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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菲电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
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
就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2 年 2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10 日          第五次会议      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26 日          第六次会议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7 日          第七次会议

2022 年 5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日            第八次会议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的议

27 日          第九次会议      案》

2022 年 7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2 日          第十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31 日          第十一次会议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10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11     第二届监 事会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

月 1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2 年的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
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
生。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
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
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
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
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
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
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
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
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发展。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