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里得电科: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22-04-2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           于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一号宏泰大厦 21 楼邮编:430077
The 21st floor, Hongtai Building, No.1 Huanle Avenue, Hongshan District, Wuhan City, Hubei Province, China
                       电话/Tel: +86 027 8730 1319   传真/Fax: +86 027 8726 5677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2 年 3 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引           言.................................................................................................................... 7
第二节 正           文.................................................................................................................... 9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9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9
四、发行人的设立............................................................................................................ 1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6
六、发起人和股东............................................................................................................ 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8
八、发行人的业务............................................................................................................ 1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9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23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7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1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3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3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其他合规性................................ 33
十八、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的运用........................................................................ 3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34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5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5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35
第三节 签署页.................................................................................................................. 36




                                                                  5-7-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里得电科、发行人、公
                         指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里得有限                 指   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里得广东分公司           指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里得济南分公司           指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里得通用                 指   广东里得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莱沃科技                 指   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湖北里能                 指   湖北里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系莱沃科技全资子公司

                              武汉立世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君鹏科技有限公
立世达                   指
                              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湖北三铃专用汽车有限
许继三铃                 指
                              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明瑞达                   指   武汉明瑞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康菲得                   指   武汉康菲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盛源                   指   武汉恒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弈煜力                 指   河北博弈煜力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建鑫投资                 指   建鑫一期电力高端制造股权投资(东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臻至同源                 指   慈溪臻至同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汇投资                 指   武汉海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弘华钜                 指   昆山国弘华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弘纪元                 指   张家港国弘纪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硅谷天堂                 指   武汉东湖高新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燎高投                 指   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江文锦                 指   湖北长江文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氏投资                 指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温氏肆号                 指   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齐创共享                 指   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许继集团                 指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德匠教育                 指   武汉德匠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5-7-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湖北大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佑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大喜                 指
                              和湖北俊辉顺达科技有限公司

久保达                   指   武汉久保达科技有限公司

西马矿业                 指   湖北西马矿业有限公司

随县红日                 指   随县红日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武汉里得科技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
本次整体变更             指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

                              里得电科的全体发起人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签订的《武汉里得
《发起人协议》           指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经里得电科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审议通过并不时修订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众环审字(2021)0100543 号”、2021
《申报审计报告》         指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2933 号”和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10271 号”《审计报
                              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0348 号”、2021
《内控鉴证报告》         指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542 号”和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2)0110052 号”《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0347 号”、2021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541 号”和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2)0110051 号”《主要税
                              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最终经签署并作为本次发行及上市
《招股说明书》           指   申请文件上报的《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所为本次发行及上市项目,与本法律意见书一同出具的律师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工作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5-7-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分局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律意见书签
本所律师                 指
                              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中原证券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承销商和保荐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及上市的
中审众环                 指
                              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中国                     指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基准日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基准日的期间

近三年                   指   报告期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期间

元                       指   人民币元




                                         5-7-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1-05 号


致: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接受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发
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出具了《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
于武汉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1 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武
汉)事务所关于武汉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1-1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1-2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国浩律师(武
汉)事务所关于武汉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
充法律意见书(三)》(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1-3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三)》”)、《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1-4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统称“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武汉里得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2021 鄂国浩法意
GHWH102 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此,本


                                    5-7-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所对出具《法律意见书》、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下简称“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有关事项的变更情况进行查
验,在此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的补充。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涉及的内容以《法律意见书》、原《补充法律
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及本所律师出具的其他文件为准。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编报规则第 12 号》、《执业办法》、
《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      言
    本所律师依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
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三)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对其进行
访谈的访谈笔录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自行
引用或按深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
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必备的
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7-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六)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七)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5-7-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确认了发行人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情
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批准与授权仍在有效期之内,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得其内部所需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 年第 11 次发审委会议结果公告,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尚待中国证
监会核发批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确认了发行人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仍是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具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仍依法有
效存续。
    (三)经核查,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未发生其他变
化。


       三、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确认了发行人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
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已与中原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原证券为其本次发行上市

                                        5-7-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的保荐机构。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下列条件: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聘任了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
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
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公司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843.37 万元、8,844.28 万
元、10,098.38 万元,且报告期内持续经营,不存在终止经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
    (3)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和《内部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9-2021 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的规定。
    (4)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发行人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过互联网
进行信息查询的结果,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
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即《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
发行新股的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股票上市的下列条
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本总额为 6,363.00 万元,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超过 8,484.00 万元,符



                                   5-7-1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为 6,363.00 万股,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1.00 万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不少于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符合《证券
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内部鉴证报告》和发行人作出的承诺,发行人
2019-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以及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国土、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四)项的规定。
    (4)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
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市规则》第 5.1.5 条的规
定。
    (二)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1.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
人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获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新股种类、数额等事项作出决议,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1. 《律师工作报告》“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发
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2. 发行人系由里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里得有限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5-7-1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3. 发行人目前注册资本为 6,363.00 万元,本所律师经核查发行人历次注册资本
变动的验资报告、投资款的认缴凭证,确认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为其合法所有,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专用设备、
专用工具及其他产品和专业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旁路负荷转移车、
旁路环网柜车、旁路电缆车、旁路开关车、绝缘斗臂车、其他专用车辆、不停电作
业旁路系统、绝缘杆操作工具、安防工具、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不停电作业智能
库房、不停电作业工程服务、不停电作业科技研发服务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6. 根据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股份结构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设立后的股份结构变化已履行法定手续。本所律师经
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股份结构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7.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含下属各专
门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构成,发行人已依法建立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相关议事规则,并依据上述
制度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8.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保荐机构、律师、会
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记录,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5-7-1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9.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
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公开信息,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1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内控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
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
    11.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本所律师对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走访核查及政府主
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
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2. 本所律师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后



                                   5-7-1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确认,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明确对外担保的
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根据发行人的承诺、《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3.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内控鉴证报告》及《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14.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
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5. 中审众环已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6.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
了财务管理制度。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申报审计报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
    17.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
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
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无随意变更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8.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
说明书》中已对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予以了充分的披露,该等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9.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5-7-1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公司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843.37 万元、8,844.28 万
元、10,098.38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
元;
    (2)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营业收入
分别为 32,614.61 万元、40,375.02 万元、45,923.26 万元(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累计超过 3 亿元;
    (3)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 6,363.00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
    (4)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45,333.49 万元(按合并报表口
径计算),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为 301.87 万元,最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67%,不超过净资产的
20%;
    (5)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为 21,304.05 万元(按合并报
表口径计算),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20.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有关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
度和 2021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
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
规定。
    21.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目前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也不存
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2.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本次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的情形;(2)滥用会计政策或
者会计估计的情形;(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
关凭证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23.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
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5-7-1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中确认了发行人具备本次发
行上市的独立性。
    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供应、生产、销售系统,人员,机构和财务的独立性未发生
变化。


    六、发起人和股东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起人和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股东温氏肆号的合伙人辛其兴(出资额 100 万元、出资比例 0.52%)变
更为辛瑛(出资额 100 万元、出资比例 0.52%),变更后温氏肆号的合伙人出资情
况为:



                                  5-7-1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氏投资      普通合伙人        100.00                0.52

 2             严居然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58

 3             温小琼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58

 4              魏欢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79

 5             张惠兰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9

 6             温均生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9

 7             梁志雄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19

 8             梁德臣       有限合伙人        600.00                3.12

 9             陈秋红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0            张祥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1             董磊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2            李义俄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3            罗惠红       有限合伙人        500.00                2.60

 14            李和平       有限合伙人        470.00                2.44

 15            梁振华       有限合伙人        440.00                2.28

 16            罗旭芳       有限合伙人        400.00                2.08

 17            吴珍芳       有限合伙人        400.00                2.08

 18            陈秋霞       有限合伙人        390.00                2.02

 19            何文标       有限合伙人        360.00                1.87

 20            梁艳翠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1            李延仲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2            潘梓馨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3            王建中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4            梁培兴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5            温达武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6            叶灼荧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7            谢应林       有限合伙人        300.00                1.56

 28            严云广       有限合伙人        200.00                1.04

 29            刘秋月       有限合伙人        200.00                1.04

 30            伍政维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2

 31             辛瑛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2



                                 5-7-1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2            黎少松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2

             合计                      ——             19,260.00               100.00

      发行人股东硅谷天堂的合伙人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 2,000 万元、出
资比例 16.60%)变更为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 2,000 万元、出资比例
16.60%),变更后硅谷天堂的合伙人出资情况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1.66
                    有限公司

  2     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41.49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3     (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9.92
                     中心)

  4       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6.60

  5     湖北宏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2.45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
  6                                       有限合伙人              800.00            6.64
                    有限公司

  7                  李冀武               有限合伙人              150.00            1.24
                合计                          ——             12,050.00           100.00

      除温氏肆号、硅谷天堂上述变更外,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情况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各股东均依法存续,具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出资的资格。
      (三)发行人股东建鑫投资与王颂锋、曾莉莉、周跃、徐燕签署了对赌相关协
议;王颂锋分别与股东臻至同源、海汇投资、国弘华钜、国弘纪元、硅谷天堂、星
燎高投、长江文锦、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签署了对赌相关协议,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对赌协议已清理完毕。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情况。
      经核查,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5-7-1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具之日,发行人股权未发生变动,发行人全体股东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均未设置质
押。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未发生变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未获得新的资质。发行人持有的下列资质证书进行了变更:
序                 编号/备
       证书名称                 许可范围            有效期至    发证/公告单位   持有人
号                   案号码
                   (鄂)JZ
       安全生产    安许证字                     2025 年 02 月   湖北省住房和城
1                               建筑施工                                         里得电科
       许可证     [2019]0289                       26 日            乡建设厅
                       23


     (三)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
及其他分支机构等从事境外经营活动。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均为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专用设备、
专用工具及其他产品和专业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旁路负荷转移车、旁路环网柜
车、旁路电缆车、旁路开关车、绝缘斗臂车、其他专用车辆、不停电作业旁路系统、
绝缘杆操作工具、安防工具、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不停电作业智能库房、不停电
作业工程服务、不停电作业科技研发服务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
度、2021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2,505.81 万元、40,241.47 万元、45,839.53 万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67%、99.67%和 99.82%,发行人主营业务突
出,且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7-1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基本情况。
       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存在新增关联方及原关联方变化情况,《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发行
人关联方基本情况变化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变更事项

 1                                                  宗新志控制的江苏荆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
              南京理合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出资比例变更为 65%
                                                    宗新志控制的南京荆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
 2            江苏齐正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司的出资比例变更为 80%,执行事务合伙人
                                                                  变更为宗新友
 3      珠海温润创新挑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温氏投资持有合伙份额变更为 35.4651%
                  业(有限合伙)
        温润振信贰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4                                                    温氏投资持有合伙份额变更为 40.5546%
                  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优选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5                                                  温氏投资持有合伙份额变更为 10%、新增齐
                  企业(有限合伙)                        创共享持有其 20%合伙份额
        温润(珠海)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6                                                    温氏投资持有合伙份额变更为 33.3175%
                      限合伙)

 7      温润(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新增关联方,温氏投资持有 45%合伙份额并
                      限合伙)                                      控制的企业
 8      广东温润振信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新增关联方,温氏投资持有 40%合伙份额并
                      限合伙)                                      控制的企业
 9                                                  高管尤昶哥哥尤海林担任的职务变更为执行
                海南和珍珠宝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10                                                 独立董事阮江军担任的职务变更为董事长兼
              武汉黉门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董事彭湃岳父徐华锋持股比例变更为
 11             广州重华化工有限公司                77.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彭湃
                                                        配偶徐小雅持股比例变更为 22.50%
 12                                                 董事彭湃岳父徐华锋担任的职务变更为执行
                广州毕方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13           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关联方,监事萧凤娜担任董事的企业
                                                     高静配偶陈海峰持有 100%股权并担任执行
 14         海羿电子商务(武汉)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
                                                                        注销
                                                      独立董事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15                                                 2020 年 9 月 28 日不再控制,已于 2022 年 2
            黉门电气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月 17 日更名为陕西科力卓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
 16                                                   独立董事阮江军曾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
            黉门电工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不再控制,已于 2022 年 2


                                           5-7-2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变更事项
                                                     月 9 日更名为大连宏门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17                                                宗新志曾持有 10%股权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南京华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0 年 12 月退出股权并辞任董事
                                                   宗新志曾持有 20%股权的企业,已于 2022
 18            易虎网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年 1 月 6 日退出,已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更
                                                         名为易虎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     珠海新兴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温氏投资曾持有 95.25%合伙份额的企业,已
                        伙)                                 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注销
                                                   李凤敏持股 5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20                     安保达                     理、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原《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基本情况未发生其他
重大变化。
       (二)关联交易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根据《申
报审计报告》及关联交易协议等文件,2021 年度发行人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购买车辆、上装及
 许继三铃                          参照市场价格         858.86        1,546.43       339.47
                 外协加工服务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许继三铃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价格        2,261.95       2,136.38      1,139.84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07.56             294.73          170.90

       4.关联担保




                                          5-7-2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单位:万元
                                    期末借款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2018/1/8-202   2020/1/7-203
 王颂锋    里得电科      6,600.00   1,441.84                                       否
                                                    8/1/8          0/1/7
王颂锋、
           里得电科      400.00      400.62       2022/8/29      2024/8/28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54.45        2022/6/23      2024/6/22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153.97       2022/6/23      2024/6/22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90.19       2022/12/20     2024/12/19         否
曾莉莉
                         2,400.00
王颂锋、
           里得电科                  123.60      2022/12/20     2024/12/19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384.55       2022/7/12      2024/7/11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901.25       2022/9/26      2024/9/25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立世达        200.00      200.30       2022/6/28      2024/6/27         否
常士新     里得电科      764.52                                                    否
                                     700.93       2022/5/10       2024/5/9
  周跃     里得电科      245.40                                                    否
王颂锋     里得电科                  527.23       2022/4/11      2024/4/10         否
                         2,000.00
王颂锋     里得电科                  600.75       2022/4/11      2024/4/10         否
王颂锋、
           里得电科                 1,501.99      2022/5/10       2024/5/9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801.06       2022/5/10       2024/5/9         否
曾莉莉
                         4,000.00
王颂锋、
           里得电科                  801.06       2022/5/10       2024/5/9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200.27       2022/5/10       2024/5/9         否
曾莉莉
王颂锋     里得电科      4,300.00    613.71      2022/12/26     2024/12/25         否
    为了支持发行人业务发展,实际控制人王颂锋及其配偶曾莉莉、其父亲常士新,
发行人董事周跃为发行人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具
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及应对措施
    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没有发生变化。
    为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王颂锋及其配偶曾莉莉、持有里得电科 5%以上股份的股东明瑞达、康菲得、宗


                                        5-7-2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新志、温氏投资、温氏肆号、齐创共享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所律师认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
       (五)同业竞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颂锋及其配偶曾莉莉已向发行人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经核查,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如下:
       1.控制的公司新增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莱沃科技新设立
了一家全资子公司湖北里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北里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1MA7GML6Y8E

法定代表人              周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住所                    洪山区文化大道 555 号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一期 A8 号楼 4 层 1 号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
                        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
                        劳务派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里能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5-7-2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莱沃科技                  5,0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5,000.00                 货币              100.00

         湖北里能自成立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生过股权变更。
         2.不动产权变更情况
序       权利   不动产权证                       规划        面积                                 权利
                                    坐落                            登记日期        使用期限
号       人         号                           用途      (㎡)                                 限制
                                东湖新技术开
                鄂(2017)      发区光谷大道
                                                 工业
         里得   武汉市东开      77 号金融港后              145,92
1                                                用地/              2017/11/10      2056/05/17    ——
         电科   不动产权第       台服务中心                 2.96
                                                 办公
                0078409 号      A4 栋 2 层 02
                                     室
         经核查里得电科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78409 号不动产权证书的
最新登记信息,里得电科享有的坐落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金融港后台
服务中心 A4 栋 2 层 02 室的房屋已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
         3.专利权变更情况
         (1)里得电科新增专利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限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制
         一种绝缘斗
         臂车泄露电      发明    ZL20191084                   2019-09-               原始取
1                                               里得电科                   20 年                  无
         流测控系统      专利      5005.7                        07                    得
             及方法
         一种中间连
                         实用    ZL20202318                   2020-12-               原始取
2        接型电缆快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9931.0                        26                    得
         速连接结构
         快插连接器      外观    ZL20213050                   2021-08-               原始取
3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E 型)      设计      9657.1                        06                    得
         母排连接器      外观    ZL20213051                   2021-08-               原始取
4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ABCD 型)     设计      0017.2                        06                    得
         连接器(AB      外观    ZL20213051                   2021-08-               原始取
5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CD 型)       设计      0018.7                        06                    得
         一种母排连
                         实用    ZL20212183                   2021-08-               原始取
6        接型快速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9711.X                        06                    得
           入连接器
         一种低压快
                         实用    ZL20212183                   2021-08-               原始取
7        速可调连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9792.3                        06                    得
               器
         树枝修剪装      外观    ZL20213060                   2021-09-               原始取
8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置        设计      9617.4                        14                    得



                                                 5-7-2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限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制
       多模式电动     外观     ZL20213070                2021/10/             原始取
 9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操作杆(B)    设计       9061.6                     28                  得
       多模式电动     外观     ZL20213070                2021/10/             原始取
 10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操作杆(A)    设计       9062.0                     28                  得
                      外观     ZL20213070                2021/10/             原始取
 11     电动剥皮器                           里得电科                15 年                无
                      设计       9063.5                     28                  得
        绝缘杆六角    实用     ZL20212240                2021/9/3             原始取
 12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旋转柜      新型       5997.7                      0                  得
                      实用     ZL20212240                2021/9/3             原始取
 13      衣架设备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9264.0                      0                  得
        一种低压柱
                      实用     ZL20212235                2021/9/2             原始取
 14     上快速接入                           里得电科                10 年                无
                      新型       7308X                      8                   得
            箱
       (2)里得电科已解除质押专利
                      专利类                                                             权利限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型                                                                 制
       自动动态监测
                    发明专     ZL201610006                                               已解除
 1     数字式接输电                          里得电科    2016/1/7    20 年    原始取得
                      利          098.0                                                    质押
             线
                    实用新     ZL201620017                                               已解除
 2     导线剥皮器                            里得电科    2016/1/8    10 年    原始取得
                      型          462.9                                                    质押
                    实用新     ZL201620009                                               已解除
 3     旁路环网柜车                          里得电科    2016/1/7    10 年    原始取得
                      型          291.5                                                    质押
       可移出式旁路 实用新     ZL201620158                                               已解除
 4                                           里得电科    2016/3/2    10 年    原始取得
           开关车     型          908.X                                                    质押
       带电作业库房 实用新     ZL201620327                                               已解除
 5                                           里得电科   2016/4/18    10 年    原始取得
             车       型          024.2                                                    质押
       自动化控制旁 实用新     ZL201620316                                               已解除
 6                                           里得电科   2016/4/14    10 年    原始取得
         路开关柜     型          791.3                                                    质押
       一种农配网旁 实用新     ZL201621121                                               已解除
 7                                           里得电科   2016/10/12   10 年    继受取得
       路电缆接头     型          387.7                                                    质押
       一种带电检测 实用新     ZL201621183                                               已解除
 8                                           里得电科   2016/11/3    10 年    原始取得
             车       型          630.8                                                    质押
       (3)立世达新增专利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限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制
        一种带电作
                      实用     ZL20202325                2020/12/             原始取
 1      业用绝缘工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7206.2                     30                  得
            具箱
        一种带电作
                      实用     ZL20202325                2020/12/             原始取
 2      业用 T 型线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7247.1                     30                  得
            夹
        一种带电作
                      实用     ZL20202326                2020/12/             原始取
 3      业用地线防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4657.9                     30                  得
          脱装置


                                             5-7-2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专利                                                          取得方     权利限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有效期
号                    类型                                                            式         制
      一种高空带
                      实用   ZL20202327                    2020/12/                 原始取
4     电作业用防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7333.9                         30                      得
      坠落装置
      一种顶针式
                      实用   ZL20202322                    2020/12/                 原始取
5     引线折弯金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9057.9                         29                      得
          具
      一种新型可
                      实用   ZL20202324                    2020/12/                 原始取
6     调速电动绝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4649.8                         29                      得
      缘操作杆
      一种绝缘扭
                      实用   ZL20202325                    2020/12/                 原始取
7     力操作杆专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3224.3                         29                      得
      用锁紧金具
      一种绝缘扭
                      实用   ZL20202325                    2020/12/                 原始取
8     力操作杆专                              立世达                   10 年                     无
                      新型     3235.1                         29                      得
      用夹持金具
      一种欧式接
      头转快速连      实用   ZL20202172                    2020/8/1                 原始取
9                                             立世达                   10 年                     无
      接头的转换      新型     2614.8                         8                       得
          装置
     4.商标权新增情况
     (1)里得电科
序    权利                   国际分
                  注册号                  商标图像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限制
号      人                   类号
                                                        2021 年 12 月 21
      里得
 1            52066104         9                        日至 2031 年 12      原始取得           无
      电科
                                                            月 20 日
                                                        2022 年 02 月 21
      里得
 2            58672622         12                       日至 2032 年 02      原始取得           无
      电科
                                                            月 20 日
                                                        2019 年 02 月 14
      里得
 3            28135210         9                        日至 2029 年 02      受让取得           无
      电科
                                                            月 13 日
     2021 年 9 月 9 日,里得电科与宝合工业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转
让协议书》,约定宝合工业工具(上海)有限公司将在中国注册的第 28135210 号
SEEKPRO 商标转让给里得电科,转让费为 1,000 元整。2021 年 9 月 26 日,里得电
科向宝合工业工具(上海)有限公司支付了商标转让费 1,000 元整。
     5.软件著作权新增情况
序   软件著作      软件著作权名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权利      取得
                                         登记号
号   权证书号            称                               日期          日期          限制      方式
     软著登字
                   电动剥皮器控                                                                 原始
1    第 9005674                       2022SR0051475     2021-11-22         未发表       无
                   制系统 V1.0                                                                  取得
         号


                                             5-7-2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6.租赁房屋变更情况
     (1)新增租赁房屋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人                                         (㎡)
                         洪山区新路村 K1 地
       里得                                                                         2022/02/15-
1              成章金    块 9 栋 2 单元 8 层 2    102.00     宿舍     2,800 元/月
       电科                                                                         2023/02/14
                                 号房
                         洪山区文潮路 2 号
                         新建居住商业设施
       里得                                                                         2022/02/15-
2               何力     项目(新路城中村改       102.00     宿舍     2,500 元/月
       电科                                                                         2023/02/14
                         造 K1)地块 16 栋 1
                           单元 27 层 2 号
                         济南市槐荫区恒大
       里得                                                                         2022/03/15-
3              麦楚琼    华府 A-9 地块 2 号楼     263.88     宿舍     6,700 元/月
       电科                                                                         2023/03/14
                                1-2702
     (2)续租房屋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人            坐落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人                                         (㎡)
       里得              洪山区巴黎春天                                             2022/02/27-
1               程锦                              108.64     宿舍     2,700 元/月
       电科                  4-1-203 房                                             2022/08/26
       里得              文化大道巴黎春天                                           2022/02/27-
2               李松                              108.64     宿舍     2,700 元/月
       电科                  4-1-303 房                                             2022/08/26
                         昆明市西山区棕树
       里得              营街道办事处鱼翅                                           2022/03/01-
3              杨丽仙                              94.78     宿舍     2,800 元/月
       电科              路社区云投尚苑 8                                           2023/02/28
                           幢 8 层 802 号
     除上述变化外,自《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大合同的变化情况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披露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合同。
     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和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合同变化情况:
     1.新增重大合同
     (1)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新增尚未完结的授信
协议
                                   授信额
序     被授              合同                    授信                                  对应
              授信银行             度(万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号     信方              编号                    品种                                担保合同
                                     元)


                                            5-7-2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授信额
序   被授                 合同                   授信                                    对应
            授信银行                度(万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号   信方                 编号                   品种                                  担保合同
                                      元)
                                                                                       WH06(高
                                                                                           质)
                                                                          里得电科     20210002
                                                                          最高额应     号《最高额
            华夏银行
                         WH06                                             收账款质       质押合
     里得   股份有限                4,300.0                2021/12/13-2
 1                     (融资)                  贷款                     押;王颂锋   同》、WH06
     电科   公司武汉                   0                    024/12/13
                       20210010                                           个人最高     (个高保)
            徐东支行
                                                                          额保证担     20210005
                                                                              保       号《个人最
                                                                                       高额保证
                                                                                         合同》
     (2)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及子公司新增尚未完
结的银行借款合同
                                      贷款金
序   借款                                              贷款期
            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额(万                     担保方式        对应担保合同
号   人                                                  限
                                        元)
                                                                               (331993)浙商银
                                                                               高保字(2019)第
                                                                里得电科最
                       (20820000                                              00072 号《最高额
                                                   2021/7/1     高额质押担
     里得   浙商银行   )浙商银网                                              保证担保合同》、
1                                      384.00      3-2022/7/    保;王颂锋、
     电科   武汉分行   借字(2021)                   12                       (331993)浙商银
                                                                曾莉莉最高
                       第 07070 号                                             高质字(2020)第
                                                                额保证担保
                                                                               00096 号《最高额
                                                                                   质押合同》
                                                                               1701273202005190
                                                                王颂锋个人
                                                                               01-02《个人最高额
            武汉农村   HT01273030                  2021/7/1     最高额保证;
     里得                                                                        保证合同》、
2           商业银行   1022021070                  4-2022/5/    里得电科最
     电科                 9001
                                      1,500.00
                                                      10
                                                                               1701273202005190
            光谷分行                                            高额专利质     01-01《最高额质押
                                                                    押               合同》
                                                                               127XY2020027596
                                                                王颂锋个人
                                                                               01《最高额不可撤
                                                   2021/7/2     最高额保证;
     里得   招商银行   127XY2020                                                 销担保书》、
3                                      600.00      2-2022/4/    里得电科最
     电科   武汉分行     027596
                                                      11
                                                                               127XY2020027596
                                                                高额应收账
                                                                               02《最高额质押合
                                                                  款质押               同》
                                                                               HT0127303010220
            武汉农村
                                                                               210629002-01《保
            商业银行   HT01273030                  2021/7/2     里得电科保
     立世                                                                          证合同》、
4           股份有限   1022021062     200.00       3-2022/6/    证;王颂锋保
     达                                                                        HT0127303010220
            公司光谷      9002                        28              证       210629002-02《个
              分行
                                                                               人客户保证合同》
                                                                王颂锋个人     1701273202005190
            武汉农村   HT01273030                  2021/8/2
     里得                                                       最高额保证;   01-02《个人最高额
5           商业银行   1022021082     1,000.00     7-2022/5/
     电科                 6001                        10        里得电科最       保证合同》、
            光谷分行
                                                                高额专利质     1701273202005190


                                              5-7-2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贷款金
序   借款                                          贷款期
            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额(万                 担保方式        对应担保合同
号   人                                              限
                                        元)
                                                                押         01-01《最高额质押
                                                                                合同》
                        武光江岸               2021/8/3     王颂锋、曾莉
     里得   光大银行                                                          武光江岸
6                      GSJK202100     400.00   0-2022/8/    莉连带责任
     电科   武汉分行                                                        GSBZ20210026
                           31                     29            保证
                                                                          D1400019007S 最
                                                                         高额房地产抵押合
                                                                         同、D1400019000S
                                               2021/9/1     里得电科最
     里得   汉口银行   HT20210915                                        最高额房地产抵押
7                                     600.00   7-2022/9/    高额房地产
     电科   光谷分行    00000015                                               合同、
                                                  17            抵押
                                                                         D1400019006L《最
                                                                         高额房地产抵押合
                                                                                 同》
                                                                         1701273202005190
                                                            王颂锋个人
                                                                         01-02《个人最高额
            武汉农村   HT01273030              2021/10/     最高额保证;
     里得                                                                  保证合同》、
8           商业银行   1022021102     800.00   29-2022/     里得电科最
     电科                                                                1701273202005190
            光谷分行      7001                  10/28       高额专利质 01-01《最高额质押
                                                                押             合同》
                                                                          D1400019007S 最
                                                                         高额房地产抵押合
                                                                         同、D1400019000S
                                               2021/10/     里得电科最
     里得   汉口银行   HT20211013                                        最高额房地产抵押
9                                     800.00   15-2022/     高额房地产
     电科   光谷分行    00000118
                                                10/14                          合同、
                                                                抵押
                                                                         D1400019006L《最
                                                                         高额房地产抵押合
                                                                                 同》
                                                                         (331993)浙商银
                                                                         高保字(2019)第
                                                            里得电科最
                       (20820000                                        00072 号《最高额
                                               2021/12/     高额质押担
     里得   浙商银行   )浙商银网                                        保证担保合同》、
10                                    900.00   13-2022/     保;王颂锋、
     电科   武汉分行   借字(2021)              9/26                    (331993)浙商银
                                                            曾莉莉最高
                       第 10744 号                                       高质字(2020)第
                                                            额保证担保
                                                                         00096 号《最高额
                                                                             质押合同》
                                                                           WH06(高质)
                                                            里得电科最
                                                                         20210002 号《最高
                                               2021/12/     高额应收账
     里得              WH0610120                                           额质押合同》、
11          华夏银行                  613.34   27-2022/     款质押;王颂
     电科               210131                                            WH06(个高保)
                                                12/26       锋个人最高
                                                                         20210005 号《个人
                                                            额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331993)浙商银
                                                            里得电科最
                       (20820000                                        高保字(2019)第
                                               2021/12/     高额质押担
     里得   浙商银行   )浙商银借                                        00072 号《最高额
12                                    14.14(   24-2022/     保;王颂锋、
     电科   武汉分行   字(2021)     美元)                             保证担保合同》、
                                                12/20       曾莉莉最高
                       第 11020 号                                       (331993)浙商银
                                                            额保证担保
                                                                         高质字(2020)第


                                          5-7-2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贷款金
序     借款                                            贷款期
              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额(万                    担保方式         对应担保合同
号     人                                                限
                                            元)
                                                                               00096 号《最高额
                                                                                  质押合同》
                                                                               (331993)浙商银
                                                                               高保字(2019)第
                                                                  里得电科最
                           (20820000                                          00072 号《最高额
                                                   2021/12/       高额质押担
       里得   浙商银行     )浙商银借                                          保证担保合同》、
13                                        2,229.38 24-2022/       保;王颂锋、
       电科   武汉分行     字(2021)     (日元) 12/20                       (331993)浙商银
                                                                  曾莉莉最高
                           第 11021 号                                         高质字(2020)第
                                                                  额保证担保
                                                                               00096 号《最高额
                                                                                  质押合同》
       (3)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新增金额在 300 万以
上的未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万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元)
         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        履带式绝缘斗臂车
 1                                                         2021 年 9 月 7 日            680.00
               限公司                -VST-52-I 17 米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股      移动库房车系统集成
 2                                                         2021 年 9 月 30 日           349.60
             份有限公司                 -KFC-JC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股
 3                                630kVA 移动箱变车        2021 年 10 月 15 日          448.97
             份有限公司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股
 4                               东风工具库房车四驱        2021 年 9 月 8 日            403.20
             份有限公司
       (4)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行人新增金额在 300 万以
上的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合同含税金额(万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元)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
 1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9 月 13 日          5,220.00
                 司
         国网(绍兴)电动汽
 2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9 月 15 日          1,370.00
           车服务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3       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9 月 15 日          1,157.84
                 司
         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服
 4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10 月 12 日          777.00
             务有限公司
         辽宁电能发展股份有      带电作业绝缘防护遮
 5                                                         2021 年 9 月 30 日           700.46
               限公司            蔽用具包 2-防护用具
         辽宁电能发展股份有      带电作业绝缘防护遮
 6                                                         2021 年 9 月 30 日           502.73
               限公司            蔽用具包 1-防护用具
         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服
 7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10 月 12 日          385.00
             务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
 8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9 月 26 日           340.00
             务有限公司


                                              5-7-3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合同含税金额(万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元)
         辽宁电能发展股份有
 9                            绝缘操作杆组合工具   2021 年 9 月 30 日         318.06
               限公司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股
 10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7 月 29 日         356.77
             份有限公司
         许继三铃专用汽车有   电力箱式车辆上装及
 11                                                2021 年 11 月 2 日        3,714.50
               限公司             快速接入装置
         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
 12      限责任公司物资经销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11 月 15 日        510.50
               分公司
         湖北震序车船科技股
 13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58.70
             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
联方之间除《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已披露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发行人为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行为。
       (二)经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中不存在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
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安排。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公司章程》修改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组织
机构设置未发生变化。
       (二)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


                                        5-7-3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未发生修订,其内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自《法律意见书》和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监事会会议 1 次。
    经核查,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其
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及重大决策等行为均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权
限内进行的,上述授权和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经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
    立世达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取得的编号为 GR201842001197 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 书 》 有 效 期 三 年 已 届 满 。 立 世 达 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取 得 了 编 号 为
GR20214200206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享受的税收优
惠情况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现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
    (二)发行人的财政补贴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度,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5-7-3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号       补贴对象                       项目                          金额(元)

 1         里得电科      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贴        1,534,000.00

 2         里得电科               2021 年瞪羚企业奖励                   500,000.00

 3         里得电科          洪山区 2020 年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75,700.00

 4         里得电科             2020 年知识产权补贴项目                  46,200.00

 5         里得电科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000.00

 6         里得电科                  以工代训补贴                        55,500.00

 7         里得电科       武汉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280,000.00
 8         里得电科           洪山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              443,600.00
 9         里得电科            市级企业上市报辅奖励经费                1,500,000.00

 10        里得电科      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
                                                                        187,200.00
                                         费补贴
 11        里得电科            重点产业企业核心团队奖励                  50,000.00
 12        里得电科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                 300,000.00
 13        里得电科       第一批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917,343.97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方面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其他合规性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已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有关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已出具意见。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
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在环境保
护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随州市生
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里得电科、立世达、莱沃科技、许继三铃自

                                       5-7-3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出现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
    (三)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里得电科及其子公司里
得通用、莱沃科技、立世达、许继三铃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未发生过因违反质量
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四)劳动用工管理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 373 人,子公司
立世达员工 11 人,莱沃科技员工 28 人,里得通用尚未开展业务,尚无员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立世达、莱沃科技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员工人数   应缴人数   实缴人数
    项目                                                   未缴纳原因
                (人)     (人)     (人)
                                                 员工处于试用期、新入职员工无法缴
  养老保险         412       412         410
                                                           纳、其他原因
                                                 员工处于试用期、新入职员工无法缴
  医疗保险         412       412         410
                                                           纳、其他原因
                                                 员工处于试用期、新入职员工无法缴
  工伤保险         412       412         410
                                                           纳、其他原因
                                                 员工处于试用期、新入职员工无法缴
  生育保险         412       412         410
                                                           纳、其他原因
                                                 员工处于试用期、新入职员工无法缴
  失业保险         412       412         410
                                                           纳、其他原因
                                                 员工处于试用期、新入职员工无法缴
 住房公积金        412       412         407
                                                           纳、其他原因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
44 人,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412 人,用工总数为 456 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为 9.65%。


    十八、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股资金的运用没有发生变化。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经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5-7-3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经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没有发生变化。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行政处罚案件。
    (二)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不存在新增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行政处罚
案件。
    (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发行
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行政
处罚案件。
    (四)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里得电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里得电科本次《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并已审阅《招股
说明书》,本所律师特别对里得电科《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里得电科《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
    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有关条件;里得电科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里得电
科编制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内容已经本所
律师审阅,引用的内容适当。里得电科本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发批文,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以下无正文)


                                  5-7-3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夏 少 林                                   夏 少 林



                                                          王 亚 军




                                  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