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利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利仁科技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仁润置
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润置业”)进行不超过 670 万元的日常关联
交易。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老亮先生、宋
天义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
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 670 万元。
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1
2023 年预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日已发生 上年发生金额
易内容 定价原则
(含税) 金额
租赁
仁润置业 费、物
租赁、物业管理 (北京)有 业管理 市场价格 670.00 153.78 483.02
及水电 限公司 及水电
费
小计 670.00 153.78 483.02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 生额与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期及索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预计金
业务比例 引
额差异
仁润置
租赁费、物
租赁、物 业(北
业管理及 483.02 500.00 95.57% 3.40% --
业管理及 京)有
水电费
水电 限公司
小计 483.02 500.00 95.57% 3.4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不适用
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不适用
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仁润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26 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 28 号(西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齐连英
注册资本:8,6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市场主题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仁润置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宋老亮及其子宋天义共同控制的企业,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四款的规定,仁润置业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仁润置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
易双方已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
关规定执行。
租赁资 租赁费定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产种类 价依据
北京利仁科技股 仁润置业(北京) 办公用 2022 年 12 2024 年 12
市场定价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房租赁 月1日 月 31 日
北京利仁科技股 仁润置业(北京) 办公用 2015 年 1 2024 年 12
市场定价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房租赁 月1日 月 31 日
北京利仁科技股 仁润置业(北京) 车位租 2015 年 1 2024 年 12
市场定价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赁 月1日 月 31 日
3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交易的公允性。交易双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
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
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依赖。
五、审议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
行为,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
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
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
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老亮、宋天义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预计的 2023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
4
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
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相关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刚 邬海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