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在审计工 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业务经营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本意见签字页) 1/5