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1-11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 权通过
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1.00 √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
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 户卡、
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 上须注
明“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
账户证明复印件,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 将相关
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 受电话
登记。
5.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各
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提前关注
会议地点的防疫政策变化。参会人员入场前,公司将对参会人员的个人 健康码
(绿码)、行程码(显示最近 14 天行程)、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有效核酸阴性
证明、有无发烧、咳嗽、乏力及与确诊患者接触史(直接及间接)等信 息予以
登记;
(3)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
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 检测等
相关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锦龙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500906
传真:0573-8750090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 的,授
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1.00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
议案》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 份 证 号 码/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