该装置                                立世达    2017-09-15   10 年            无
                   新型       30.8                                          取得
     的 J 型线夹
     安装金具
     一种用于
     线缆端部      实用   ZL2018212602                                      原始
12                                           立世达    2018-08-07   10 年            无
     的套管装      新型       31.6                                          取得
          置
     一种绝缘                              中国电力
     杆式高压      实用   ZL2019210199     科学研究                         原始
13                                                     2019-07-02   10 年            无
     绝缘导线      新型       70.0         院有限公                         取得
     剥皮装置                              司/立世达
     一种新型
                   实用   ZL2020201038                                      原始
14   电缆直线                                立世达    2020-01-17   10 年            无
                   新型       56.2                                          取得
       转接头
     一种新型      实用   ZL2020209828                                      原始
15                                           立世达    2020-06-02   10 年            无
     旁路快速      新型       04.7                                          取得



                                         5-2-13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有效    取得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号                类型                                              期      方式    限制
     接头绝缘
       塞
     一种免换
     模高压电     实用   ZL2020213832                                        原始
16                                          立世达    2020-07-15    10 年            无
     缆剥皮装     新型       14.9                                            取得
       置
     一种多功
                  实用   ZL2020213832                                        原始
17   能智能电                               立世达    2020-07-15    10 年            无
                  新型       15.3                                            取得
     缆连接头
     立世达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就“一种绝缘杆式高压绝缘
导线剥皮装置”(专利号:2019210199700)专利技术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
同》,约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就前述专利技术对立世达进行
排他许可,立世达向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支付专利使用入门费
及专利使用提成,其中专利使用入门费 75 万元,专利使用提成费为计算周期内
产品销售额 X5%,专利使用提成费每年度结算一次。
     除前述专利合作外,立世达与上述共有权人关于上述共有专利未签署相关协
议约定专利的研发过程及使用、收益分配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
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
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因此,立世达作为专利共有权人,可以单独实施该共有专利,并享有收益权。
     3.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在
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软件著作权共计 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软件著作    软件著作权名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权利    取得
                                   登记号
号   权证书号         称                            日期         日期       限制    方式
     软著登字    基于 BS 架构
       第        的带电作业工                                                       原始
1                               2018SR410968      2017-12-20     未发表     无
     2740063     具管理应用系                                                       取得
       号          统 V1.0
                   基于高频
     软著登字
                 RFID 技术的
       第                                                                           原始
2                带作业工具台   2018SR411410      2017-12-20     未发表     无
     2740505                                                                        取得
                 账综合管理系
       号
                      统
     软著登字    基于 BS 架构                                                       原始
3                               2020SR0076174     2018-11-30   2018-11-30   无
       第        的智能头盔管                                                       取得




                                        5-2-14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软件著作     软件著作权名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权利   取得
                                      登记号
号   权证书号            称                            日期        日期       限制   方式
     4954870        理应用系统
       号         [简称:智能
                    头盔系统]
                        V1.0
     软著登字
       第         智能接头控制                                                       原始
4                                 2021SR0638392      2020-5-20    未发表      无
     7361018        系统 V1.0                                                        取得
       号
     软著登字
       第           智能库房                                                         原始
5                                 2021SR0642373      2020-8-20    未发表      无
     7364999        appV1.0                                                          取得
       号
     软著登字
       第           智能接头                                                         原始
6                                 2021SR0640155      2020-8-20    未发表      无
     7362781        appV1.0                                                          取得
       号
     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软件著作权均系发行人自行申请
取得。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证书原件,发行人已取得的上述软件著作权的权属证书,合法拥有该等软件著作
权,该等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
     4.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共注册了 2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
     域名持有者                网址                网站域名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号
                                                Wuhanlead.c
1     里得电科     http://www.wuhanlead.com/                     2008/05/08    2022/05/07
                                                    om
                                                whleadstar.c
2      立世达      http://www.whleadstar.com/                    2016/10/15    2022/10/15
                                                    om
     (五)主要固定资产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主要固定资产相关权属证书、合同、发票等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现有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
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根据《申报审计报告》,房屋建筑物
账面价值为 3,698.60 万元,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1,881.29 万元,运输设备的账面
价值为 77.18 万元,其他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82.49 万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5-2-14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拥有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相关
权属证书或产权证明齐备,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
大权属争议或重大法律瑕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申报审计报告》、征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借款明细表;
     2.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及担保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文件;
     3.本所律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的访谈笔录;
     4.发行人出具的确认文件;
     5.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相关法院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情况的查询结果;
     7.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诉讼情况的网络检索结果;
     8.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根据重要性原则及发行人的资产、业务规模,本所律师将重大合同的标准确
定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合同包括融资合同、担保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
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
存在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
下:
     根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本所律师认为下
列合同为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1.授信协议
                                授信额
序   被授                合同            授信                             对应
            授信银行            度(万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号   信方                名称            品种                           担保合同
                                元)




                                     5-2-14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授信额
序   被授                 合同                 授信                                对应
            授信银行                度(万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号   信方                 名称                 品种                              担保合同
                                    元)
                                                                    里得电科
                                                                    最高额房    D1400019
                                                                      地产抵    006L《最
            汉口银行     D140001                                    押;里得    高额房地
            股份有限     9006L-0                                    电科对浙    产抵押合
     里得                                             2019/8/12-2
 1          公司科技     1《最高    1,220.2    贷款                 江华云请      同》;
     电科                                              024/8/12
            金融服务      额融资                                    截能源有    D1400019
              中心        协议》                                    限公司应    006M《最
                                                                    收账款最    高额权利
                                                                    高额权利    质押合同》
                                                                        质押


            汉口银行     D140001
                                                                                 D1400019
            股份有限     9000S-0                                    里得电科
   里得                                        贷款   2019/2/15-2                000S 最高
 2          公司科技     1《最高    1,154                           最高额房
   电科                                          等    022/2/15                  额房地产
            金融服务      额融资                                    地产抵押
                                                                                 抵押合同
              中心        协议》


                         (33199
                                                                    里得电科
                         3)浙商
                                                                    对国网电
                         银综授                                                 (331993)
            浙商银行                                                力科学研
                             字                                                 浙商银高
     里得   股份有限                                  2019/9/29-2   究院武汉
 3                       (2019)   2,400      货币                                质字
     电科   公司武汉                                   022/9/28     南瑞有限
                         第 00062                                               (2019)第
              分行                                                  责任公司
                         号《综合                                               00018 号
                                                                    应收账款
                         授信协
                                                                      质押
                           议》
                                                                                170127320
                                                                                200519001
                         1701273                                    王颂锋个    -02《个人
            武汉农村
                         2020051                                    人最高额     最高额保
            商业银行                           流动
   里得                  9001《授                     2020/05/11-   保证;里    证合同》;
 4          股份有限      信(融
                                    4,000      资金
   电科                                               2022/05/10    得电科最    170127320
            公司光谷      资)协               借款                             200519001
                                                                    高额专利
              分行          议》                                                -01《最高
                                                                      质押
                                                                                 额质押合
                                                                                   同》
                         (33199
                         3)浙商                                                (331993)
                         银综授                                                 浙商银高
            浙商银行
                             字                                     里得电科       质字
     里得   股份有限                           贷款   2020/11/6-2
 5                       (2020)   3,000                           最高额质    (2020)第
     电科   公司武汉                             等    023/11/5
                         第 00094                                     押担保    00096 号
              分行
                         号《综合                                               《最高额
                         授信协                                                 质押合同》
                           议》




                                            5-2-14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借款合同
                                       贷款金
序 借款     贷款银                                            担保方
                          合同名称     额(万   贷款期限                  对应担保合同
号 人         行                                                式
                                         元)
                                                              里得电
                                                              科最高
            武汉农                                                       170127320200519
                         HT0127303                            额专利
            村商业                                                       001-01《最高额质
                           01022                              质押担
    里得    银行股       0200701001             2020/07/13-                 押合同》;
1                                      1,000                  保;王颂
    电科    份有限       《流动资金
                                                2021/07/12               170127320200519
                                                              锋个人     001-02《个人最高
            公司光       借款合同》                           最高额      额保证合同》;
            谷分行
                                                              保证担
                                                                保
            中国光
                          武光江岸                            王颂锋、
            大银行
                         GSJK20200                            曾莉莉        武光江岸
    里得    股份有                              2020/07/16-
2                        023《流动资    400                   提供连      GSBZ20200079
    电科    限公司                              2021/07/15
                          金贷款合                            带责任      《保证合同》
            武汉分
                            同》                                保证
              行
                         B14000170
                           0AR,
                         B14000170
                           0AT,
                         B14000170                                       D14000170081 ,
                           0AU,                                         D1400017008K ,
                         B14000170                                       B1400017008L ,
                           0AV,
                                                                         D1400017008M,
                         B14000170                            里得电
                                                                         D1400017008N ,
                           0AW,                              科房地
            汉口银                                                       D1400017008R ,
                         B14000170                            产抵押
    里得    行科技                              2018/1/8-20              D1400017008Q ,
3                          0BO,       2,386                  担保、王
    电科    金融服                                28/1/8                 D1400017008P ,
                         B14000170                            颂锋最
            务中心         0AZ,                                         D1400017008O ,
                                                              高额保
                         B14000170                                       D1400017008J《房
                                                              证担保
                           0AY,                                         地产抵押合同》;
                         B14000170                                       D1400017008A
                           0AX,                                         《 最 高 额保 证 担
                         B14000170                                       保合同》
                         0AS《固定
                         资产借款合
                            同》

                                                              里得电     (331993)浙商银
                         (20820000                           科最高     高保字(2019)第
            浙商银
                         )浙商银借                           额质押     00072 号《最高额
            行股份
    里得                 字(2020)             2020/12/11-   担保;王   保证担保合同》、
4           有限公                      300
    电科                 第 12760 号            2021/12/10    颂锋、曾   (331993)浙商银
            司武汉
                           《借款合                           莉莉最     高质字(2020)第
              分行
                             同》                             高额保     00096 号《最高额
                                                              证担保        质押合同》




                                          5-2-14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贷款金
序 借款        贷款银                                             担保方
                            合同名称      额(万      贷款期限                   对应担保合同
号 人            行                                                 式
                                            元)
                                                                  里得电        (331993)浙商银
                         (20820000                               科最高        高保字(2019)第
               浙商银
                         )浙商银网                               额质押        00072 号《最高额
               行股份
        里得             借字(2020)               2020/12/14-   担保;王      保证担保合同》、
5              有限公                      600
        电科             第 12935 号                2021/12/13    颂锋、曾      (331993)浙商银
               司武汉
                         《电子借款                               莉莉最        高质字(2020)第
                 分行
                           合同》                                 高额保        00096 号《最高额
                                                                  证担保           质押合同》
                                                                  里得电        (331993)浙商银
                         (20820000                               科最高        高保字(2019)第
               浙商银
                         )浙商银借                               额质押        00072 号《最高额
               行股份
        里得             字(2020)       30(美    2020/12/17-   担保;王      保证担保合同》、
6              有限公
        电科             第 13083 号       元)     2021/12/16    颂锋、曾      (331993)浙商银
               司武汉
                           《借款合                               莉莉最        高质字(2020)第
                 分行
                             同》                                 高额保        00096 号《最高额
                                                                  证担保           质押合同》
                                                                  里得电        (331993)浙商银
                         (20820000                               科最高        高保字(2019)第
               浙商银
                         )浙商银借                               额质押        00072 号《最高额
               行股份                    2,887.1
        里得             字(2020)                 2020/12/17-   担保;王      保证担保合同》、
7              有限公                    820(日
        电科             第 13080 号                2021/12/16    颂锋、曾      (331993)浙商银
               司武汉                     元)
                           《借款合                               莉莉最        高质字(2020)第
                 分行
                             同》                                 高额保        00096 号《最高额
                                                                  证担保           质押合同》
               武汉农                                                           HT012730301022
                         HT0127303                                里得电          0200624002-01
               村商业
                         0102202006                               科、王颂       《保证合同》、
        立世   银行股                               2020/6/30-2
8                        24002《流动       200                    锋提供        HT012730301022
        达     份有限                                021/6/23
                         资金借款合                               连带责          0200624002-02
               公司光       同》                                                 《个人客户保证
                                                                  任保证
               谷分行                                                                合同》
        3.采购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在 300 万以上的重
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含税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万元)
          耐克森(苏州)线缆
    1                                    电线电缆         2019 年 12 月 24 日        437.70
            系统有限公司
          杭州东于汽车销售
    2                                  履带式斗臂车        2020 年 12 月 9 日        375.00
            服务有限公司
          耐克森(苏州)线缆
    3                                    电线电缆         2020 年 10 月 13 日        351.00
            系统有限公司
          武汉市通和物资发
    4                             东风天锦国六底盘         2020 年 7 月 1 日         451.20
              展有限公司




                                             5-2-14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同含税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万元)
        武汉市通和物资发
 5                              东风天锦国六底盘      2020 年 1 月 2 日      667.60
            展有限公司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      锐琪六皮卡抢修车(旁
 6                                                   2021 年 4 月 19 日      972.95
          股份有限公司          路开关车专用)
        常州广达汽车销售
 7                               锐琪六皮卡底盘      2021 年 4 月 15 日      587.95
          服务有限公司
        耐克森(苏州)线缆    耐克森 50 高压柔性电
 8                                                   2021 年 3 月 19 日      387.00
          系统有限公司                 缆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      10kV 1000kW 发电车
 9                                                    2021 年 3 月 5 日      643.30
          股份有限公司           (车厢+底盘)
       4.销售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在 300 万以上的重
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含税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万元)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                               2020 年
 1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7,421.58
                限公司                                      12 月 8 日
                                                             2020 年
 2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4,036.70
                                                            7 月 15 日
        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     带电作业用绝缘短杆        2018 年
 3                                                                           376.90
                  司                   工具套装             12 月 6 日
                                   绝缘短杆操作工器具        2020 年
 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315.80
                                       套装购置             6 月 22 日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金额在 300 万以上的重大工程服务合同如下:
                                                     合同签订              合同金额(万
序号           客户                 项目名称                       工期
                                                       日期                    元)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城东供电分公司2020    2020年9月
 1                                                                365天       970.00
           城东供电分公司      年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1日
                                     协议书
                                  国网江苏泰州
         江苏安泰输变电工程    2020-2021年10KV配     2020年12
 2                                                                454天       467.51
             有限公司          电带电作业安装柱上     月20日
                                开关施工框架项目
       (二)发行人的侵权之债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担保情况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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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之间除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已披露的情形外,
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的上述重大合同都是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其内容及形
式均合法。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未发生因履行上
述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发行人已就关联交易进行
了充分披露,且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书式档案资料;
    2.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收购兼并、资产转让涉及的财务报告、相关协议、
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3.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4.立世达全套工商书式档案资料;
    5.发行人出具的相关确认文件;
    6.本所律师对相关当事人的访谈记录及相关当事人出具的确认函;
    7.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变化、收购或出售资产行为。报告
期内,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立世达 61%股权、收购许继三铃 100%股权、出售许继
三铃 60%以及报告期后收购立世达 39%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之“3.立世达”和“4.
许继三铃”。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行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文件和股东大
会会议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重
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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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期后收购及出售股权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
存在重大资产变化、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发行人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3.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4.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修改章程涉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5.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6.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
    7.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已在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
办理了备案手续,制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最近三年内的修改
    根据本所律师查验公司工商资料、最近三年内修改的章程、章程修正案及历
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公司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公告,发行人章程在报告期内共进行 4 次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发行人住所变更,2019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新的《公司章程》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因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5,399.2 万元增加至 5,627.7 万元,2019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2-14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新的《公司章程》已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3.因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5,627.7 万元增加至 6,363 万元,2019 年 11 月 25 日,
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新的《公司章程》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4.因发行人增选董事、监事,即由“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变更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
事长 1 人。”,由“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变更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董事由 5 人变更为 9 人,监事由 3 人
变更为 5 人,2019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同
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的条款进行修
改,新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章程报告期内的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内容符合当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经本所律师核查,该《公司章程(草案)》主要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其内
容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章程草案的制定及近三年的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发行人
的章程或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
的章程或章程草案已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图;
    2.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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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会议事规则》;
    4.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
    5.发行人的其他规章制度;
    6.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
    7.其他相关资料。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之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以及公司各部门构成,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代表股东的利益,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目前发行人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王颂锋担任;
其余 8 名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周跃、兰山、肖昊来、彭湃、刘延东、阮江军(独立
董事)、夏勇(独立董事)、罗飞(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发行人的监督性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监督职能。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目前发行人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陈静为监事会主席,李鑫、李秀琼为职工代表监事。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聘有总经理
1 名,负责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现任总经理由王颂锋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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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任;聘有副总经理 3 名,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分别由周跃、刘延东和尤昶担任;聘有财务总监 1 名,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由肖昊来担任;聘有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由财务总监兼任。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
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
会,同意《武汉里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武汉里得电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武
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关于
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后
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武汉里得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制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
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共召开股东大会 17 次,董事会召开会议
31 次,监事会召开会议 14 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5-2-15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8 年第一次     2018 年 1
 1                                    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临时股东大会       月8日
                                      预计 2018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年度股     2018 年 5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
 2
          东大会         月 18 日     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使用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18 年第二次     2018 年 8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3
       临时股东大会      月 31 日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
                                      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2018 年第三次     2018 年 10
 4                                    票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临时股东大会       月8日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补充预计对外借款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2019 年第一次     2019 年 1    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5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4 日     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预计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更正 2015
       2019 年第二次     2019 年 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 2016 年年度报告的
 6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0 日     议案》;《关于更正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2019 年第三次     2019 年 4
 7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住所变更相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3 日
                                      关事宜的议案》
 8     2018 年年度股     2019 年 6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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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东大会         月 28 日     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
       2019 年第四次     2019 年 7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补充预计对外
 9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1 日     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补充预计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第五次     2019 年 8    《关于向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提供担
 10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1 日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2019 年第六次     2019 年 11   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增加注册
 11
       临时股东大会       月8日       资本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收购武汉立世达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1%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2019 年第七次     2019 年 11
 12                                   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增加注册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5 日
                                      资本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
       2019 年第八次     2019 年 12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制
 13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2 日     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2020 年第一次     2020 年 6    于预计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
 14
       临时股东大会       月9日       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年度股     2020 年 6
 15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
          东大会         月 30 日
                                      润分配方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2021 年第一次     2021 年 2
 16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
       临时股东大会       月2日
                                      其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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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
                                     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事项出具相关承诺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
                                     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关于制定<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
        2021 年第二次    2021 年 3
 17                                  议案》;《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6 日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豁免同业竞争责任的议案》

       2.董事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公司总经理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一届董事会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
                         2018 年 4
 1       第二十三次会                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7
                         月 25 日
             议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使用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 4   《2018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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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第二十四次会      月 26 日
             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 6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非关联方借款的
 3     第二十五次会
                         月 12 日     议案》
             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18 年 7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非关联方借款的
 4     第二十六次会
                         月 17 日     议案》
             议
       第一届董事会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报告》;
                         2018 年 8
 5     第二十七次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月 15 日
             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 8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的议案》;
 6
        第一次会议       月 31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
                                      转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 9    票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7
        第二次会议       月 18 日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补充预计对外借款的议案》;《召开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 10
 8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次会议       月 30 日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1
 9                                    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
        第四次会议        月7日
                                      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3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10
        第五次会议       月 25 日     预计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更正 2015




                                          5-2-15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 2016 年年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更正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3    《关于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1
        第六次会议       月 29 日     60%股权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4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
 12
        第七次会议        月8日       司住所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5
 13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月 16 日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6
 14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
        第九次会议        月6日
                                      润分配预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6    《关于公司更换财务总监即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15
        第十次会议       月 20 日     于公司聘任尤昶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补充预计对外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6
 16                                   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补充预计日常性
       第十一次会议      月 25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向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申请贷款提供担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7
 17                                   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第十二次会议      月 25 日
                                      大会的议案》
                                      《关于成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9
 18                                   司的议案》;《关于成立广东里得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的
       第十三次会议       月2日
                                      议案》
 19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10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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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月 24 日     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收
                                      购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1%股权的议案》;关
                                      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11   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20
       第十五次会议       月8日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战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 12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审计委员
 21
       第十六次会议       月6日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22
       第十七次会议      月 18 日     案》;《关于公司聘任刘延东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3
 23                                   《关于成立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十八次会议       月8日
                                      《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预计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5
 24                                   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第十九次会议      月 24 日
                                      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6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
 25
       第二十次会议      月 10 日     润分配方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26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9    《关于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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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      月 20 日
             议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实施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事项出具相关承诺的议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第二届董事会                  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2021 年 1
 27    第二十二次会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
                         月 16 日
             议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
                                     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28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2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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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第二十三次会     月 28 日   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
             议                      议案》;《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豁免同业竞争责任的议案》;
                                     《关于提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5   《关于公司拟收购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9%
 29      第二十四次会
                          月 10 日   股权的议案》
             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 5   《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30      第二十五次会
                          月 12 日   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
                                     《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
         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 6
 31      第二十六次会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
                          月2日
             议                      润分配的预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3.监事会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8 年
         第一届监事会
 1                       2018 年 4 月 25 日   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次会议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                       2018 年 4 月 26 日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
         第一届监事会
 3                       2018 年 8 月 15 日   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第八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4                       2018 年 8 月 31 日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5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次会议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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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6                       2019 年 1 月 7 日      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
        第三次会议
                                               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关于更正 201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第二届监事会
 7                       2019 年 3 月 25 日    更正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 2017
        第四次会议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第二届监事会
 8                       2019 年 6 月 6 日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
        第五次会议
                                                算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二届监事会
 9                       2019 年 11 月 8 日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10                      2019 年 12 月 6 日      《关于增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公
       第二届监事会                            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
 11                      2020 年 6 月 10 日
        第八次会议                             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用途及其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
       第二届监事会
 12                      2021 年 1 月 16 日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第九次会议
                                               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事项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武汉里得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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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
                                                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
                                                定<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里得电力科
                                                技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
         第二届监事会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
 13                      2021 年 2 月 28 日
         第十次会议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豁免同业竞争
                                                              责任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第二届监事会
 14                      2021 年 5 月 12 日    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第十一次会议
                                                                  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
         第二届监事会
 15                      2021 年 6 月 2 日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
         第十二会议
                                               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
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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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自然人调查表》、劳动合同、
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文件;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流水;
    4.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举或聘任的会议文
件;
    5.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文件;
    6.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
    7.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
    8.本所律师在相关法院对相关主体诉讼情况的查询结果;
    9.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0.本所律师对相关主体诉讼情况的网络检索结果;
    11.本所律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的查询结果。
    本所律师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任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成员 9 人,其中独立董
事 3 人;监事会成员 5 人。董事会聘有总经理 1 人(由董事长王颂锋兼任),副
总经理 3 人,董事会秘书 1 人(由财务总监肖昊来兼任),财务总监 1 人。
    具体任职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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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机构                姓名                    职务
   1                                王颂锋                  董事长
   2                                 周跃                    董事
   3                                 兰山                    董事
   4                                肖昊来                   董事
   5            董事会              刘延东                   董事
   6                                 彭湃                    董事
   7                                阮江军                 独立董事
   8                                 罗飞                  独立董事
   9                                 夏勇                  独立董事
  10                                 陈静                 监事会主席
  11                                 李鑫                职工代表监事
  12            监事会              李秀琼               职工代表监事
  13                                萧凤娜                   监事
  14                                 张瀚                    监事
  15         高级管理人员           王颂锋                  总经理
  16         高级管理人员            周跃                  副总经理
  17         高级管理人员            尤昶                  副总经理
  18         高级管理人员           刘延东                 副总经理
  19         高级管理人员           肖昊来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王颂锋,男,汉族,1976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08021976********。大专学
历,中欧国际商学院 EMBA 在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7 月
至 2001 年 6 月就职于武汉德宝电脑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巨精机电,任销售总监;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就职于武汉
西屋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 11 月加入里得有限,先后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跃,男,汉族,1980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01051980********,华中科技
大学计算机专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
职于巨精机电,历任行政干事、销售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2 月就职于
武汉西屋科技有限公司,任区域销售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凯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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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就职,历任区域销售经理、销
售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兰山,男,汉族,1989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10871989********,华中师范
大学汉口分校通信工程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3 月至今
在公司就职,担任销售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销售经理。
    肖昊来,男,汉族,1977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01021977********,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财务会计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2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2012 年 7 月
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湖北长江物流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就职于武汉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就职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
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就职于汇睿企业咨询(武汉)有限公司,任监事;2017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湖北丰行薯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刘延东,男,汉族,1979 年生,身份证号为 2224051979********,吉林化
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职于大连通世泰建材有限公司,任职员;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锦绣年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员;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就职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办事处主任;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就职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华东办事处主任;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于武汉纵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就职于武汉博宇光电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任市场部经理;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今在公司就职,历任华东区域销售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彭湃,男,汉族,1989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22021989********,清华大学
软件工程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就职
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温氏投资,任
投资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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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江军,男,汉族,1968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01111968********,华中理
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电机专业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任教授;2000 年 7 月至今
就职于武汉大学,任教授、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武汉黉门电工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罗飞,男,汉族,1952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01061952********,中南财经
大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历任会计系讲师、副
教授、教授、副主任、研究生部主任、会计学院院长、会计与经济监管中心主任。
现任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夏勇,男,汉族,1956 年生,身份证号为 3201061956********,武汉大学
法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
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学校
法律顾问处主任;1999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
历任主任法律系教授、主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并兼任法学院副院长、刑事
司法学院院长,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发行人监事会成员
    陈静,女,汉族,1984 年生,身份证号为 2301831984********,黑龙江科
技大学外贸英语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就职于乔奥华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任采购部助理;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凯信达担任监事;2008 年 12 月至今在公司就职,历任商品部职员、商
品部主管、商品部经理、供应链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供应链副总
监。
    李鑫,男,汉族,1984 年生,身份证号为 4113291984********,武汉工交
职业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专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就职于湖北省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任维修员;2008 年 12 月至
今在公司就职,历任物流专员、生产主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生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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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秀琼,女,汉族,1984 年生,身份证号为 5001011984********,华中农
业大学农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就
职于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内勤主管;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就职于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任销售行政主管;2019 年 6 月至
今在公司就职,担任营管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营管部经理。
    萧凤娜,女,汉族,1986 年生,身份证号为 4420001986********,中山大
学环境科学学士、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历任出纳、税
务管理岗;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历任
出纳、投资主管;2019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监
助理,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张瀚,男,汉族,1989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07041989********,巴黎第二
大学经济管理本科、硕士,法国高等经济与商业研究学院公司金融硕士,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嘉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任监事;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久久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高
级投资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广电高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投资总监;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华泰文旅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
事;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国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颂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任职情况(1)发行人
董事会成员 王颂锋”。
    周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任职情况(1)发行人董
事会成员 周跃”。
    刘延东,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任职情况(1)发行人
董事会成员 刘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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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肖昊来,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任职情况(1)发行人
董事会成员 肖昊来”。
    尤昶,女,汉族,1973 年生,身份证号为 4227221973********,三峡大学
化学专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就职于武
汉天臣商贸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1999 年 6 月至 2001 年 3 月就职于武汉胜普
联美广告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5 月就职于洋紫荆油墨
(中山)有限公司,任会计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就职于哈金森(武
汉)汽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任财务控制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武汉和
昶睿达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11 年 10 月至今在公司就职,历任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1)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没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者;
    (3)没有担任过被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4)没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5)没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6)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者;
    (7)没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者;
    (8)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者。
    3.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有 4 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
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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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化
    1. 发行人董事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有 5 名,分别为王颂锋、曾莉莉、吴
庆丰、兰山、周跃。
    2019 年 6 月,吴庆丰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2019 年 7 月 11 日,发行人
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肖昊来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至此,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王颂锋、曾莉莉、兰山、周跃、肖昊来。
    2019 年 12 月因董事曾莉莉辞职,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
性,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19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罗飞、夏勇、阮江
军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刘延东、彭湃
为公司董事成员。至此,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王颂锋、周跃、兰山、肖昊来、
刘延东、彭湃、夏勇、罗飞、阮江军。
    2. 发行人监事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监事会成员有 3 名,分别为:陈静、高静、李鑫。
    由于监事高静辞职,2019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萧凤娜为非职工监事,至
此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陈静、李鑫、萧凤娜。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监事会的监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增
选两名监事,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成员由
原来的 3 人增加至 5 人。2019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秀琼为职工代表监
事,张瀚为非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陈静、李鑫、李秀琼、
萧凤娜、张瀚。
    3.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总经理为王颂锋,副总经理为周跃,财务总监及
董事会秘书为尤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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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6 月,尤昶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2019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财务
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肖昊来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尤昶为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尤昶为副总经理。至此,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为:王颂锋、周跃、尤昶、肖昊来。
    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聘任刘延东为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延东为副总经理,至此,发行人的
高级管理人员为:王颂锋、周跃、尤昶、肖昊来、刘延东。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系公司治
理结构逐步完善的过程,未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影响,且该等人员的
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2019 年 12 月 22 日,发行
人召开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阮江军、罗飞、夏勇为发行人独立董
事,其中罗飞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独立董事阮江军、罗飞、夏勇作出的书面说
明及承诺,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武汉里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规定的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不违反我国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的变化系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
善的过程,未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影响,且该等人员的变化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合法、有效。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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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查验:
    1.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申报审计报告》;
    3.《内控鉴证报告》;
    4.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的税收完税证明和纳税申报表;
    5.税务部门出具的《减免税通知书》;
    6.里得电科出具的关于完税情况的承诺函;
    7.税务部门出具的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的税务守法证明文件;
    8.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收到财政补贴的支付凭证;
    9.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享受财政补贴的批准文件或依据文件。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里得电科的税务登记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均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
办理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里得电科                  91420100663482338J
   2                 里得通用                 91440101MA5CXTGT55
   3                 莱沃科技                 91421200MA49EMGA20
   4                     立世达                91420111594503990W
   5                 许继三铃                  91421321695105633T

    (二)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
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序号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应税收入按17%、16%、13%、10%、9%、6%、
   1                      增值税
                                       5%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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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公司销售
                                                  商品增值税税率为17%、16%、13%;租赁收
                                                  入增值税税率为10%、9%;技术服务收入增
                                                             值税税率为6%、5%。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5%计缴。
    3                    企业所得税                                 详见下表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里得电科                        15%                  15%                 15%

             立世达                         15%                  20%                 15%

            许继三铃                       不适用            25%(注)               25%

            里得通用                        25%                  25%                不适用

            莱沃科技                        25%                不适用               不适用
    注:里得电科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出售所持有的许继三铃 60.00%股权给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至此不再
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8〕32 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纳税
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1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
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里得电科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1.里得电科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
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642001036),有效期三年。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
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GR201942001874),
有效期三年。



                                             5-2-17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报告期
内里得电科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0 年 6 月 12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
书》(武洪税通[2020]28531 号),依据“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经审
核,准予减免房产税,免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
书》(武洪税通[2020]28532 号),依据“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审核,准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 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
书》(武洪税通【2020】69221 号和 69230 号),通知对本公司为个体工商户减
免租金部分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减免,免征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里得通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里得通用未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2.莱沃科技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莱沃科技未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3.立世达
    2018 年 11 月 15 日,立世达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
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2001197),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和《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修订)第十条的规定,立世达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
发之日所在年度即 2018 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许继三铃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许继三铃未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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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里得电科的财政补贴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里得电科享受的财政补贴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
      2017 市科技创                     2018 年 2 月 6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补贴资
 1                            15
        新平台补贴                            日           金的通知》(武科计【2017】75
                                                                      号)

      洪山区 2017 年
                                                           《洪山区财政局关于 2018 年部
       市级企业研究                     2018 年 4 月 27
 2                            35                           门预算的批复》(洪财【2018】
       开发中心区级                           日
                                                                      1 号)
           配套

      2018 年度企业
                                        2018 年 12 月 19   《洪山区财政局关于 2018 年财
 3     专利技术转化           8
                                              日             政专项资金预算的批复》
           补助

      2018 年度企业                     2018 年 12 月 19   《洪山区财政局关于 2018 年财
 4                            5
       标准制定补贴                           日             政专项资金预算的批复》

                                                           《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
       洪山科技局流
                                        2017 年 12 月 22   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及
 5     动资金贷款贴           20
                                              日           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办文
            息
                                                                  【2017】1 号)
     2018 年小计              83             ——                     ——

      2018 年首次进
                                                           《关于做好 2018 年武汉市首次
       入规模以上工                     2019 年 1 月 18
 6                            10                           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
       业企业奖励资                           日
                                                                 金申报的通知》
            金

      洪山区 2019 年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
       度科技企业梯                     2019 年 3 月 29
 7                            20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
       次培育专项资                           日
                                                                 【2018】10 号)
      金-“瞪羚企业”




                                        5-2-17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2018 年武汉市
                                                           《关于做好 2018 年武汉市首次
      首次进入规模                      2019 年 4 月 29
8                             10                           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
      以上工业企业                            日
                                                                  金申报的通知》
      区级配套奖励

      2018 年度洪山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
      区规模以上工                      2019 年 5 月 30
9                             15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
      业企业扩产增                            日
                                                                  【2018】10 号)
       效奖励资金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效高
      2018 年度武汉                                        新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
      市成长性工业                      2019 年 7 月 25    【2018】41 号)和市经信局《关
10                           48.4
      企业流动资金                            日           于开展 2018 年度武汉市成长企
        贷款贴息                                           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工作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
      2019 年洪山区
                                        2019 年 9 月 27    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
11    企业研发投入            7
                                              日            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
           补贴
                                                                  【2018】10 号)

      2019 年科技型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9
                                        2019 年 11 月 11
12    企业保证保险            16                           年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补
                                              日
        贷款补贴                                           贴的通知》(武科【2019】70 号)

      武汉市企业上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
                                        2019 年 11 月 13
13    市分阶段报辅            50                           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
                                              日
           奖励                                                  规【2018】32 号)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
     洪山区 2019 年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
      工业企业流动                      2019 年 11 月 27
14                            40                           【2018】10 号)和《关于开展
      资金贷款贴息                            日
                                                           2019 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申报
                                                               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 年洪山区                     2019 年 12 月 10   《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武科
15                           1.85
      知识产权支持                            日           计(2018)60 号)和《区市场监




                                        5-2-17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项目                                           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19 年洪山
                                                          区知识产权补贴资金的通知》
                                                            (洪市监【2019】22 号)
     2019 年小计            218.25           ——                     ——

                                                          《省人社、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
                                                          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
                                                          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
      2018 年度稳岗                     2020 年 3 月 18
16                           1.41                         发【2019】30 号)和《关于贯彻
         返还补贴                             日
                                                          落实<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
                                                          还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
                                                               函【2019】120 号)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
                                                          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
                                                          政办发【2020】5 号)、市人社
      2019 年度稳岗                     2020 年 2 月 27   局等四部门《关于用好用足社会
17                           2.1
         返还补贴                             日          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积极应对疫
                                                          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武人社发【2020】5 号)和湖
                                                          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疫情防控
                                                          期间稳岗返还操作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
                                                          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
      2019 年度稳岗
                                        2020 年 4 月 30   政办发【2020】5 号)和《印发
18     返还 500 人以        2.0932
                                              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
         下(二)
                                                          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
                                                          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
                                                                     10 号)

                                        2020 年 11 月、   《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
19       就业补贴             29
                                        2020 年 12 月     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武




                                        5-2-17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办文【2020】6 号)、《关于做
                                                            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
                                                           创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武人社函【2020】11 号)、《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
                                                            区关于发放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稳定就业专项奖补资金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办【2020】
                                                           4 号)和《洪山区规模以上民营
                                                            工业企业申报稳定就业专项奖
                                                           补资金的通知》(洪人【2020】
                                                                       7 号)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企业上
      市级企业上市                      2020 年 8 月 27
20                            50                           市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
      报辅奖励经费                            日
                                                                产发【2020】22 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补贴
                                                           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
                                                           14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拓宽以工代训政策范
                                                           围 全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
                                        2020 年 11 月 3
                                                           知》(武人社发【2020】49 号)、
21    以工代训补贴           10.1       日、2020 年 12
                                                            《关于进一步简化以工代训经
                                            月8日
                                                             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函
                                                           【2020】55 号)和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以工
                                                           代训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
                                                           通知(武人社函【2020】66 号)
      2019 年度重点                     2020 年 12 月 23   《关于开展洪山区 2019 年度重
22                            10
      产业企业核心                            日            点产业企业核心团队奖励申报




                                        5-2-17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团队奖励                                                     的通知》

     收 2019 年度科
      技企业梯次培
      育专项资金之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
                                        2020 年 12 月 10
23   “瞪羚”企业补         84.96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
                                              日
     贴(武汉市洪山                                               【2018】10 号)
      区科技和经济
       信息化局)

      2019 年知识产
                                                           《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
     权补贴(武汉市                     2020 年 10 月 9
24                            32                           用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0】
      洪山区市场监                            日
                                                                      1 号)
       督管理局)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
                                        2020 年 4 月 27    年(2019—2021 年)行动计划》
      国家高新技术
25                            15        日、2020 年 6      (武政规〔2019〕20 号)和《关
      企业认定补贴
                                           月 18 日        于组织申报洪山区 2019 年度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的通知》

      工业企业流动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
      资金贷款贴息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
                                        2020 年 12 月 23
26    (武汉市洪山            50                           【2018】10 号)和《关于开展
                                              日
      区科学技术和                                         2020 年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经济信息化局)                                            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
                                                           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中小微企业纾                      2020 年 9 月 14    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20】
27    困专项资金贷        34.611507     日、2020 年 12     18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款贴息                             月9日          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
                                                           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的意见》(武政规【2020】16 号)
                                                           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市财政




                                        5-2-17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局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纾困专
                                                           项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武金文【2020】32 号)
     2020 年度小计        321.274707         ——                     ——

         合计             622.524707         ——                     ——

      2.报告期内立世达享受的财政补贴
序
            项目         金额(万元)      到账时间                 依据文件
号

       洪山区 2019 年                                      《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
                                        2019 年 3 月 29
 1      度科技企业梯         15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
                                              日
         次培育补贴                                              【2018】10 号)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科
       2019 年度培育                    2019 年 6 月 27
 2                           20                            技计划体系>的通知》(武科计
        企业补贴资金                          日
                                                                 【2018】60 号)

                                                           《关于补足洪山区 2018 年度新
        新认定高新技                    2019 年 11 月 26
 3                            5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的
           术补贴                             日
                                                                   拨付通知》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
                                                           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
                                                           政办发【2020】5 号)、市人社
       2019 年度稳岗                    2020 年 2 月 27    局等四部门《关于用好用足社会
 4                          0.6507
          返还补贴                            日           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积极应对疫
                                                           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武人社发【2020】5 号)和湖
                                                           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疫情防控
                                                           期间稳岗返还操作指导意见》

         合计              40.6507           ——                     ——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均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批
准,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里得电科的纳税情况



                                        5-2-17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收到 2 项税务行政处罚:1.2018 年 5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厉山税务分局向许继三铃作出了编号为随县
国税厉简罚[2018]23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许继三铃因丢失或
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被处以罚款 500 元整。许继三铃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缴纳了罚款 500 元;2.2018 年 6 月 5 日,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厉
山税务分局向许继三铃作出了编号为随县地税一简罚[2018]60 号《税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简易)》,许继三铃因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房产税
未按期进行申报,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按
期进行申报,被处以罚款 50 元整。许继三铃于 2018 年 6 月 5 日缴纳了罚款 50
元。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核查,上述两项行政处罚金额较小,许继三铃均已及时
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本所律师认为,前述两项税务罚款金额较小,且许继三铃
已按时缴纳罚款,前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
碍。
    根据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注册地国家税务总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里得电
科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税务部门公开网站查询,确认
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依法纳税,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欠税、偷税和其他
税务处罚记录,未因税务违法、违规而被税务部门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行为,里
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亦没有受到过有关税务部门的相关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所享受的上述已经披露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合法、有效,其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已依法申报并缴纳有关税款,不存在可能对里得电科或其子公司总
体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税务违法违规情况。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其他合规性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查验:



                                  5-2-17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其备案证明;
    3.环保主管部门向许继三铃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及许继三铃生产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里得电科子公司许继三铃与相关外包排污单位签署的书面委托协议及费
用支付凭证;
    5.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立项备案文件;
    6.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
件;
    7.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里得通用、莱沃科技、立世达、许继三铃市场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安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0.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莱沃科技、立世达、许继三铃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
    11.里得电科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2.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人力资源和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
    13.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
    14.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许继三铃进出口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5.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许继三铃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6.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最近三年的员工名册;
    17.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
    18.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走访了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注册地相关政府
主管部门,通过网络、政府公告、媒体报刊等公开渠道查验核实里得电科及其子
公司是否受到过与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相关的行政处罚的信息,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本所律师确认:




                                5-2-18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一)环境保护
    1.里得电科环境保护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为生产
型企业,生产中涉及环境保护事宜。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子公司里得通用、莱沃
科技未实际开展业务。
    2021 年 3 月 23 日,里得电科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湖北省)
完成了“带电作业类产品组装项目”环评备案,备案号为 202142011100000301。
    2021 年 3 月 23 日,立世达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湖北省)
完成了“带电作业类产品组装项目”环评备案,备案号为 202142011100000300。
    2021 年 3 月 23 日,莱沃科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湖北省)
完成了“旁路系统类产品组装项目”环评备案,备案号为 202142120200000086。
    2015 年 3 月 12 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
司桥梁检测车 LED 流动舞台车纯电动密封式自卸车散装粮食半挂车生产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5]81 号)。2017 年 9 月 16 日,随州市环
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对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桥梁检测车 LED 流动舞台车
纯电动密封式自卸车散装粮食半挂车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意见》
(随环管验[2017]43 号),同意前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许继三铃
现持有编号为 91421321695105633T001Q 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改装汽
车制造,有效期自 2019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
    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随
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
莱沃科技、立世达、许继三铃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经本
所律师通过网络、政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并经里得电科、里得通用、莱沃科
技、立世达、许继三铃确认,里得电科、里得通用、莱沃科技、立世达、许继三
铃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
情形。
    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5-2-18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
    就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
局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高审[2020]8 号),同意莱沃科技建
设前述项目,取得排污许可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1 年 2 月 23 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武汉里
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请示的复函》,关于“不
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复函
如下:该项目的名称(由“特种车辆建设项目”变更为“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由 14,760.77 万元变更为 20,862.47 万元)、占地面
积(由 66,673.21m2 变更为 49,288.33m2 )、建筑面积(由 21,500m2 变更为
35,940.97m2)和生产规模(变小,由原来的年产 300 辆改装带电作业特种车改为
年产 250 辆改装带电作业特种车)均发生变化,但是根据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2
月 13 日印发的《污染影响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
评函[2020]688 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变更后的建设项目未新增环境风险,故不需要重新报批环
评手续。
    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出具了《豁免审批意见书》,表明该项目为研究和实验发展行业中研发基地类
别项目,属于《咸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审批清单(试行)》范围。根
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有关规定,
该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直接纳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
    2021 年 2 月 23 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武汉里
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请示的复函》,关于“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复函如下:项目的名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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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改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由 5,063.2
万元变更为 7,233.63 万元)、占地面积(由 1,440m2 变更为 13,249.03m2)均发
生了变化,但项目仍属于研发基地项目,项目性质没发生变化,故仍属于豁免审
批范畴。
    就“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项目”,2021 年 2 月 23 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
宁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有关事项请示的复函》,关于“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项目”,咸宁市环境保护
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复函如下:该项目主要是购置不停电作业工程车以及不停电作
业工器具设备,为电力企业和客户提供带电作业技术、培训、保电供电作业支持、
安全生产管理等服务,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范围,故无
需办理环评手续。
    (二)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为生产
型企业,生产中涉及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事宜。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子公司里得
通用、莱沃科技未实际开展业务。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里得通用、莱沃科技、立世达、许继三铃近三年未发生过因
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三)劳动用工管理
    1.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立世达根据国家及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并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共计 231 人,
发行人子公司立世达员工共计 13 人,发行人子公司莱沃科技员工共计 18 人,合
计 262 人。发行人子公司里得通用尚未开展业务、尚无员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莱沃科技员工缴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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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项目          员工人数(人)   应缴人数(人)   实缴人数(人)   未缴纳原因
                                                                     年末新入职员
                                                                     工前单位尚未
                                                                     停缴社保,年
  养老保险               262            262              258
                                                                     末新入职员工
                                                                     入职前已自行
                                                                     缴纳个人社保
                                                                     年末新入职员
                                                                     工前单位尚未
                                                                     停缴社保,年
  医疗保险               262            262              258
                                                                     末新入职员工
                                                                     入职前已自行
                                                                     缴纳个人社保
                                                                     年末新入职员
                                                                     工前单位尚未
                                                                     停缴社保,年
  工伤保险               262            262              258
                                                                     末新入职员工
                                                                     入职前已自行
                                                                     缴纳个人社保
                                                                     年末新入职员
                                                                     工前单位尚未
                                                                     停缴社保,年
  生育保险               262            262              258
                                                                     末新入职员工
                                                                     入职前已自行
                                                                     缴纳个人社保
                                                                     年末新入职员
                                                                     工前单位尚未
                                                                     停缴社保,年
  失业保险               262            262              258
                                                                     末新入职员工
                                                                     入职前已自行
                                                                     缴纳个人社保
                                                                     员工新入职还
                                                                     未缴纳、年末
 住房公积金              262            262              254         新入职员工在
                                                                     原单位尚未停
                                                                       缴公积金
    2.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
    (1)劳动和社会保障合规性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里得通用尚未开展业务,暂无员工。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洪山社会保险
管理处、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合规
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政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其子
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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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形。
    (2)住房公积金合规性
    根据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政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其子
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颂锋及其配偶曾莉莉针对发行人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若里得电科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被劳动保障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缴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
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全额承担,负责补足,或在发行人必须先行
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
    2.由此所造成里得电科或其控股子公司之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滞纳金、罚款等,本人将全额承担,保证里得电科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因此
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4.发行人劳务外包、派遣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劳务外包情况,里得电科有
劳务派遣用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劳务派遣用工数              12                    0            0


公司在册员工数             262                   223          191


   用工总数                274                   223          191


劳务派遣用工占
                          4.38%                   0            0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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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均低
于 10%。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工
作岗位为公司保洁人员和工程事业部搬运工及打包工,上述岗位流动性较大、可
替代性较强,为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
    经查验发行人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文件,报告期内,
发行人与武汉百事无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协议并建立劳务
派遣服务关系,武汉百事无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编号为 01(02)
2016003 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发证机
关为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
服务的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
    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事项,发行人已制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具体
管理措施如下:①资格审查:对拟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事前资质审查;②合
同审批:对拟签署的劳务派遣协议进行合同审核;③人员审查:对劳务派遣公司
提供的被派遣人员名单及人员情况进行审查;④人员培训:对被派遣人员就岗位
所需的业务技术、企业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⑤日常管理:按照公司现有制度要求,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⑥定期考核:
按照公司现有制度要求,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与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公
司签订相关劳务派遣协议,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发行人已就劳务派遣用工事项采取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等规范措施。
    (四)其它合规性核查
    1.工商合规性
    根据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
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许继三铃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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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企业,生产中涉及安全生产事宜。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子公司里得通用、莱沃
科技未实际开展业务。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应急管理局、随县应急管理局、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
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政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
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消防合规性
    根据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所属消防大队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通过网络、政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
反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4.土地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许继三铃、莱沃科技涉及
占有、使用土地事宜。
    根据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国
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政府公
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的
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5.房产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涉及购买房产事宜,许继三铃、莱沃
科技涉及建设房产事宜。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
区)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政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
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
罚的情形。
    6.货物进出口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许继三铃从事的业务包括
货物进口,涉及海关监管事宜。
    根据武昌海关、随州海关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政
府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货物进出口
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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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7.外汇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许继三铃从事产品业务,
涉及外汇监管事宜。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及通过网络、政府
公告等公开渠道查验,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因违反外汇方面的法
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八、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查验:
    1.里得电科批准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项目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
关会议文件;
    2.里得电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4.《特种车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的《关于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
司特种车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高审[2020]8 号);
    6.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的《豁免审批意见书》;
    7.莱沃科技持有的“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 0010418 号”《不动产权
证书》;
    8.莱沃科技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文件;
    9.里得电科关于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与他人合作的书面说明;
    10.《申报审计报告》;
    11.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对里得电科独立性的影响出具的说明及承诺。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实地查验了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的实施
主体泉州佳化,本所律师确认:
    (一)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批准及授权
    里得电科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批准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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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规模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862.47    19,3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33.63      6,900.00
 3               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项目            9,507.86      9,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49,603.96    47,500.00

     里得电科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办理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7 日,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421225-35-03-046934,项目名称为不停
电作业专用车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咸安区工业园租赁厂房,项目单
位为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20,862.47 万元,计划开工时间
为 2020 年 9 月,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厂房、生产附属用房及配套生活设施总
建筑面积 35,940.97m2,购置主要生产设备 327 台/套。
     2021 年 2 月 7 日,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020-421225-38-03-006964,项目名称为湖北
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三期
内,项目单位为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7,233.63 万元,计划
开工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研发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9,661.17m2,购置研发设备及配套设施 82 台/套。
     2021 年 5 月 28 日,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2-421225-89-05-405213,项目名称为不停
电作业工程服务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三期内,项目单位为湖北
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 9,507.86 万元,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1 年
2 月,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服务中心综合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3,015.86m2,
购置生产设备 145 台/套。
     2.2020 年 5 月 1 日、7 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
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咸环高审[2020]8 号)和《豁免审批意见书》,2021 年 2 月 23 日咸宁市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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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出具了《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请示的复函》,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七、发 行 人 的
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其他合规性”部分。
    里得电科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使用土地、房屋情况如下:
    1.莱沃科技现持有的“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 0010418 号”《不动产
权证书》,权利人为莱沃科技,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为咸宁高新区(三期)
横二路与西园十一路交叉口东北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
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 66,673.21 ㎡,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70 年 4 月 27 日止。
    2.莱沃科技目前尚未建设房屋。
    本所律师认为,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并已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备案手续。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里得电科全资子公司莱沃科技,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由里
得电科全资子公司莱沃科技实施,不会导致里得电科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里得电科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并已按国家有关投资管
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备案手续;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土地
使用权已依法取得;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
和投资项目与里得电科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使用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里得电科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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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里得电科《招股说明书》。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一)里得电科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一致性
    根据里得电科的《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未来发展战略
与目标为:
    1.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
    公司将以本次 IPO 为契机,以公司的发展目标为导向,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配网不停电作业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研发新产品,
拓展新业务,力争成为不停电作业领域的核心供应商和服务商。
    在此过程中,公司将不断投入研发,提升技术实力,主动挖掘市场需求,积
极拓展客户群体,巩固提升重点市场领域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保持对市场需求
的快速响应,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把握市场发展新机遇,不断拓展产品和服
务领域,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 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具体发展计划
    (1)产业链发展完善规划
    ①完成专用车辆自主生产基地建设;
    ②提升绝缘杆操作工具的自主研发水平;
    ③大力推进配网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业务;
    ④打造不停电作业人员实训基地。
    (2)研发及产品规划
    在研发规划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现有研发力量和技术储备基
础上整合资源,针对中国电网结构物联网化和智能化的发展需求,研发出集成度
较高的不停电作业系统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稳步增强盈利能力。
    在产品规划方面,公司将集中精力在不停电作业旁路系统、智能安全穿戴装
备、智能绝缘杆操作工具、不停电作业机器人和多功能智能移动模块等产品预研
项目及工艺开发等方向。同时,公司还将增设试验检测设备以配合国家电网和南
方电网定制化开发相应的试验测试,建设行业内的模范研发中心,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
    (3)人才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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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加快人才引进。
    ②加强人才培养。
    ③推行激励政策。
    (4)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将根据目前的市场营销策略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拓展华东、华南、
华中、华北、西北五个区域的营销和服务网络,完成覆盖全国的渠道建设。
    3. 公司实施上述规划的措施
    (1)多渠道筹集资金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获得较为充足的资金用于投资相关项目,以提升生产能
力、装备水平、产品质量、研发能力及资金实力。
    (2)提高产品自主化生产能力,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建立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的生产基
地,提高产品自主化生产能力;同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
公司抓住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外包的行业发展机遇,为公司发展创造新的业绩增
长点。
    (3)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公司将加快对各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激励机
制,以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4. 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发展规划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发展趋势拟定的。公
司经过多年积累,各方面技术条件已经逐渐成熟。如果可以顺利实施发展计划,
那么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推动公司现有业务向更
高层次发展。
    (二)里得电科业务发展目标的合法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里得电科在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中所
述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
风险。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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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关于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的书面说明;
    2.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里得电科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的书面
说明;
    3.本所律师对相关主体诉讼情况的网络检索结果;
    4.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
    5.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地公安主管政府部门
及司法部门、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和走访记录;
    6.里得电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户籍地公安
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主要合同。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通过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rmfygg.co
urt.gov.cn)、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http://splcgk.court.gov.cn/zgsplcxxgkw/)、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http://zxgk.court.gov.cn/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
ttp://www.rmfysszc.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
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验核实里得
电科、里得电科子公司、里得电科控股股东、里得电科实际控制人、持有里得电
科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信息,本所律师确认:
    (一)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021 年 3 月 8 日,随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王巍诉发行人、许继三铃、何
振江、张华代位权纠纷一案,王巍诉请法院判令如下:1、判令发行人、许继三
铃向原告履行何振江、张华的到期债权 159 万元;2、请求确认原告对第三人何
振江、张华在发行人、许继三铃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背景如下:本案原告王巍与何振江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020 年 1 月 16
日,发行人与王巍、何振江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三方确认何振江截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对发行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价值为 2,433,023.24 元,其中 88 万元已被曾
都区法院另案保全,剩余可执行债权金额为 1,553,023.24 元,三方同意由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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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何振江向王巍支付执行款 1,553,023.24 元,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和 2020
年 3 月 24 日分别向王巍支付执行款 553,023.24 元以及 100 万元,发行人已严格
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发行人与何振江之间的债权债务关
系已消灭。
    2021 年 4 月 16 日,随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 1321 民初 833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王巍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 年 4 月 20 日,王巍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尚在审
理中。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因此,该
案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
障碍。
    本所律师注意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案件之外,里得电
科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里得电科 5%以上股份股东的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里得电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里得电科 5%以上股份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里得电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里得电科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下列文件或事项进行查验:
    1.里得电科《招股说明书》。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上述文件,本所律师确认:
    本所律师参与了里得电科本次《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并已审阅《招
股说明书》,本所律师特别对里得电科《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
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里得电科《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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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里得电科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里得电科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阅,引用的内容适当。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其上市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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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本律师工作报告于 2021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夏少林                            夏少林


                                          经办律师:


                                                           王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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