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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乳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恪尽职守

 、认真负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时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公司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2年度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
 独立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出席                                          缺席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次   席(次            两次未参   东大会
          (次)                                         (次)
                   会次数   事会次数    )       )               加董事会   的次数

  陈荣       7       6         1         7        0        0        否         3

 苑德闽      7       6         1         7        0        0        否         3
  马众文     7       6        1         7       0       0       否        3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运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依法合规,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主持及出席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

度公司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2次。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各独立董事

积极主持及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按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相关重要事项和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我们全部都依法依规发表了事

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上述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文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我们通过多次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听取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管理情况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介绍,并通过当面沟通及电话

等形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随时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掌

握公司的营运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

 相关公司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任职期间,我们独立履行职责,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督促董事会履职

 尽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任职期间,我们一直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持续关注乳品行业发展动态。

       3、任职期间,我们一直认真学习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江西证监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加深对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法规的认识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强化风险意识运用自身的专业能力为

 公司的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2022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配

 合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为我们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对我们各项工作给予了积极而有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敬意和感谢。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众文           苑德闽           陈荣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