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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乳业: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光
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阳光乳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通过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等
会议记录、监事会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查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
部等部门进行沟通,并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1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工作概况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
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健康
运转;
    3.避免或降低风险,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行为,保护
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工作的范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认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对象、资产和营业收
入、主要业务和事项等。
    1、纳入评价范畴的主要对象包括:(1)公司、公司全部职能部门及全体员
工。(2)公司的 6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江西长山现代有机牧场有限
公司、江西省嘉牧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安捷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福
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新零售有限公司、安徽华好阳光乳业有
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对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并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乳制品生产及销售业务、饮料生产及销售
业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畜牧养殖(种畜种禽除外)。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固定资产、信息与沟通、内
部监督。
    (三)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

                                   2
际情况;
    2.内部控制制度应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员,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个
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3.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
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
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
果;
    6.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
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7.应定期结合公司层面、业务层面、重大业务活动的风险评估以及内部控制
的测试与评价,对已经形成的控制措施进行完善,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公司的
发展变化一致。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情况
    1.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公司已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明确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公司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
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机
构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运作良好,形成了
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建立
了独立董事制度,聘请独立董事,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公司
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良
好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运作有效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各
个环节规范有序,组织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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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了《人力资源制度》,对人员招聘、任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
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
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
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提升,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
素质,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3.财务管理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了适合公司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
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
    公司采取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由母公司集中统一指导,子公司财
务由母公司财务部专门人员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监领导,从而在制度
上减少了舞弊和差错的产生。公司账务系统采用电算化处理,记账、复核、过账、
结账、报表都有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公司各类账簿
和报表都由电算化系统生成,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在现金
管理方面,公司能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保证库存现金账款相符;在账户管理方面,
严禁下属单位擅自开立账户,能正确使用银行账户,每月与银行对账,现金按规
定缴存银行,对支票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结算方面,有详实的操作规定,保障及
时、准确结算。公司能严格对发票、收据进行管理,有明确的发票、收据管理责
任人,所有票据的领用、核销都有登记和审核,以防止空白支票被盗用和遗失。
公司还定期、不定期地对有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奖优惩劣,以提高财务
人员的整体素质。
    4.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可行的销售计划、销售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了销售收入的银行
转账原则,建立了严格的销售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款项执行、发票开具、
收款进度跟踪与催收等工作流程。销售业务流程清晰,控制严格,管理规范,监
管到位,逾期账款能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避免与减少坏账发生。
    5.采购与付款
    公司合理地设置了采购岗位,有严格的采购申请、供应商管理、询价、审批、
合同订立、审核、采购、验收、对账、付款等流程,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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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进货成本。公司采购业务需提出采购申请,且请购单需经
相关主管和经理核准后,方得办理采购。在验收时,发票的商品名称、规格、数
量、金额必须与厂商送货单相符,不合格的商品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退回或扣款。
公司与厂商的结算,由采购部根据付款申请单、送货单、发票向财务部请款,财
务部经审核无误后,报请相关人员核准后履约付款。
    6.生产与仓储
    公司分设不同的人员和岗位执行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业务,分别对存货
的验收与保管、使用与清查、销售与发出、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和执行、存货收
发存的记录等不同环节建立适当岗位分工,明确其权限及责任,防止舞弊行为的
发生,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
    7.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资产,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公
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措施。公司规定固
定资产的取得需要由使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由
工程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固定资产的移动须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填
妥调拨单并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应由使用部门及时办理报
废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再由总经理确认。对于未到使用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
资产,要查核并分析原因,以此来规范固定资产的操作,确保固定资产价值的准
确性。
    8.信息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与沟通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沟通机制来保障对内
对外信息的透明,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披露的职责、信息报告工作细则、纪律与
监督等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外沟通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与行业协会、社会
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反馈,并且通过
市场调查、网络媒体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对内沟通方面,针对公司在组
织机构分布上比较分散的特点,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十分重视和强调信息沟通,利
用邮件系统、办公工作群、内部局域网络等现代化网络信息平台,使内部之间的


                                    5
信息传递更加迅速与顺畅,提高信息沟通效果。
       9.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主要体现在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经理层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在检查和监督
的手段方面,除一般的方式方法外,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总体来看,公司内部的检查和监督活动是及时而有效的。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确定其认定与整改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
        错报影响或财产损失 失和不利影响;
        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误,但公司内部控
重大
        报 告 利 润 总 额 的 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10%。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
                             以改正;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错报影响或财产损失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
        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
重要                         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报表利润总额的 5%,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但小于 10%。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错报影响或财产损失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一般    小于合并财务报表利
                             陷。
        润总额的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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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标准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给公司
                            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重大    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事故;
        报表资产总额的 1%。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定量标
                            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6、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1、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2、违反公司管理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损失;
        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
重要                        3、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事故;
        报表资产总额的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0.5%,但小于 1%。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一般    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
                            陷。
        产总额的 0.5%。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管理覆盖到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并保
证贯彻落实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发挥了
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
发现、纠正提供有力保障,对编制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自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披露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评价
结论的因素,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因素。公司建立较为完整、合
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在执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制度缺陷,保证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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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325 号),认为,阳光乳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
制,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西阳光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树敏                      周   滨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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