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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电力:龙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0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
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龙源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的相关文件,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和沟通
的基础上,就本次会议审查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
    公司事前就拟向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提交
的《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
利益关系,认为公司基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回收情况的变化
对协议做出的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新
的协议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
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明德   高德步   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